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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经济II社会国家4团体和政党选举权:在德国,参与政治活动最简单的方法是每4年一次的全国范围的联邦大选,和每4到6年的州选举或地区选举。每个18岁以上的公民都可以共同参与决定未来的政治走向,手中握有至关重要的两票。公民用第一票决定了选区内的哪位候选人可以直接进入议会(多数选举法)。一般情况下他会选择基民盟和社民党的宠儿。在一些选区,尤其是东部,左翼党的代表被选上的机会也很大。公民投第二票来决定他支持的党派在议会的代表力有多强(比例选举)。小党也有机会,选民可以用两票选出他最喜欢的党派联盟。然而和在美国的选举规则不同,人们不能直接选出联邦总理。要避免所有关注集中在一个人身上。选举总是能够反应出团体的决定,和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参与政治生活。联邦议院(立法权)是德国最高议会,位于柏林的议会大厦。联邦总统处于最高职位。但是实权掌握在联邦总理手中。联邦总理和部长人选由议员建议,并经议会确认。联邦总统对新组建的内阁宣誓。根据议会的不信任案或针对联邦总理的申请,总统也可以罢免政府职员;也可以对解散议会、重新大选表示赞同,但是不能擅作主张直接执行;可以批评政府的决策;嘉奖政治家们的工作表现;赦免罪犯。总统还会在外交领域代表德国,例如代表德国接见使者或同其他国家签署条约。美国总统或其它国家的总统可以对议会颁布的法令行使否决权,而基本法并未赋予德国总统这种权利。政府最重要的职能(行政权)是立法,但仅限于对法律的修改。根据议会中的力量配比议员会被派至不同的委员会中进行具体工作。议员会就健康、交通、税收等问题进行辩论。当关乎联邦议会中法律的通过或否决时,众多议员对某一专业领域所形成的意见在其党派中举足轻重。为了控制政府的工作,联邦议会中也有反对党,参会的有独立议员。若决议与基本法相违背,议员、政党和联邦总统可以在联邦宪法法院(司法权)提出诉讼。当公民认为自身基本权利受限时,也有诉讼权。另外,政党并不容易达成其目标,因为两个最大的政党(基民盟和社民党)几乎都不能独自掌权。他们必须寻找伙伴结盟,以求在议会中占多数,必须彼此达成妥协。联邦议会中的政党联合来自保守派基民盟CDU和自由民主党FDP(黑黄),社会民主党SPD和提倡环保的绿党(红绿)。但是CDU和SPD的联盟(大联盟)也是可能的,比如上个议会任期。最近越来越多的人在讨论CDU和绿党(黑绿)的联盟。从基督教层面理解福利社会、借助环保政策保持创新可能会促成一个联合。这种可能也表明,老团体(或福利,或保守)已经在民众中得不到足够的支持。大政党失宠于民,同时,小政党初露峥嵘。近几年社民党对损失尤其痛心,一方面因为左翼党(源自过去的东德共产党),另一个原因是选举参与率的降低。为了更加注重权利下放原则(分级负责原则),联邦参议院(立法权)协助联邦议院工作。参议院组建一个联邦制机构,由州议会委派的代表组成。当通过的法律涉及联邦州和乡镇花费的时候,以及当联邦法律涉及州法律管辖范畴时,代表们有参与决定权。政治生活兴趣的消退在联邦州和乡镇感觉得尤为明显。将近60%的参与选举比例屡见不鲜(如2009年的萨克森安哈特)。在越发雾里看花的世界面前人们只能听天由命。因整体关联、彼此制约,国家层面上无法实现快速改变,导致以下两方面。第一,激进的党派获得了更多政治影响,因为选民非常积极。新党派诞生了。海盗在多个联邦州从1%达到了2%的比重。但是他们因为5%的限制条款没有进入议会,这样可避免像魏玛共和国那样议会中小党派各执己见。全国性政党也可能失败在5%限制条款上。第二,新的党团联盟诞生。在萨尔州有所谓的牙买加联盟(CDU,FDP和绿党)。汉堡有黑绿联盟。勃兰登堡和柏林有社民党和左翼党的红红联盟。另外还有人讨论“交通灯”联盟的可能性,也就是SPD,FDP和绿党。在德国的历史上也可以找到少数派组成的政府。例如社民党从1998年到2002年在萨克森-安哈特执政,经左翼党同意确认。联邦州的总理也不是在联邦州直接选出的,而是由选举获胜者推荐,并经议会确认的。本章概念解释:议会党团:议会议员可以组成一个党团,其条件为:他们同属一个政党或属于那些持相同政治目标而不在任何一个联邦州成为竞争对手的不同政党,人数至少达到该党议会议员的5%。党团参与各委员会和元老会的组成,这从一个侧面也表明了党团的力量。限制条款:只有获得5%以上选民选票或者至少3个直选议席的政党才能进入议会。联邦参议院:是个州代表,是除了联邦议院之外的下院,它有义务咨议每一项联邦法律。各州的表决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州居民数:每个州至少拥有三票,人口众多的州可以拥有六票。联邦参议院参与立法,但与其他联邦制国家的下院有所有不同。基本法赋予了两种参与方式。给联邦州带来额外行政支出或替代现行州法律的联邦法规必须获得联邦参议院的认可。联邦议会的法律议案必须得到联邦参议院批准,并使之生效。从这点来看,联邦参议院享有与联邦议院相同权利的立法机构地位。目前,所有的法律决议中逾半数须经联邦参议院批准。因为联邦法律基本上都由各联邦州来实施,所以最重要或花费最巨的法律就会牵动各州的行政主权。有别于这些须经批准的法律是“申诉法”。虽然参议院可以对此进行否决,但是联邦议会能以参议院相同的多数如简单多数、绝对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来驳回异议。联邦宪法法院:是德国战后民主的代表性机构。基本法赋予它以如下权利:如果它确认某项民主秩序下产生的法律条文违背基本法精神,就可予以废止。当然,宪法法院只有在接到起诉时,才可以采取行动。有权提起诉讼的可以是联邦机构如联邦总统、联邦议会、联邦参议院、联邦政府或者政府成员(如议会或议会党团)以及州政府。如果公民在感觉到自己的基本权利受到某种政府行为侵犯时,基本法赋予他“宪法诉讼”的合法权利。责任心:除了行使选举权和成为党派成员(占德国人口4%)之外,人们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可行性还有公民自发组织、协会以及名誉职位。在这里人们更能感觉到自己的价值,而且也可以更好地看到效果。在德国,越来越低的选举参与体现出了所谓“政治懊恼情绪”,相反却积极投身社会活动。特别是在中小学、艺术领域及教会中的公益事业深受人们喜爱。比如有剧院团体、体育活动或者徒步漫游会等。还有一些团体若没有志愿者的支持就无法正常运行。比如儿童救济机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救助工作、老年人护理或运动协会。协会的成员参与环境保护,帮助穷人、残疾人、需要照料的人和移民。但协会绝非仅仅意味着运动或者小果园。几乎没有一个领域不涉及协会。协会甚至可以构成一个经济企业的基础。例如语言学校和职业中心就是以协会的形式组建的,因为建立和管理都更加简单,法律地位也更明确。但是协会是不能盈利的,所得钱款必须以工资或投资的形式重新用于协会运作。下面介绍几个著名协会。(1)“全德汽车俱乐部ADAC”,为其成员提供汽车救援、电话中心服务,此外还投入了专门的直升机和普通飞机用于救援,控制德国和欧洲街道和隧道的安全,在政治家的要求下建设新的街道和桥梁。ADAC还提供旅游业务,其出版社出售明信片和旅行指南(销售额为一亿五百万欧元)。ADAC成立于1903年,起初是摩托车俱乐部,今天已拥有了超过16亿欧元的销售额。在交通政策决定方面ADAC的观点至关重要。每月出版的杂志“ADACMotorwelt”让一千六百万名成员了解他的集团工作,以此成为德国发行量最大的出版物。(2)在环境保护方面也可以尽职尽责、参与推动项目,如动物收容所、环保公园、森林漫步教学小路(贯穿森林的小路,路边设立树木花卉讲解牌)、青蛙地道(由于道路交通扩建割裂了动物的生存空间,为改善此状况修建的专供两栖动物出行的地道如青蛙、蜗牛、各类昆虫)公民自发组织,让青蛙安全地到达附近的湖泊。德国最大的协会是1975年建立的BUND(德国环境与自然保护联盟)。当涉及对自然环境预算的占用时,国家必须听取该协会意见。大约50万成员致力于可再生能源能源和强力自然保护政策。联合会对政治、经济和社会也有影响。所以大的雇主联合会和经济联合会就位于总理府周围或者位于欧洲议会周围,进行集团活动。其德国上层机构是BDA,欧洲上层机构是BusinessEurope。1947年起,西德的联合会重新启动。联合会是政治家、记者和社会保险机构的联络伙伴。在谈判中面对政府、联邦议会、社会组织和公众。经济联合会最重要的敌人是工会。双方要商讨劳资协定。另外一种形式的集团活动是公民自发组织。志同道合的人为了共同的目标联合起来。为了保护自然和动物组织修建ICE铁轨线路,制止机场扩建或要求建环绕村庄的街道。他们有时候可以达成目的,也常常达成妥协,或获得金钱补偿,或让项目维持自然平衡、使用防噪音的或环保技术。他们支持建设游乐场、青年活动室或游泳池。(1)Attac致力于政治领域。Attac有9万成员,活动范围主要在欧洲。最初这个团体成立于法国(1998),提倡课征外汇交易税,缩写为ATTAC,影射了“Attacke攻击”这个词。成立不久便开始反对全球化的消极结果,倡导对金融市场进行民主监控。他们的议题包括WTO的贸易政策,社会保险和公共事务的私有化及第三世界负债问题。ATTAC很快赢得了新盟友。在德国约拥有两万名成员,构成了一个由不同团体构成的网络,如工会,环保协会,对资本主义持批判态度的、持发展政治观点的协会或是基督教性质的团体、报刊和个人。(2)最后要提到的是OffenerKanal。支持了地方言论自由,对媒体感兴趣的公民组建了这种传媒渠道。此外还可以免费或仅支付少量费用使用协会和联邦州媒体机构提供的设备。从80年代开始在所有联邦州都有这种无线电台。OffenerKanal是德国除公共电台、私人电台以外的第三大传媒领域支柱。提供娱乐,满足特别的音乐愿望,播送讨论专题和评论,为移民们提供外语节目。另外人们也熟悉了记者的工作。消费者协会:这里不涉及公民对政治社会生活的参与,而是关乎公民们作为消费者时的知情和保护。这种组织在经济方面也有集团活动。其目标是不威胁健康和环境的产品,成本不高,使用安全,质量可信。这些产品可能是商品,也包括电力供应商、服务。上文提到的ADAC就是在街道和隧道检测方面保护消费者。(1)但德国最有名且历史最悠久的机构是1964年应西德政府建立的“商品检测基金会(dieStiftungWarentest)”。对商品和服务的使用加以监控,向人们宣传健康的、有环保意识的生活观念。印在产品上的商标帮助人们识别并选择优质产品。因此“商品检验基金会”每年都会遇到最多10次企业诉讼案,这些企业控诉检验结果公布后的销售下滑。几乎每次赢得官司的都是基金会。基金会依靠出版并销售杂志及检测结果来维持经济独立。杂志上不可以印刷任何广告,为此基金会可以从联邦部委获得资金补贴。每年,在世界各地的实验室会进行200个检测,为此基金会需要自掏腰包购买2000个产品。评估是以分数的形式给出的。检测结果先告知企业,继而在杂志和互联网门户上公布。(2)与之类似,侧重产品环保性能的是Ökotest和蓝色环保天使(1978)。节水、节能,有利于气候和健康的商品会印有这两种标志。不含人造肥料的有机食品上印有“环保标记(Bio-Siegel)”或者“欧盟环保标记(EU-Bio-Siegel)”。(3)法律所规定的器械安全检测由GS(geprüfteSicherheit,1977)执行,在欧洲CE(CommunautéEuropéenne)重视欧盟标准的统一。TÜV(technischeÜberprüfungsverein,1866)也承担此任务。这三个标记在中国的商品上也可以看到,但却不能真正确保质量。每两年,司机们都要去TÜV和DEKRA让自己的车接受技术及废弃排放检测。在欧洲只要涉及到能源消耗的产品都必须贴有能源效率标签。从2005年起,中国可以在电冰箱、空调合其他家用耗能物品上找到这个标记,根据规定这个标记必须出现在国产及进口商品上。左翼党:大型企业国有化,禁止国外军事行为,推出北约,社会体系改革,国家控制经济CDU/CSU:konservativeIdeen,derSchutzdertraditionellenFamilienÖkot
本文标题:德国法制制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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