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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应急保障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所需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地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医院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唐海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医院突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行动,按照《唐海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执行。1.4工作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协同保障”的工作原则,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全院各方面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必要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2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唐海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院领导统一领导。医院是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医院应急委员会决定和部署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医院应急办承担。2.2工作机构2.2.1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管理领导小组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储备领导小组”)负责常态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品种数量的确定、承储企业的落实、储备商品的动用、补贴费用的核拨,以及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医院应急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及时调用相关储备商品,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保障。2.2.2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保卫(消防)、后勤、感染、医教科等各灾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单位为本院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负责各专业应急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在应对本领域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及时调用相关应急物资储备,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保障。2.2.3相关单位及职责(1)医院办公室。牵头对医院重要商品储备进行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确保医院重要商品储备调得动、用得上;会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保障;做好市场价格监控工作。(2)后勤科。组织、协调和落实本院储备重要商品的调用,做好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协调和落实本院应急物资的筹措,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储备和相关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相关商品和市场供应工作,保障本院的正常工作、生活。(3)食堂。负责做好本院内副食品物资的调用,做好本院方便食品物资的调用;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调配作用,保障本院的正常工作、生活。(4)财务科。财务科负责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资金保障;根据院应急委员会物资应急保障需要,筹措安排所需资金。3常态管理3.1储备管理本院建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3.1.1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管理。3.1.2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防汛防台、公安消防、公共卫生、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供电事故、环境污染等灾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3.2监测预防3.2.1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突发事件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应急保障准备。3.2.2本院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号,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1)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2)检查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视情做好增加准备;(3)与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4)调集、筹措所需物资、运输工具、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4应急保障行动4.1信息报告与通报医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加强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开展重特大突发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2小时内向唐海县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4.2分级保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和各科室负有突发事件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物资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院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分为两级:Ⅰ级和Ⅱ级,并可及时做出调整。4.2.1Ⅱ级应急保障当突发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需要动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医院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应急保障,启动Ⅱ级应急保障。(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院物资应急保障预案,组织调用本院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2)如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有关部门可根据掌握的信息,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3)院有关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4)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医院重要商品储备。当本部门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自行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必要时,可报请院应急委协调。(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报院办、院应急办及储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4.2.2Ⅰ级应急保障当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波及全院范围,事态严重,院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成立院物资应急保障组,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院应急委的领导下,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统一组织、协调本院物资应急保障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1)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院应急物资资源。(2)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各相关单位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4)必要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4.3应急保障结束4.3.1Ⅱ级应急保障结束事态得到控制后,医院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4.3.2Ⅰ级应急保障结束事态得到控制后,由院物资应急保障组提出,经院应急委同意,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院物资应急保障组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院应急委员会。重大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5后期处置补充更新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会同承储部门,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同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2信息发布院有关部门会同院新闻办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6协同保障6.1重点联系企业制度院办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库存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6.2信息储备保障院有关部门要对本院未储备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拟定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及供应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6.3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编制相应应急物资运输保障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应急物资的运输。6.4通信保障院信息委要加强对本院有关电信、移动、网通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6.5技术保障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的集成与共享,实现对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6.6社会秩序保障保卫科、后勤科、医教科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据各自职责,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社会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等违法犯罪活动。7监督管理7.1演练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协调相关协同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事件重要物资应急保障演练,演练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预案。7.2奖惩7.2.1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医院或该科室视情给予表彰或奖励。7.2.2对单位和个人未按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由医院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题: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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