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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1施工安全管理目标1.1为确保证现场作业施工安全,维护工地正常生产秩序,必须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力度,把工程局制定的《常见违章行为的危害和预防》发至参加施工的每个职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做到岗位无隐患,个人无违章。1.2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大坝崩溃及水淹厂房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因工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5次/年.千人内;争创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尽量减少轻伤事故。2施工安全管理措施2.1建立以施工局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员5人,各队、班组设兼职安全环保员2人。设立治安保卫系统,配备治安员9人。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管理和检查。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施工局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同时建立在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的七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齐抓共管,保驾护航。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和其他人员对自己分管和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实行“立体防护”,对安全生产要目标一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2认真执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等提出的有关施工安全指令、通知、要求等,参加由发包方统一组织和管理的安全生产协调机构,并努力协调全工地的施工安全,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2.3加强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安全知识与技能教育。主要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的经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应用。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新进厂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施工局(入厂)级、施工队(车间)级、班组(岗位)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对象是新进厂参加工作的职工(含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学徒工、临时工、农民合同工、在本施工局范围内协作施工队伍的人员。厂级安全教育由施工局领导负责,劳动人事办公室牵头,安全办公室配合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为二十学时;厂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是: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单位生产施工特点和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主要危险部位及要害部位,一般安全生产、施工防护知识和防火、防爆、电气、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队长(主任)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为十学时;车间级安全教育应着重介绍:本队(车间)的生产施工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械设备状况、危险作业、特种作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发现事故时的急救和处理常识。岗位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为十学时;岗位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班组(工种)安全生产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和保管;本班组施工生产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本班组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所有进厂人员由劳动人事办公室组织召集进行入厂级教育,安全办公室等部门配合。教育完毕考试合格后,持“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分到队(车间)进行车间级教育,然后到班组进行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由各级教育者在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上签名,被教育者签名确认,归安全办公室存档。由安全办公室通知劳动人事办公室正式安排上岗,通知劳保库按确定的工种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学习期间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职工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职工工伤复工时,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教育由劳动人事办公室牵头实施,重点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责任以及今后要采取防止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认真总结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并引以为戒,达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局领导、三总师,必须经政府部门或委托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后,才能任职。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经工程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员证,持证上岗任职。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包括班组安全员)必须经工程局或施工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全员安全教育。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定期安全教育,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应知”、“应会”内容三者教育,知识更新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变化而进行的安全工作适应教育。组织管理:施工局局长对本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劳动人事办公室负责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安全办公室协助负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施工队(工区)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对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职工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并解决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质。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各种安全教育档案。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以及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而造成职工伤害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协作施工队伍的人员必须按此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相应收取教材资料费。2.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进行。安全检查是一项具有方针政策性、专业技术性和广泛群众性的工作,因此,安全检查必须有目的、有要求地进行。通过安全检查,起到宣传、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提高领导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意识;发现工程施工中不安全、不卫生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有效防止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查清安全生产现状,总结交流经验教训,促进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安全检查的内容:查领导,检查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检查领导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且付诸实施;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是否做到“五同时”、按“三不放过”原则办事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思想,查全体职工是否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各有关部门及人员能否做到,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查制度,查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正确、完善,并能否严格执行。查管理,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即查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全员管理、目标管理和生产过程管理的工作。查隐患,深入作业现场,查管理上的漏洞,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安全检查的形式:日常安全检查,是按检查制度规定的,每天都进行的,贯穿于生产过程的检查。以队、工区安全值班领导、安全员和班组长、班组安全员为主体开展的每天例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状况;施工人员遵章守纪情况;设备、工器具的安全可行程序;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采用班组班前会、交接班的班后小结及安全员巡回检查等方式进行。从而达到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监控。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各自范围内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寻求解决。定期安全检查,一般是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根据生产特点和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由施工局领导带队,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区域、生活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是查安全防护设施、施工道路、设备、交通、消防、文明生产及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具体查脚手架与井架、高处作业与防坠落措施、开挖与边坡稳定、起重机械与安全运行、施工用电与防触电措施、“四口、五临边”防护,生活锅炉与锅炉房、分承包与协作单位施工状况等。检查组成员应适当分工,有所侧重,最终汇总评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确定整改措施,并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并组织验收。施工队同样要定期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由队长带队,安全员、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参加。重点是查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器具和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和现场文明施工状况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确需施工局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书面上报。季节性安全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台风季节等)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进行的安全检查。通常按季节进行,由分管生产的领导带队,安全、施管、技术部门和各施工队长参加,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提出防范措施。雨季以防汛、防坍塌、排水畅通、高处作业防滑及防触电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淹溺、搞好食堂饮食卫生为重点;冬季以防冻、防滑、防寒保暖、防火、防雷击、防高处坠落等为重点;台风季节以防倒塌、河道清障、道路线路畅通等为重点。专业性安全检查,由职能部门组织,分管领导带队、有关部门、施工队长、安全员参加,针对某专项(设备、脚手架、井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锅炉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爆破、消防等)的安全检查。此类检查专业性较强,一般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及本行班组长参加。专业性安全检查为不定期进行,要根据实际施工状况而定。阶段性安全检查,在以上四类安全检查基础上,还应适时组织在施工尾工阶段、节假日期间、突击赶工期阶段等的安全检查,防止纪律松懈、思想麻痹和情绪急燥、冒险蛮干等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发生。安全检查的时间:除每天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施工局每季度至少一次;项目工地每月一次;施工队、工区每旬一次;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的工具:安全检查表是安全检查最有效工具。它是为检查某一系统的安全状况而事先拟好的问题清单。按照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可以提高检查质量,不致漏掉重要的危险因素。检查表制定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发现问题的处理:检查是手段,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检查过程中或以后,本着自力更生的精神,发动群众及时整改。整改应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区;工区能解决的,不推到施工队;施工队能解决的,不推到施工局)。为了督促搞好事故隐患整改,应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定被查单位限期整改,而被查单位必须严肃对待,认真执行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分别情况处理。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操作等,应当场劝阻,情况危急时应制止其作业,并通知现场负责人严肃处理;对生产工艺,劳动组织、设
本文标题:某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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