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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80号)文件精神,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以及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的创新人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一)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处、网络与实训中心、计划财务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各项工作。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陈智霖、宫峰成员:熊俊超、梁伟东、林梅花、王克富、张婉婷、刘辉珞、黄英、苏志东、王丽、蒋庆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办公室主任:梁伟东副主任:蒋庆荣、陈东群、吴志桥、刘继红、霍巧红、林跃明、吉木斯、叶甫能成员:胡耀华、周雁嫦、伦志国、詹益钊学生工作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项目评审、评价,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制定学生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并负责导师配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网络与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场地、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和管理;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配备和经费管理;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政策、场地、技术、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等服务。(二)各院系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的院系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工作干部、指导教师等。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院系的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和落实本院系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二、工作基础(一)学院在“十一五”期间及此前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的基本情况。1、建章立制、健全制度,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长期以来,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将其纳入教育教学工作重要范畴,注重营造良好的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氛围,逐步制定一系列关于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制度和举措,规范开展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创业实践活动。2009年开创了SYB-《创办你的企业》创新培训课程体系,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完善,进一步推动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相关工作的开展。2、设置创新实践学分,将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教学科研处在实施“2+1”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其必修课或选修课中设置了3-4学分的创新实践学分。2008年,学院在《关于修订200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全校范围内将课外实践学分纳入专业选修学分,范围涵盖校园文化活动、科技与学术活动、学科竞赛、社会调查与服务等。3、拓展校企合作方式,积极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近年来,学院推进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以及模拟公司,为学生构建了良好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自2009年起,学院相继与珠海市综合性培训中心成立了创业实践基地、ERP创业实训中心,与长隆集团签订共建“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试验班”协议等相关项目。4、大力开展国内外合作,提升创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自2009年开始,学院与珠海市人社局合作开办“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和“SYB—创办你的企业”两个模块的创业培训班,培训大学生200多人,累计160多人获取了SYB创业培训合格证书。5、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2007年,学院组织开展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每年组织一次竞赛,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五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活动。2012年学院首届创业街活动启动,共吸引学生经营者30余家。6、珠海市创业专家校园行活动连续三年走进我校。(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成效及经验总结。1、工作成效。(1)在国家级、省级创新实践竞赛活动中频频获奖。学院把大学生创新教育始终放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并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技能,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建行‘e路通’杯首届海峡两岸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一等奖,累计共荣获国家级奖项8项、省级奖项10项。2、经验总结。学院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活动已有多年,在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经验可归纳为:(1)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部门密切合作联动,组织管理机制高效运作,为此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重视基本条件建设,科学搭建教学实验平台,提供了扎实的基础保障。(3)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着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教学水平,提供了关键的人才教育质量保障。(4)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引进社会优质教育资源,重视合作交流,推进资源共享,提供了人才培养实训实践保障。在今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中,学院尚需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校内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项目实施条件建设,推进合作与交流机制建设,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三、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主动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二)工作思路。1、修订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和校内组织协调机制。拓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式,通过项目驱动,形成“培育、重点、示范”的项目层级发展机制。2、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整合资源。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加大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研究力度,构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实施条件建设,打造校内外示范性创新创业实践平台。3、强化学院校外合作办学。校外合作办学基地建设,施行“政校企、行校企”人员互聘计划,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队伍。构建形成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课内课外、校内校外双一体化开放式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搭建形式灵活多样的项目学生交流平台,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加大经费投入,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四、计划目标“十二五”期间,学院将紧紧围绕“求精求强求特色,做实做优做品牌”的总体办学目标,通过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体系,形成一系列成果。具体的计划目标如下:(一)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一体化开放式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在2010年全校专业设立2学分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基础上,于2012年开始设置创新创业课程选修模块。同时,对于选修了创新创业课程模块的学生,要求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践,且必须获得《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中有关创新创业方面的学分,实现课内、课外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一体化。根据“培育、重点、示范、特色”的项目层级发展机制,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一般在校内完成,特色项目、重点立项建设项目可在校内开展,亦可在校外基地开展,而示范项目则必须在校外基地完成,建立校内、校外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一体化体系。(二)实施“政校企、行校企”人员互聘计划。实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尤其是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双导师制,要求项目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完成。为了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队伍,2012年开始启动“政校企、行校企”人员互聘的计划,每年选派20名左右教师到行业、企业等实务部门进行随岗进修、挂职锻炼,每年从合作企业遴选20名左右骨干人员到学院担任兼职教师,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培养高素质双师型教师、企业兼职教师各一百名的目标。(三)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百人计划”。2012年开始,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训练”计划,通过增多项目类型、增大项目立项数、鼓励团队项目尤其是跨学科团队项目,校级训练重点项目与省级、国家级训练计划项目相结合开展,计划每年设立重点项目50项,示范项目5项。每年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达百人以上,覆盖学院所有学科门类的学生。(四)举办创新创业大讲坛“千人计划”。为了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多渠道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自2012年起开设“创新创业大讲坛”,每月举办一次讲座,参加讲座的学生将按照《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累计2个创新实践学分,实现“十二五”期间参加讲座的学生超过3000人次的规模。五、计划内容(一)计划项目设计。1、项目类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2、项目设计。(1)创新训练项目。因该项目为本科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暂不列入计划。(2)创业训练项目。校级项目:每年设立10项。资助额度为6000元/项。根据校级项目的水平择优申报省级项目。指导教师: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组成。(3)创业实践项目。校级项目:每年设立5项。资助额度为8000元/项。指导教师: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组成。(二)计划实施与管理。1、计划组织管理体系。(1)成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规章制度,领导、组织和协调创新创业计划的开展,审查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决定资助项目和表彰奖励。(2)建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结题终审、效果分析评价等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作为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计划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管理大学生专项经费,提议制定或修改相关的政策措施,全面负责领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创业行动。教学科研处和各二级院系等单位共同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学生工作处和教学科研处共同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管理,共同参与项目的评审和结题;学生工作处和教学科研处共同负责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实施管理,共同参与项目的评审和结题;教学科研处和组织人事监察处共同负责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认定;各二级院系、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共同负责项目的经费管理。(3)设立各二级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各二级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项目的跟踪监督。各二级院系聘任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担任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选题、申报项目、开展项目实施和结题评审,探索科技成果的转化渠道,创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活动的模式和方法。2、工作措施。(1)制定制度,规范管理,形成“培育、重点、示范、特色”的层级发展机制。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新增《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本文标题:2011061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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