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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逸一号中小企业发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雅荷地产信托贷款项目投资报告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2009年6月23日,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中信信逸一号中小企业发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依法成立,信托期限3年,信托资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本公司为该计划设立了信托专户。开户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381010186800001017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和投资顾问(逸百年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经过充分的前期调研,于2009年09月21日向西安雅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1.5亿元人民币。现将该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向您报告。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项目基本要素(一)投资目的:通过进行债权投资,为中信信逸一号的受益人获得投资收益;(二)投资币种:人民币(三)借款主体:西安雅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2(五)借款金额:人民币1.5亿元整;(六)借款利率:年利率16%;(七)借款期限:15个月,12个月后可提前还款;(八)资金用途:1.支付雅荷春天住宅小区二期工程到期应付的工程建设款项;2.工程建设后期款项及房屋销售费用等支出。(九)还款来源:1.雅荷春天二期房屋销售回款2.雅荷纳帕蓝湾项目销售回款3.北十里铺西村项目销售回款(十)还款方式:1.按月计息,按季付息2.到期还本并支付剩余利息(十一)增信手段或担保措施:1.雅荷地产以自身持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价值为30212万元。抵押率为49.6%;2.雅荷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100%股权质押;3.雅荷地产大股东徐束萍提供个人信用担保。二、项目相关费用法律尽调费:6万元;资产评估费:8.95万元,3(注:项目相关的资产评估费合计为:17.9万元,由信托财产和雅荷地产各自负担50%,信托财产需承担的金额为:8.95万元。)资金汇划手续费、信息披露费、贷款后期管理费用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税费。上述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而定。三、资金运用过程管理贷款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信信托贷款类信托项目过程管理制度》对该笔贷款进行日常管理。四、信托执行经理联系方式该项目投资,由信托执行经理潘晓政和王昕负责日常管理。信托执行经理:潘晓政Tel:010-84861002Fax:010-84862009E-mail:panxz@citic.com信托执行经理:王昕Tel:010-84868971Fax:010-84862009E-mail:wangxin@citic.com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〇〇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文标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逸一号中小企业发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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