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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郑州市绩效考核核查认定办法(草稿)为切实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客观准确地评价各单位完成目标、创造业绩、规避过错等情况,依据《郑州市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核查认定办法。一、目标认定办法目标主要包括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的年度责任目标以及向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承诺事项、年度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绩效考核样本点建设等内容。目标认定程序:一是制定标准。各核查认定部门要以实现的结果作为考核标准,在征求各绩效责任单位的基础上,报市绩效考核办审查备案;二是严格考核。各核查认定部门根据市绩效考核办批准的考核标准,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对绩效考核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要力求低成本高效率,尽可能不增加基层负担,确有必要或把握不准时,进行实地查看;三是研究意见。对各绩效考核责任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须经认定部门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将认定意见以书面形式向责任单位反馈;四是个别复审。责任单位对核查认定部门的反馈意见有异议的,在收到反馈意见3日内向核查认定部门复审。对复审结果仍存异议-2-地的,在收到复审结果3日内向市绩效考核办提出申诉,市绩效考核评审小组作出最终认定;五是结果审核。各核查认定部门要及时将单项考核结果报市绩效考核办审核;六是确认公示。市绩效考核办对各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汇总后,分别报市主管领导予以确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二、业绩认定办法(一)县(市)区业绩项目、认定部门和证明材料1、特别重大业绩(1)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总量或增速在全市县(市)或城市区排序位列第一名且有当年投资15亿元以上工业、服务业引资项目的,或超过市定招商引资目标50%以上。由市商务局招商引资促进处、外商投资管理处、经济技术协作处、运行监测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①当年投资15亿元以上工业、服务业引资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合同(或投资协议)、银行进帐单、设备发票、注册资金证明等引进资金及来源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材料;②城市区排序位列第一名或超过市定招商引资目标50%以上的需提供:郑州市引进境内域外资金月报表和郑州市商务局确认的县市区排名名次证明;③外资认定依据年初所定目标和省商务厅按月反馈的实际完成金额和超目标的比值及县(市)区排名名次。-3-地(2)依靠自身努力争取且不属于政策性均衡分配的国家、省各项政策性或专项资金数额巨大或累计数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由市发改委投资处牵头认定,证明材料:省发改委投资计划文件或市发改委转发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市财政局预算处配合认定,证明材料: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分配办法、全省分配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3)积极谋划50亿元以上重大前期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国家核准或批准文件,且当年开工建设。由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上报省或国家有关部门的申请文件;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市统计部门关于项目开工建设的证明。(4)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建设,按期开竣工,保质保量,实现投资控制,无安全事故,廉政方面不出现问题,项目完成特别出色。由市委办公厅市委督查室牵头认定,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市政府督查室配合认定,证明材料:①市工信委、安监局、重点项目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②没有发现或收到违反廉政要求的举报材料;③其他证明材料。(5)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市委组织部县区干部处、科教干部处负责认定中央颁发的,证明材料:正式表彰文件。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负责认定国务院颁发的,证明材料:正式表彰文件。-4-地(6)创造的经验、成果被国家部委以上机构认可,并在全国系统范围内推广。由市委组织部县区干部处、科教干部处负责认定中央部委认可的,证明材料:正式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市人社局专业技术处、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负责认定国家部委认可的,证明材料:正式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7)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且未发生赴京非访、赴京集访、到省集访和到市大规模集访。由市信访局驻京工作组、驻省工作处、接访处和综合调研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中央联席办和省联席办通报证明。(8)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到位,全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防等事故。各责任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本地年度内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防等事故的申请,由市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分别负责消防事故、安全生产、煤炭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情况的认定。2、重大业绩(1)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总量或增速在全市县(市)或城市区排序位列第二名且有当年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服务业引资项目的,或超过市定招商引资目标40%以上。由市商务局招商引资促进处、外商投资管理处、经济技术协作处、运行监测-5-地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①当年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服务业引资项目的需提供:引进资金及来源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或投资协议)、银行进帐单、设备发票、注册资金证明等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②城市区排序位列第二名或超过市定招商引资目标40%以上的需提供:郑州市引进境内域外资金月报表和郑州市商务局确认的县市区排名名次证明;③外资认定依据年初所定目标和省商务厅按月反馈的实际完成金额和超目标的比值及县(市)区排名名次。(2)依靠自身努力争取且不属于政策性均衡分配的国家、省各项政策性或专项资金数额巨大或累计数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由市发改委投资处牵头认定,证明材料:省发改委投资计划文件或市发改委转发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市财政局预算处配合认定,证明材料: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分配办法、全省分配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3)积极谋划10亿元以上重大前期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国家核准或批准文件,且当年开工建设。由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上报省或国家有关部门的申请文件;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市统计部门关于项目开工建设的证明。(4)为完善城市功能、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积极谋划项-6-地目,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且当年开工建设。由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发改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市统计部门关于项目开工建设的证明。(5)重大项目融资超过10个亿以上,且融资的重大项目对带动郑州经济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由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贷款合同及企业上市、发行债券等相关融资证明。(6)积极运用BT运作模式,在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运作有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BT项目,并成功规避风险。由市发改委工业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BT项目立项手续;BT项目合同(协议);竣工验收报告。(7)在重大的交通、能源(不含矿产资源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和公益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在保证将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工期控制在批准文件规定范围的前提下,经竣工决算、验收,项目实际投资比概算投资节省1000万元以上的或工程质量获得“鲁班奖”或建设工期在合理工期内比计划工期缩短20%以上。由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投资主管部门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批复;财政部门的竣工决算文件;相关获奖证明。(8)列入省、市、县(市)区重点项目年度新开工项目投资额总量或较上一年度增速在全市县(市)或城市区排序位列第-7-地一名。由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市重点项目办出具的认定证明。(9)列入省、市、县(市)区重点项目年度新开工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个数或完成投资总量在全市县(市)或城市区排序位列第一名。由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市重点项目办出具的认定证明。(10)年度出口创汇总额位列全市第一名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达到40%以上。由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运行监测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出口数据以省商务厅海关数据查询系统为准。(11)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发展总部经济等办法,从域外争取税收,单项年度税收超过1000万元。由市财政局预算处、税源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盖有本市税务征收机关确认章的入库税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12)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建设,按期开竣工,保质保量,实现投资控制,无安全事故,廉政方面不出现问题,项目完成出色。由市委办公厅市委督查室牵头认定,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市政府督查室配合认定,证明材料:①市工信委、安监局、重点项目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②没有发现或收到违反廉政要求的举报材料;③其他相关材料。(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位列全市前三名且增速超过-8-地全市平均增速50%以上。由市统计局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情况文字材料。(1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由市财政局国库处负责认定。(15)在完成年度行政执法任务且不发生错误、错案的前提下,未发生不文明执法事件或事项。由市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组、监督处、应诉处、行政复议中心负责认定,证明材料:所办理上级交办、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案件或在明查案访、卷宗评查所涉及的行政执法案件中,经市政府法制办核实认定后,该单位全年确实没有发生不文明执法事件或事项的视为重大业绩的内容。(16)获得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工作奖励或称号的(如获得文明、卫生、环保、城建、科技、园林县(市)和平安建设先进县(市)称号等。由市委组织部县区干部处、科教干部处负责党口的认定,证明材料:正式表彰奖励文件。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负责政府口的认定,证明材料:正式表彰奖励文件。(17)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在京、省未发生有影响信访事项。由市信访局驻京工作组、驻省工作处、接访处和综合调研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中央联席办和省联席办通报证明。-9-地(18)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到位,全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且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各责任单位提出本地年度内关于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防等事故的申请,由市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分别负责消防事故、安全生产、煤炭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情况的认定。3、重要业绩(1)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总量或增速在全市县(市)或城市区排序位列前三名,且高于市定目标30%以上。由市商务局招商引资促进处、外商投资管理处、经济技术协作处、运行监测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①需提供郑州市引进境内域外资金月报表和郑州市商务局确认的县市区排名名次证明;②外资认定依据年初所定目标和省商务厅按月反馈的实际完成金额和超目标的比值及县(市)区排名名次。(2)依靠自身努力争取且不属于政策性均衡分配的国家、省各项政策性或专项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由市发改委投资处牵头认定,证明材料:省发改委投资计划文件或市发改委转发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市财政局预算处配合认定,证明材料: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分配办法、全省分配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10-地(3)积极谋划5亿元以上重大前期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省核准或批准文件且当年开工建设。由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上报省或国家有关部门的申请文件;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市统计部门关于项目开工建设的证明。(4)为完善城市功能、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积极谋划项目,经可行性研究论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年开工。由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发改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市统计部门关于项目开工建设的证明。(5)重大项目融资超过5个亿以上,且融资的重大项目对促进郑州经济发展有较大示范作用。由市发改委投资处负责认定,证明材料:贷款合同及企业上市、发行债券等相关融资证明。(6)积极运用BT运作模式,在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运作有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BT项目,并成功规避风险。由市发改委工业处牵头认定,证明材料:BT项目立项手续;BT项目合同(协议);竣工验收报告。市财政局工业处、专户处、城建处配合认定,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7)在重大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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