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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解读一、相关背景介绍在当前全球化石能源资源日益短缺、气候变化等环境压力日渐增大的背景下,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被世界各国政府作为重要的战略替代能源大力发展。全球经济危机往往催生重大科技创新和革命。1857年的危机,推动了以电气革命为标志的技术革命;1929年的危机,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以电子、航空航天和核能技术突破为标志的第二次技术革命;当前的金融危机,也必将催生一场新的科技革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革命。(一)世界各国高度重视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当前,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已成为一场全球革命,世界各国纷纷出台新能源产业鼓励政策。美国。奥巴马政府推出“绿色能源计划”,提出3年内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增加1倍,到201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高到10%。到2025年前,将投资1900亿美元用于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2009年,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鼓励政策投资税收抵扣法》。主要政策内容:一是对于使用太阳能光伏、风能、燃料电池、地热以及其他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居民给予30%的税收抵扣,其中一套太阳能发电系统最高抵扣2000美元,太阳2能光热最高2000美元。二是对于商业企业,也给予税收抵扣,太阳能给予30%税收抵扣,同时给予5年的加速折旧期,没有封顶。对于微燃气轮机最高每千瓦抵扣200美元。日本。日本政府2008年11月发布了“太阳能发电普及行动计划”,确定太阳能发电量到2030年的发展目标要达到2005年的40倍,并在3~5年后将太阳能电池系统的价格降至目前的一半左右。2009年重新启动太阳能光伏补贴政策,第一季度政府拨款90亿日元用于太阳能电池家用普及活动,用户可得到7万日元/千瓦的补贴。其它国家。德国、西班牙等40多个国家采用固定电价法推动光伏发电的发展;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推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鼓励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利用。(二)我国力争抢抓世界新一轮能源革命先机。1.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新能源发展。2009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同年10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大唐东营风电场时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抢抓世界新一轮能源革命先机的必然要求,希望国内相关企业抓住国家大力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有利时机,着力加强技术创新,着力降低运营成本,做大做强产业、生产更多的清洁能源,为改善我国能源结构发挥更大的作用。32009年11月3日,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向首都科技界发表题为《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话中指出:要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加强宏观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加快推进以绿色和低碳技术为标志的能源革命。2009年11月2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时指出:要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先进核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和零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2009年5月21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北京出席财政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时指出:新能源产业是促进消费、增加投资、稳定出口一个重要的结合点,也是调整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一个现实的切入点,新能源产业正孕育着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2.国家有关部门密集出台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2009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建设部和国家能源局连续下发有关太阳能利用的多项重要政策文件,内容涉及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推进新能源建筑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等方面。主要包括:——财政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主要内容: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按照20元/瓦的标准用于支持城市光电4建筑一体化应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用等方面的示范推广。——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397号)。主要内容: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示范建设金太阳工程,鼓励太阳能光伏项目推广,每个省市示范工程总规模不超过20兆瓦。——国家财政部、住房建设部《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5号)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6号)。主要内容:对于可再生能源应用城市,鼓励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对纳入示范的城市,每个城市补助5000~8000万元,每个省市(直辖市)不超过3个示范城市,每个示范城市应用面积不低于200万平米;对于可再生能源应用县,每个县补助不超过1800万元,每个省市(直辖市)不超过4个示范县,每个示范县应用面积不低于30万平米。3.各省市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鼓励政策。近年来,山东省、江苏省、海南省、浙江省、上海市、深圳市、烟台市等20多个省市也陆续出台太阳能发展有关鼓励政策和意见,促进当地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山东省提出,对省内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和教育厅5所属高校,按照新建太阳能集热系统总投资的30%给予资金补贴,每个项目补贴资金最多不超过150万元。海南、浙江、江苏等省市在太阳能集热系统强制安装方面出台政策。海南省要求:新建的酒店、宾馆、度假村等公共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与地源热泵、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利用技术相结合的新型供热制冷系统。江苏等省市在太阳能产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江苏省提出:到2010年,全省光伏电池和组件产能达到2000MW,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1000亿元产值规模。实现高纯度多晶硅材料技术的突破,达到规模化生产能力,到2010年具备6000吨以上的年生产能力。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发展。2009年5月20日,刘淇书记主持召开“坚持自主创新,振兴北京新能源产业”专题调研座谈会时指出:要把北京建设成新能源研发中心、示范中心、高端制造中心,为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提供新能源支撑。2009年12月24日~26日召开的中共北京市委十届七次全会上,刘淇书记强调:要加快落实“绿色北京”行动计划,积极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要努力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两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发挥各类技术创新基地、中心的作用,培育壮大带动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新兴产业。6二、北京市太阳能开发利用现状(一)资源利用情况。太阳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北京地区年日照时数达到2600~3000小时,年日照时数在2750小时左右,年累计太阳辐照量达到5000~6000兆焦/平方米,接受太阳能辐射总量约为26亿吨标准煤。总体上看,北京市太阳能资源较丰富,优于上海、云南和江浙等地区。其中,生态涵养区的延庆、密云、怀柔等区县以及亦庄地区太阳能资源条件最为优越。北京市太阳能资源分布图专栏1.我国太阳能资源分类按接受太阳能辐射量的大小,全国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地区:一类地区全年日照时数为3200~330O小时,二类地区全年日照7时数为3000~3200小时,三类地区全年日照时数为2200~3000小时,四类地区全年日照时数为1400~2200小时,五类地区全年日照时数约1000~1400小时。一、二、三类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h,辐射总量高于586kJ/cm2?年,是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或较丰富的地区,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四、五类地区虽然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差,但仍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太阳能在新能源利用中比例最高、资源潜力最大、应用前景最为广阔。截止2008年底,本市太阳能利用总量约为74.5万吨标准煤,约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的48.7%。2008年北京市新能源利用结构示意图太阳能开发利用种类丰富。截至2008年底,全市累计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达到450万平米;太阳能采暖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全市已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规模累计达到2兆瓦;推广使用太阳能路灯、庭院灯18万盏;建成阳光浴室2308余座,阳光校园100余座。(二)产业发展情况。1.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初步统计,2008年,我市太阳能产业工业总产值约为120亿元,占新能源与环保产业的23.9%。太阳能产业初具规模,拥有各类太阳能企业162家,其中:光热利用设备企业90家,光伏相关企业72家。科诺伟业、北京计科、桑普、天普、清华阳光等一批“龙头”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2.太阳能高端装备制造、系统集成、检测认证产业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在太阳能光伏高端装备制造方面,目前,中科信、七星华创等企业的市场份额约占全国50%左右;北仪创新是国内唯一具备薄膜电池生产设备整套交钥匙能力的企业。9京运通晶硅炉制造京仪集团薄膜电池生产线10在系统集成产业方面,北京市企业完成了国内多个大型示范项目,如:国内第一个兆瓦级光伏发电项目(科诺伟业-深圳)、太阳能农村采暖项目(北太所-平谷)以及大多数奥运工程的系统设计施工。在标准认证产业方面,目前本市不仅拥有国家级光伏、光热检测中心各一个;还拥有鉴衡认证中心、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中科院电工所等多家国内一流检测认证机构。(三)存在问题。本市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虽具良好基础与优势,但新能源产业发展中仍面临技术、成本和经营模式三大难点。1.关键技术研发能力仍有待提高。总体看,本市太阳能技术研发应用水平距国际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部分高端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有待突破。2.成本较高。太阳能是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培育需要大量的投入,开发利用成本要高于常规能源。3.经营模式需要创新。经营模式尚未与国际市场接轨,新能源项目的后期运营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4.标准体系不健全。缺乏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太阳能产品质量、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制约影响太阳能进一步开发利用。三、《意见》的主要特点11(一)高度重视,科学决策。《意见》的起草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刘淇书记多次就我市新能源发展召开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抓紧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把我市建设成为新能源的“高端研发、高端示范、高端制造”中心。《意见》的研究起草历时三年,在此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市经信委、市科委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了大量调研工作。先后累计发放调查问卷1100份,召开数十次专家、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等专题座谈会和现场调研会,最终形成了今天发布的《意见》。(二)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意见》内容全面,体现了全方位、广覆盖的特点。在太阳能应用技术上覆盖了太阳能光伏应用和光热应用两大领域;在产业链条上覆盖了太阳能研发、制造、应用的上中下游各阶段;在政策补贴支持范围上涵盖了一、二、三产及居民生活领域;在产业支撑体系上,涵盖了标准制定、政策研究、规划编制和宣传培训等各个层次;在发展方式上,涵盖了资金支持、政策支撑、目标引导和强制实施等多种手段。《意见》同时充分考虑了制约我市太阳能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实施六项“金色阳光”工程,分解部门任务,基本理顺了本市太阳能研发、示范和高端制造三个发展要素间的关系,构建形成了太阳能产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体12系。(三)远近结合,多方联动。《意见》充分考虑了太阳能技术利用尚处于技术快速发展、产业化有待深入的阶段特征,在充分分析北京市太阳能发展问题和优势的基础上,前瞻性的提出以太阳能为突破口的新能源“三个中心”的建设目标和具体措施,明确了太阳能长短期发展的重要目标。此外,充分发挥全社会各主体的能动性,市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市和区两级政府明确各自职责,企业不断加强自身发展,民众培养新能源利用意识,实现政府、社会、企业和民众共同参与,多方联动的太阳能发展氛围。分解为32项主要任务的责
本文标题:《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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