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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讲解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会计科目定义:会计科目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分类,是对会计事项和会计交易的具体归类,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科目分为六大类合计156个科目:资产(69个)、负债(35个)、共同类(5个)、所有者权益(7个)、成本类(7个)、损益类(33个)会计科目。会计准则设置的会计科目充分体现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特点,体现了财务会计报告的核心地位。同时涵盖了所有企业的会计事项。较为全面的体现了金融的经济核心地位。《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会计科目,但必须符合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同时科目代号也可以自行设定。新旧会计科目对接我省农村信用社执行新准则综合业务系统内会计科目体系基本上不做调整,但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当中的会计报表将执行新准则,原因如下: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会计科目,但必须符合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且科目代号也可以自行设定,所以信用社自行设立会计科目体系符合《准则》要求。新《准则》的精髓是对外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而企业采取何种核算体系并不是《准则》最关心的。这一点国外会计工作体现的最为明显。目前,金融机构执行新《准则》同税务、银监会存在诸多矛盾。有些内容基本上没有办法衔接,如贷款、存款、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等诸多方面,所以目前执行新《准则》的金融机构,均执行的是财务会计报告执行法,即只是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执行新准则,日常基础会计核算(运营会计)继续执行原准则或制度的核算方式,以满足税务及监管部门的需要。改造综合业务系统的难度很大,主要困难是上述矛盾没有办法真正解决。其他商业银行均未改造。我省在去年实施综合业务系统开发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新准则的要求,综合业务系统内现有会计科目能够满足现有的管理经营。我省下一阶段会计管理的框架模式按照目前实际情况,下一阶段很长时期内金融机构的会计管理框架,是以综合业务系统为核心,贷款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办公系统等系统互为依托的运行体系,具体框架如下:综合业务系统贷款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办公管理系统其他管理系统执行新准则确认资产的持有目的执行新准则实施资产评估测试执行新准则贷款及其他资产评估新旧结合但应满足税务部门的要求新旧科目名称对照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要求,全国中小金融机构在执行《准则》时。应统一使用银监会确定的新科目,且银监会按照浙江模式确定了一套会计科目,该会计科目虽然与会计准则进行了部分结合,但很难解决相关矛盾。需要说明以下内容:银监会提供的会计科目只是在编制新《准则》标准的财务会计报告时使用,综合业务系统仍然使用原科目,即综合业务系统不做改变,将来可能将名称进行适当的调整。具体操作方式:日常运营时继续使用综合业务系统的会计科目,日终、月末、季末、年末(统称资产负债表日)综合业务自动生成原有会计报表,然后财务管理系统、贷款管理系统等其他系统从综合业务系统当中取数,并分析编制新准则下的财务会计报告。在编制新准则下的会计表时,需要使用新科目编制的业务状况表。新准则的会计科目分类新准则会计科目分为6类,其中成本类科目暂未在信用社会计科目中使用,一级科目新旧对照情况详见附表。资产类:货币类、投资类、贷款类、应收账款类、实务资产类(含固定资产、抵债资产等)无形资产等等。负债类: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实际上信用社负债基本上可定义为金融负债。但是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的内容变化较大。共同类:新准则共同类将衍生金融工具、套期金融工具列入。实际上已经将原来表外的业务纳入表内核算,是会计走向公允价值的最好例证。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科目基本没有变化。农村信用社使用科目讲解货币资金会计科目农村信用社货币资金类会计科目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其它货币资金、存出保证金等等。货币类资金是金融资产的基本表现形式。货币类会计科目核算的方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增加时:借记上述科目;贷记:其它科目。减少时借记其它科目,贷记上述科目。货币资金科目明细设置应当按种类或开户银行设置,其中现金及银行存款类科目必须设置日记账,即流水账。投资类科目新《准则》投资类科目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准则的将长期股权投资单列为一项具体准则。其他三项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予以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金融资产,与其他金融资产存在差别,主要体现在企业持有该资产的目的是为了控制被投资单位,获得的经济利益也不同其他资产,即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权益资本(所有者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详见《具体准则讲解:其他投资的核算详见金融资产的核算。贷款类科目新准则只设置了一个科目核算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但按照准则的要求,企业可根据本身的特点设计和使用会计科目,为满足信用社的需要,目前辽宁省农村新信用社使用的贷款类不变,在编制新的财务报告时统一归并至相关项目当中。银监会将规范中小金融机构的会计科目。已经两次征求相关机构的意见,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贷款科目。新准则将贷款作为一种金融资产,与应收款类科目并入一类,核算变化很大,而且存在诸多矛盾,是实务难点之一。贷款业务核算1-核算难点新准则贷款科目的核算主要难点:采用哪种计息方法,是实际利率法还是名义利率法。如果采取实际利率法,如何确定实际利率。摊余成本的确定。如果采取实际利率法,如何确定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的利息收入,如何解决同税务会计的区别。贷款减值的确认和计量。贷款相关费用的确定。贷款核算-利率方法的确定新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但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采用名义利率法。影响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的主要因素。实际利率的计算公式: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应按照“金融工具的初始账面价值+交易费用-交易收入+溢价(或减折价)*实际利率=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从公式中可以看出影响实际利率的因素有:交易费用溢价或折价该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量贷款核算—实际利率法当中交易费用确定计算实际利率过程中所指的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发放或处置贷款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准则规定以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融资产,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考虑交易费用。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形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价值,计算实际利率时应予考虑。实际利率法计算举例1如某银行在××年×月×日发放一笔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合同利率为9%,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为了确保贷款质量,该银行在本笔贷款发放前委托一家专业咨询公司对该笔放款进行了贷前调查和评估,支付咨询费用6万元。按合同规定,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利用倒插法计算实际利率:假设贷款的实际利率为r,3006=3000×9%/(1+r)-1+3000×9%/(1+r)-2+(3000+3000×9%)/(1+r)-3先按8%的利率测试:3270×0.7938+270×1.7833=3077.217>3006再按10%的利率测试:3270×0.7513+270×1.7355=2925.336<3006根据插入法计算,设实际利率为R:(8%-R)/(10%-8%)=(3077.217-3006)/(2925.336-3077.27)R=8.9375%实际利率法计算举例2不考虑复利3年内该笔资金的现金流量为3810万元,实际上如果考虑复利初始投资3006万元,利率为9%,3年后的价值应为3892.86万元(其计算过程如下),第一年应收到利息:3006*9%=270.54第二年应收到利息:(3006+270.54)*9%=294.89第三年应收到利息:(3006+270.54+294.89)*9%=321.43实际上收到利息为810万元实际利率:(270.54+294.89+321.43)/3006/3=9.834%贷款核算—实际利率和合同利率的比较实际利率是指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及通货膨胀的一种利率,基本计算方法是合同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合同(名义)利率—通胀率(可用CPI增长率来代替)=实际利率,通常情况下实际利率法充分考虑了复利的因素。合同利率(或名义利率)是指双方在进行交易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的利率,实际上合同利率也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按照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在不考虑复利的条件下,如果当时的通胀率是0,且交易未发生任何费用,那么名义(合同)利率就是实际利率。按照新准则的概念,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按照财务管理学的角度讲就是考虑复利因素资金折现率。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存续期和还本付息期是一年以内(含),那么实际利率=合同利率,但是如果按月或季还本付息(含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那么实际利率就不等于合同利率举例如下:实际利率法举例3信用社发放一笔本金贷款10000元,期限12个月,合同利率12%,信用社要求借款者按季偿还利息,如果只考虑复利因素,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贷款的实际利率。因为此笔贷款按季计息,那么季利率为12%/4=3%,第一季度产生的利息为:10000*3%=300元。第二季度产生的利息为(10000+300)*3%=309。第三季度产生的利息为:(10000+300+309)*3%=318.27,第四季度产生的利息为:(10000+300+309+318.27)*3%=327.8181,所以实际利率就是(300+309+318.27+327.8181)/10000*100%=12.550881%如果信用社要求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那么实际利率就是合同利率12%。计算一下如果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那么实际利率是多少。答案是12.67%左右。贷款核算—利率方法的确定根据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大部分贷款为一年期以内,还有相当部分贷款是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且存在春放秋收的实际情况考虑复利的意义不大。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农村信用社将会继续采取合同利率法确定贷款利息,即使是采取实际利率法,实际利率的计算也应是一种模型。贷款核算—摊余成本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及应收账款的后续计量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账面价值: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摊余成本是历史成本的一种,但实际上全面结合了公允价值的因素。摊余成本举例1甲信用社于2019年1月1日以“折价”方式向乙企业发放五年期贷款1250万元(实际支付给乙企业1000万),年利率为4.72%,按年支付利息,最后一年还本。在2009年12月31日,乙企业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按照规定办法对该笔贷款计提减值损失200万元,至到期日仍未好转,到期只收回本金1050万元,但是利息正常给付。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确定该笔贷款的摊余成本。摊余成本例题答案1第一步:计算实际利率r按照准则规定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就应该确定实际利率,且在贷款存续期内不能改变。未来5年的现金总流入为1250+1250*4.72%*5=1545万元,信用社初始投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利用插值法计算r约等于10%。第二步:计算各期的摊余成本(不考虑减值)年份期初摊余成本A实际利息B=A*10%现金流入C摊销折价或偿还本金D=C-B期末摊余成本E=A-D2019100010059-41104120091041104.159-45.11086.120191086.1108.6159-49.611135.7120191135.71113.5759-54.571190
本文标题: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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