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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参考流程
1案件风险排查参考流程本流程仅为参考流程,排查人员应结合现场排查的实际、在总行方案框架下开展排查。本参考流程共分为7部分:对公存款账户部分、银企对账部分、柜员尾箱现金核查部分、个人存款帐户部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部分、定期存单/折的挂失部分、贷记卡业务部分。●对公存款账户部分一、在法律合规部提取的对公账户数据中,请支行提取账户档案资料和账户年检资料,对照“2011年国内结算案件风险排查表及工作纸”进行排查。作好检查记录,可将留存资料中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等记录下来,便于查看“人行账户管理系统”或“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年检情况。如查出已注销的企业客户,要重点检查其交易和支行后续整改情况。记录未按规定年检的账户(扣除政府机关等事业单位),检查人员落实支行后续年检情况,对于无法提供年检信息的账户应填列在问题账户中。注意: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当一户检查完毕后再开始下一户检查,切记避免在检查过程中将账户档案资料混装在其他账户资料袋中的情况,一定做好账户资料的交接工作。二、请支行提取营业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单位银行结算2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情况查询结果输出》表,检查人员将分行提取的《5月31日全辖核心银行数据(交检查人员)》打开,找到所检查的机构,将公式(F2)复制到所检查机构的“检查情况”单元格中,将人行账号和账户性质粘贴在“人行账户”(点击右下角)工作表中(格式改为常规或数字),“检查情况”单元格中就会显示人行账户的账户性质,对出现“#N/A”的账户进行排查(5004为验/增资户),记录未上报的账户和账户性质不一致的,并请支行说明原因及整改情况,检查人员到达之前整改的不算问题,检查人员到达之后整改的列在问题清单中,参照“风险排查表”账户数量比对进行检查。三、请支行提取3月份500万以上大额交易明细(可在各行行长邮箱见“中银渝营邮[2011]52号”4月26日函)和柜台上《大额交易查证登记簿》(注意:网银支付、票据中心录入大额支付的不在登记簿中)对照“风险排查表”大额交易确认进行检查。四、在法律合规部提取的账户数据中,请支行人员找出可取现账户(基本存款户等),并请支行提供“现金月支取计划”抽查3月份是否超限额支取现金。记录检查了的账户。五、主城区行可现场检查柜员受理的税票(入国库的)是否通过8535核算,远郊行可查阅柜员传票,检查柜员受理的税票是否通过8535核算,BGL账户结构:9+机构号+8535012。记录抽查的时间段和柜员传票号。3六、抽查账户开户柜员录像,主要查看印鉴卡发放、预留、保管、开户流程等是否在监控下完成(注意双人审核完成),同时结合空白印鉴卡的登记等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抽查的时间段和柜员录像窗口号。七、在法律合规部提取的账户数据中,请支行人员找出上门服务客户,结合对账环节重点落实银企对账情况。八、整改落实,请支行将营业部《2011年国内结算条线检查问题清单(上半年)》中的问题打印出来(见中银渝国内结算邮【2011】11号),检查人员可在打印出来的问题单上记录检查问题落实整改情况。●银企对账部分一、检查对账回执(排查账户2011年3月)的真实性1、在2011年3月对账回执中查找纳入排查的相关账户纸质回执,若无纸质回执,检查是否属于网银对账。2、登录对账系统(CASS系统)或电子报表系统CA.CASROACO、CA.CASROVCO,核对纸质对账回执余额同系统余额是否一致,并把账户对应金额填进工作底稿。3、检查相关回执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或约定印章相符。如果回执仅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需检查是否签订新版对账协议(新旧版对账协议主要区别在于新版协议有纸质和电子两种对账渠道可选择以及回执印章要求不同)。4二、上门对账如果存在到检查日未回收账单回执、对账不符未处理、客户采取网银对账方式无纸质回执情况,则采取上门对账方式排查,以最近一期对账单实施上门对账。三、银企对账工作底稿填制“账号、客户号、账户名称”栏位直接取自需排查的相关对公账户信息;“对账年月”为201103(若上门对账为201105或201106);“对账回执状态、余额核对、印鉴核对”栏位均已嵌入相关选择内容,供筛选确认;“余额”栏位需手工填制本次检查的账户对账余额;若进行上门对账,应在“上门对账情况”栏位注明“上门”;检查若无异常,则在“对账岗位分离情况”栏位注明“正常”。填制完毕,检查人员及支行配合检查(印鉴核对等)人员、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行领导均签字确认,电子版及纸质工作底稿一并报市分行法律与合规部。附件:排查工作底稿(银企对账)●柜员尾箱现金核查部分一、请被检查行综合管理部提供本行营业部所有有现金的柜员尾箱编号及个数。二、每检查一个柜员前,请柜员通过“9011”交易码打印所有现金余额(不同币种可打印在一张纸上)。三、清点现金并与打印清单进行核对。5四、清点完后,请柜员在清点上加盖名单和业务专用章,检查人员填写清点结果(账实相符或账实不符)并签名确认。注意事项:应清点该行营业部所有现金尾箱(除金库大库尾箱外),若当日有未出库尾箱,次日营业前必须进行清点,并要求查询网点说明未交接尾箱原因。●个人存款帐户部分1、根据分行提取的个人存款帐户及交易帐户,通过60450、60465交易码查询客户上一日的余额及联系电话(如分行已补充完善电话号码,可不再通过60465查询客户电话号码),在支行协助下与客户进行对帐(电话对帐、纸质对帐、短信对帐)。2、对大额交易,通过调阅会计凭证,核查是否留存《核实书》,对客户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的是否进行联网核查?3、对市分行提取的三张表格中的客户(非居民身份证件开户、同证件不同名的开户、柜员经办自己帐户的业务)进行开户环节的检查,调阅会计凭证开户资料,检查是否留存开户证件复印件,开户证件是否存在异常(如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部分1、调阅存单质押贷款的一、二级档案资料,通过电话核实其借款人的真实性和出质人的真实性(已结清的除外)。2、检查一级档案中质押存单是否为中行存单,通过BANS系6统调检查质押存单是否已冻结(已结清的除外)。3、调阅信贷档案,检查是否实行了三级审批(客户经理、个金部主任、分管行长)?4、通过询问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存单质押业务是否实行了岗位分离和制约(质押冻结岗位与贷款审批岗位是否分离)?●定期存单/折的挂失部分调阅挂失登记薄,检查是否对挂失客户进行身份识别(联网核查),并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挂失解挂是否为本人办理?是否实行逐级授权?●贷记卡业务部分一、客户申请:1、抽查进件档案资料,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含: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财力证明文件、身份核查信息和征信核查信息等);2、是否执行“三亲见”(亲见客户/亲见签名/亲见证件)原则,检查进件资料中是否签署或加盖“与原件相符”章戳和核查人名章、电核人员签字等3、是否进入人行征信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是否按照人行规定对查询进行登记;是否留存查询结果资料;4、是否进入公安部身份证核查系统进行查询;是否留存查7询结果资料;5、是否按照上级行的要求,网点负责人(主任/行长/业务经理)核查率(含电核和上门核查等)是否达到100%,分、支行个金部是否达到50%,并在审批表中签名确认;6、根据检查情况,致电申请人,核实相关信息。二、银行卡商户管理1、检查分支行拓展的间联商户的调查报告等资料,是否通过核实工商登记等,核查商户及商户资料的真实性;留存商户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的完整性如何;调阅商户明细表,与回访记录核对,检查是否回访50%商户;2、是否审核申请人资质,是否有固定的营业地点及足够的注册资金或一定业务规模等;3、市分行银行卡部三级审批意见是否完整;4、对个体工商户是否实施个人征信核查,是否有相应资料留存;5、对拓展的商户是否拟订了分层级的培训计划;装机时的培训记录是否有商户人员签字;每季度的对商户的回访,是否做到以查代训,以及商户平时的咨询是否有记录;6、对缴纳保证金的商户,应将保证金余额与商户进行对账;7、检查回访商户记录,核查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三、内部岗位设置情况1、调阅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与有关人员进行技巧访谈,8判断其是否存在不兼容岗位交叉,是否双人牵制。2、将有关人员的柜员号试着登陆相关系统,查看是否本人实名柜员;关注是否使用简单密码或初始密码登陆相关系统等。
本文标题: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参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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