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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管理与涉税风险应对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征纳双方如何防范涉税风险重点强调的几个问题主要内容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所得税简要阐述企业所得税征管个人所得税征管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企业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政府机关、村委会、农村合作社?)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住居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征管:“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这24字工作方针。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重点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和企业的不同事项的特点,科学进行分类,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加强薄弱环节,以体现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优化服务: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要求。重点是突出服务特色,创新服务措施,真正达到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效果。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核实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核心工作。重点是在夯实税源管理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加强收入、扣除项目、关联交易和企业清算管理,确保企业所得税税基真实、完整和准确。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完善汇缴: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重点是抓住预缴申报、汇算清缴全程管理等环节,保证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和税款缴纳的及时性。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强化评估:纳税评估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有力手段。重点是对企业的所得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及时发现疑点并进行相应处理。关键是要夯实评估基础,完善评估机制,建立联评制度。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防范避税: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内容。重点是通过完善反避税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程,建立反避税与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深入开展反避税调查,有效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个人所得税“四一三”工作思路:四项制度: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一个系统:尽快研发应用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三项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切实加强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税源的源泉管理、全员全额管理。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是指税务机关按照要求对每个纳税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收入和纳税信息以及相关信息建立档案,并对其实施动态管理的一项制度。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是指税务机关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要求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报送其支付收入的个人所有的基本信息、支付个人收入和扣缴税款明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并对每个扣缴义务人建立档案,为后续实施动态管理打下基础的一项制度。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是指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依法律、行政法规所提出的要求,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收入、纳税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核查的一项制度。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应建立与个人收入和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的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的制度,及时掌握税源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共同制定和实施协税、护税措施,形成社会协税、护税网络。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尽快研发应用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应在金税工程三期的总体框架下,按照“一体化”要求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快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化建设,以此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加强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税务机关应将下列人员纳入重点纳税人范围: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铁道、房地产、学校、医院、城市供水供气、出版社、公路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民营经济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模特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加强税源的源泉管理:税务机关应严格税务登记管理制度,真开展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工作,摸清底数。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和健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档案,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所得税征管全员全额管理:是指凡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无论收入额是否达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均应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通过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全部纳入税务机关管理。征纳双方如何防范涉税风险多渠道宣传,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多领域学习,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多部门沟通,力求达成多方共识。征纳双方如何防范涉税风险当前,全市地税系统宣传税收政策的渠道有:纳税人学校,12366服务热线,税企QQ群,地税门户网站,各类宣传册,办公电话和个人联系方式等征纳双方如何防范涉税风险涉及部门:纳税服务,税政,征管,税源管理部门和稽查等部门。征纳双方如何防范涉税风险税企双方多领域学习的内容:税收、会计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内容包括税收实体法、程序法,会计业务处理,财税之间税企差异处理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征纳双方如何防范涉税风险纳税人遇到疑惑要主动向税务部门咨询,或者就当前国家不明确的政策问题,主动和税务部门对接,进行互动交流,力求达成共识,规避涉税风险。不要老死不相往来,亡羊补牢,为时已晚。重点强调的几个问题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小贷公司税收政策;教育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务咨询公司涉税观点。重点强调的几个问题关于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一是企业所得税汇缴范围;二是如何进行所得税汇缴;三是汇缴申报需报送资料;四是所得税汇缴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汇缴范围2012年度内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企业所得税由我局负责征管的居民企业,除跨地区经营汇总企业的分支机构外,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无论盈利或亏损,无论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不包括定期定额核定征收)均应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进行所得税汇缴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汇缴申报需报送资料区分四种情况一是一般查账征收企业;二是小微查账征收企业;三是涉税事项查证征收企业;(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皖地税【2011】67号和85号)四是定期定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期限为避免税务风险和申报拥堵,请纳税人在2013年5月31日前,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错峰申报”。小贷公司税收政策执行问题遵照皖政办【2011】56号执行。(十四)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县域小额贷款公司,同级财政按其实际缴库营业税的40%返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所得税前扣除,分别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相关政策执行。小贷公司税收政策执行问题《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第23号)、(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资金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5号)《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09】114)号、《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教育机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政策依据:财税〔2004〕39号、财税〔2006〕3号、财税〔2009〕122号、财税〔2009〕123号、国税发[2012]53号、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政策依据:财税[2000]42号、财税[2009]61号、国税发[2012]53号。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皖发﹝2013﹞7号)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池发【2013】6号)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企业如何执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政策依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皖地税函【2012】392号)财务咨询公司涉税观点依法、诚实、守信、共赢
本文标题:所得税管理与涉税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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