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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项目内容和评分说明(A)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满分20分)得分A=(1)+(2)(1)基本分:硕士研究生毕业18分双本科毕业15分本科毕业13分(含高中专业合格)双专科毕业11分大专毕业9分(含初中专业合格)高中(中专)毕业7分(含小学专业合格)(2)加分: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实际知识水平确实很高,业务进修成绩突出(加1-5分)。①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加2分;②在职进修中,高一级加1分;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加2分;④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加4分;⑤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加3分;⑥参加无锡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加2分;⑦参加宜兴市级骨干教师(班主任)或省级网上班主任培训加1分;⑧被评为优秀学员加1分。以上④-⑦四项取最高分,不累计。其余加分可累计,但不超过5分。(B)教育教学工作(满分60分)得分B=(1)+(2)其中(2)=①+②基本分(1)(满分40分)a.教育工作:教书育人,能做好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在学生德育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10-15分)。①基本分10分。②现任年级组副组长2分,组长3分,中层干部4分,副校长以上5分。③符合班主任工作任期内三年或任教以来五年的得5分,任期内担任副班主任工作三年或任教以来担任副班主任工作五年的得3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得0分。④任小学一级或中学二级教师以来,获校级先进,一次加1分。以上②-④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分。b.教学工作:能胜任教学工作,达到规定周课时数,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较好(20-25分)。①基本分20分。②现任备课组组长1分,教研组副组长2分,教研组长3分,教务正副主任4分。③任小学一级教师或中学二级教师以来,上校级公开课、研究课一次加1分,市级2分,无锡市级3分,省级4分(要提供证明材料)。以上②③加分可累计,但不超过5分。教育教学工作加分(2)(满分20分)①个人或所带班级、处室,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获得显著成绩,在年度以上评比中受到表彰。获得的荣誉称号:省级(6-8分)、市级(4-5分)、县级(2-3分)。获全国级荣誉8分,省政府、教育厅8分,省教科院7分,省各处室6分。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5分,宜兴市级3分,镇级(或直属学校校级)2分。其它集体和单项荣誉取同级最低分。同类型同年度荣誉取最高分,不同类型或不同年度的荣誉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8分。②教师本人参加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电教馆组织的教学业务比赛(技能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省级(5—7分)、市级(3—5分)、县级(1—3分)、校级一等奖(1分)按获奖等级给分。非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电教馆组织的其它省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同类型的取最高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型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③教师个人获得各种学科荣誉称号:教学能手: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教学新秀: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取最高荣誉称号加分,不累计加分。-2-+③+④+⑤+⑥+⑦④指导学生在各级学科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确有证据的:全国(3—5分)、省级(2—4分)、市级(1—3分)、县级(1—2分)由学校确认并按获奖等级给分。要求指导学科与申报职称学科一致,否则不予给分。各杂志社组织的作文、阅读大赛不予加分。同类型同年度指导学生取得的获奖成绩取最高分,不同类型或不同年度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⑤群众测评:在群众中威信高,公认度大(1-5分)。同意推荐率达95%以上加5分,达94%-85%的加3分,达84%-80%的加1分。⑥年度考核(1-5分):获得优秀一次1分,嘉奖一次2分、三等功一次3分同一年度获得优秀、嘉奖或三等功,只取最高分。不同年度的考核结果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5分。⑦农村任教经历:中心校1年1分,最高加10分;村校1年2分,最高加15分;农村学校教师服从调剂支教农村学校,1年2分;城区学校教师支教,从第2年开始加分,2006年后农村初中小学新录用教师满3年任教经历调城区学校后又支教农村学校,也给予加分,以上两者加分标准与所在支教学校教师的加分标准相同。在村校和中心校轮岗任教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原在农村学校任教后调入城区学校任教的,以前农村任教经历一律不予加分。服从组织安排赴外地区支教的:省内一年5分,省外一年10分。(C)教育科研(满分20分)得分C=(1)+(2)基本分(1)(满分8分)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①基本分3分。②获得教科研先进称号: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校级2分。此项取最高荣誉称号加分,不累计加分。教科研加分(2)(满分12分)①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5分/篇(含专著4分/万字或课题研究总结),市级刊物发表论文3分/篇、县级刊物发表论文2分/篇;或省得奖(3—5分),市得奖(1—3分),县一、二等奖(1—2分)。论文发表1500字以上才能得分。按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规定,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资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以及境外注册的刊物,均不作为评审职称的正式出版物。省级获奖论文指正规渠道进行的评比,如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教研室、教科院(所)。第二作者得一半分,第三作者不得分。此项得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2分。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对参加课研成员:省级3—5分、市级2—4分、县级1—3分,校级1-2分。课题领题人得高分,成员得低分。此项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注:①以上表中各项得分不得超过规定的满分;②本量化评分标准解释权归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本文标题: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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