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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工作制度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信息管理工作。2、负责拟定医院信息管理工作计划的工作总结。3、负责抓好信息资料的手机、整理、建档等工作。4、及时、准确、全面的完成规定的各项卫生统计报表,做好资料的手机、分类、编目工作,组织开展信息的综合利用、分析和研究工作。5、充分发挥医院有关情报和统计资料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临床、医技科室提供信息反馈。6、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联系,发表信息及简报。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信息员工作制度1、建立健全信息登记管理制度,按制度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字迹清楚、工整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2、统计资料必须依据统计法和国家制度提供,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3、按制度上报各类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不迟报、拒报。4、根据统计指标情况,做好各种信息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关科室及院领导。5、统计报表和报告定期整理,汇编归档,随时做好数字的提供工作。信息资料要做好科学分类、编码和索引。6、做好各类动态分析和疗效评价,充分发挥各类情报资料和统计资料的功用。信息科例会制度1、全县22个乡镇妇幼医生例会由院长主持召开,(院长不在时由主管院长或科长主持召开)。2、每月27日为例会日,遇到星期天不休息。3、参加人员为县级医院和22个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至少一人参加。4、凡参加例会人员,必须带本院这一个月的基本数字、动态数字、工作情况和孕产妇、儿童死亡卡,在会议期间汇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困难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凡季末例会(4月、7月、10月、元月),来时带各种报表,月、元月份分别上报(4季报表,7月份上报半年报表和第二季度报表,10月份上报全年报表和第三季度报表)。6、领导及时解决基层同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基层汇报及情况,整理分析后,把信息及时反馈回各卫生院。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1、开展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分析和反馈以及质量控制等信息管理工作。2、参与开展妇幼卫生专项调查活动,提供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和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服务,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等信息。3、负责信息归口管理,保证信息资源统一规划和共享。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妇幼卫生信息资料,保证信息安全,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4、执行国家有关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和信息系统标准,贯彻落实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5、开展与辖区内各类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公安户籍机构和民政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协作。妇幼卫生信息定期报送制度1、妇幼卫生信息是国家法定的统计信息,准确科学收集妇幼卫生信息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职责。各医疗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并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和填报、报告工作。2、各医疗机构要明确职能科学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收集院内各相关指定的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3、凡设有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科、计划生育科和开展产科B超检查的医疗机构,均要填报有并妇幼信息统计表。4、尤其是承担“三网监测”的医疗保健单位,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所辖区妇幼信息情况。5、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各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24小时内报告到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县妇幼保健机构3个工作日内应将调查报告报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儿童死亡等信息实行月报制,各医疗保健机构每月填报一次,分别于每月5号前填报上一个月“儿童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报告卡”“产科质量报告卡”和。6、加强信息质量控制。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信息报告会审指导制度1、县级每年至少2次对部分乡村进行信息管理业务指导、县级每季度至少2次下基层进行业务指导。2、各级技术指导人员要掌握技术指导的内容、工作要求等。3、县妇幼保健院技术指导人员按每季度实际技术指导工作次数实事求是填写“各乡、村技术指导工作情况”表,并将季度内全部指导情况统一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报表须由县妇幼保健院、主管院、院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上报。4、在技术指导中要使用技术指导通知单,注重跟踪问效。5、县妇幼保健院年终将全年技术指导情况纳入工作总结上报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培训制度1、县级每年至少举办1次妇幼信息工作会议,进行人员培训,布置下一年度工作。2、县乡级定期召开例会,以会代训,并通过例会完成数据的收集、反馈、核查。市级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乡级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3、所讲内容符合我市妇幼保健工作实际,并要具有实用性、先进性。4、培训前要了解学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5、培训结束后要将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签到、培训资料、培训小结等装订保存。6、每年底对全年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归入全年工作总结,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信息原始登记制度1、妇幼人员要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登记、统计、报表任务。2、各种报表、数据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3、及时收集妇幼各种统计、报表资料,进行数据核对,整理、汇总、上报,同时向主管部门及领导提交统计、报表分析资料。4、妇幼人员要做好各种资料的分类、保管工作,遵守保密制度,保证及时提取统计数据。信息安全制度1、所有项目信息应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定期归档,纳入正规档案管理,确定专人保管。2、加强项目信息调阅管理。与项目无关人员不得借阅相关信息资料,因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确需借阅复印信息资料的,应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复印审批表,经本科科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借阅与复印,并要建立与完善相应的登记制度。3、各种涉及项目的数据与文字,特别是叶酸增补对象、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等的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给第三方人员。4、对违反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的,造成不良影响来严重后果的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妇幼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在院长的领导下,主管院长的监督管理下信息工作专人、专机管理。2、信息数据加密管理、专人负责,不准泄露。3、网络杀毒系统必须及时升级,保持正常使用,如因病毒袭击、损害数据系统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4、对于数据网络出现异常情况(如丢失、损坏、盗用)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进行相应处应处理。5、除本科人员外,其它任何人员不准上机操作随意上网。6、除电子数据外,纸报表必须专人专柜上锁管理,不准随意堆放。7、所有上报信息必须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方可上报。8、本科室人员不准把任何数据泄露或提供给他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9、非本科室人员或其它人员如需使用信息数据,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使用。出生缺陷报告制度1、凡出现出生缺陷必须由妇保医生填写“出生缺陷登记表”2、填报范围:出生时有一种以上缺陷的围产儿,均属填报范围。3、报告时间及程序:填表单位每季度必须将登记表报市妇幼保健院。4、凡上报的出生缺陷登记表必须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核对,做好登记,年终对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5、做好不迟报、不漏报,否则按院纪处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制度1、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统一收集各市市项目工作月报数据后,由各相关科室分别领取相关数据,统计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每月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办公室会议。(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相应的对策)2、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各市市项目工作季报数据后,由各相关科室分别领取相关数据,统计并分析存在的问题,于3日内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相关科室的上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组织领导小组召开项目工作会议,通报上一季度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意见。(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相应的对策)3、财务科负责对全市市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信息收集统计,并加强与各相关科室的联系。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信息报告制度1、各县(乡、村)卫生局和妇幼保健院机构要实行双岗信息上报,即各县(乡、村)卫生局及妇幼保荐机构各一名,并对信息员进行培训。各县(乡、村)制定本辖区的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基层上报人员、专人负责;明确上报要求和上报时间等。2、定点助产机构定期向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报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等情况。做好叶酸发放和“两癌”筛查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3、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孕产妇数(包括农业户籍孕产妇数、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数、住院分娩人数、孕产妇死亡数,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等按月统计,逐级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并报统计卫生行政部门。4、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报表:各县(乡、村)将本县上报数据收集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上报。县(乡、村)级上报时间为每月1日12:00前。“降消”项目报表:县(乡、村)级上报时间为每年11月10日前录入并审核。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信息质量控制制度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积极与其他保健科室紧密配合,负责妇幼卫生重点工作进行质控。2、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要加强对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联系,接受省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市级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基层进行全面质控一次。要求数据错漏项小于5%,数据完整率打到95%。3、基层指导人员使用统一印制的下基层指导记录,认真填写,详细提出指导意见,一式两份,交给被指导单位一份,存留一份。4、科室人员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妇幼保健业务的新动向,新理论、新技术,有效指导夏季医疗保健机构如何统计汇总、质控、漏报、书写分析材料。5、坚持例会制度,进行工作总结,集中解决报表中常见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三网监测数据核对和质量控制制度1、每季度到助产单位查看孕产妇死亡登记、围产儿死亡登记、住院分娩记录、各科出入院登记、出生缺陷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等级、急诊登记。2、每季度走访公安局、计生委、疾控中心、民政局等,从有关证明中查找育龄妇女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线索。3、乡镇卫生院每月查阅抽样村的儿童花名册、儿童计划免疫登记、出生记录、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乡镇级派出所、计生机构,核对出生、育龄妇女及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4、村级每月查阅儿童花名册、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入户核实出生、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等;走访村委会、村医、村妇女主任、村计生负责人等,核实活产、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5、县妇幼院每季度(1)以县为单位每季度填写妇幼卫生年报生命指标质量调查表、保健服务指标质量调查表(2)活产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名单、儿童保健管理错误报告名单,(3)孕产妇死亡及死胎死产漏报名单、孕产妇系统管理错误报告名单;(4)填写妇幼卫生监测质量调查表、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5)降消项目数据质量调查表。下基层监督指导工作制度1、根据《母婴保健法》要求,对各有关基层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指导服务。2、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监督指导。3、每季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业务监督、出生医学证明、考核指导。4、对监督指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指导意见,及时反馈给被查单位,健全相关资料并做好整理归档。综合信息科制度1.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信息搜集、整理、加工、分析研究和综合利用等工作。2.主持制定各种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落实。3.运用医疗和保健业务数据信息,对妇幼院的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活动进行监控。4.对各科室的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信息的咨询
本文标题:妇幼信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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