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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siteplan或者constructive-detailedplan)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任务是:满足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并为下一层次建筑、园林和市政工程设计提供依据。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内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基础资料: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三)各类建筑工程造价等资料。规划流程1、成立项目组;2、收集必要规划资料上位规划资料: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及园区的发展规划;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资料调查;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3、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园区各项规划指标4、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5、确定需拆除及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7、绘制总平面和竖向设计;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9、编制文本说明10、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规划成果(一)规划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筑密度;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6)绿地率。7)工程量及投资估算。规划成果(二)规划图纸1、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2、规划地段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3、规划总平面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4、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5、竖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6、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7、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规划深度1、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规划深度2、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3、绿地系统规划图: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设施设计等。4、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高程等。5、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6、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7、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居住区规划居住区的任务与编制居住区的组成、类型与规划结构居住区规划设计居住区的经济技术分析居住小区详细规划北方某城市为创造更加良好的居住条件,拟改造现有居住小区,主要用于安置本单位居民。本小区规划除了要求为居民创造一个功能合理、舒适、美观、安全、便捷的生活环境外,还要求体现居住空间和景观环境特色,并尽可能考虑居民对传统生活空间的需求。一、规划用地条件居住小区用地平坦,规划用地范围内有大量居民建筑,可以拆除,规划用地与周围道路用地性质等关系详见规划用地现状图。二、规划技术规定住宅建筑面积户型比:120平方米/户:100平方米/户:90平方米/户=30:50:20住宅层高:2.9米,不允许建高层建筑日照间距系数:1.1容积率:1.0绿地率:30%按居住小区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三、规划设计成果要求1、规划总平面图(1:1000)2、规划构思和分析图(功能结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绿地景观、日照和通风、比例自定)3、各类住宅层面平面及住宅透视图4、小区活动中心规划平面图(1:500)及鸟瞰5、小区规划用地平衡表6、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7、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户数、住宅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住宅层高、日照建筑系数)8、简要说明,A1图纸,图纸张数不限,图面表象方式不限。第一节居住区规划的任务与编制居住区规划主要包括的内容有:(1)根据居住区规划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定规划用地位置及范围;(2)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3)按照确定的居住水平标准,选择住宅类型、层数、组合体户比及长度;(4)确定公共建筑项目、规模、数量、用地面积和位置;(5)确定各级道路系统、走向和宽度;(6)对绿地、室外场地等进行统一布置;(7)拟定各项经济指标;(8)拟定详细的工程规划方案。第二节居住区的组成、类型与规划结构一、居住区的组成二、居住区的规模三、居住区的类型四、居住区的规划结构一、居住区的组成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组团住宅用地50~6055~6570~80公建用地15~2512~226~12道路用地10~289~177~15公共用地7.5~185~153~6居住用地100100100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二、居住区的规模10000-160003000-5000300-1000三、居住区的类型按建设条件不同分为:新建的居住区和城市旧居住区按所处位置不同分区:城市内的居住区和独立的工矿企业居住区按住宅层数不同分为:低层居住区、多层居住区和高层居住区和各种混合修建的居住区第三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1、住宅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住宅类型低层多层和高层独院式并联式联排式梯间式内廊式外廊式跃廊式内天井式点式住宅层数低层住宅:1-3层多层住宅:3-6层将一层住宅造价定为100,则二层为84.72,三层为78.51,四层为74.98,五层为73.65,六层为72.37。因此,可得出结论,六层以内住宅的层数越多,造价越低,且相邻层次间造价差值也越小,多层住宅以采用5~6层为好。中(小)高层:7-9层高层住宅:10层以上(高于24米)住宅进深住宅的进深,在建筑学上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室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墙皮到后墙皮之间的实际长度。为了保证建成的住宅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住宅的进深在设计上有一定的要求。根据《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I100-87)规定,住宅的进深采用下列常用参数:3.0米、3.3米、3.6米、3.9米、4.2米、4.5米、4.8米、5.1米、5.4米、5.7米、6.0米。套型: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套型一般指每套住房的面积大小和居室、厅和卫生间的数量。如一室一厅、二室二厅一卫、三室二厅二卫等。套型是指为满足不同户型住户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计的成套居住空间。套型比套型比是某一种套型的数量占居住区总套数的百分比。套型比指标的作用是控制居住区内各种套型所占的比例,适宜的套型比,可以满足相对应的用户的需求,减少空置房,增加居住适应性。套型图住宅群体的平面组合的基本形式行列布置周边式布置混合式布置自由式布置住宅日照间距在住宅建筑群体中,为保证房屋每户都能获得规定的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而要求住宅长轴外墙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气候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大寒日冬至日日照时数≥2≥3≥1有效日照时间带8-169-15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ⅠⅡⅤⅥⅦⅣⅢ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由图可知:tanα=(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α;式中:α—太阳高度角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α日照间距的特殊要求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标准;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标准可酌情降低,当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住宅侧面间距多层≥6m多层≥13m高层≥13m高层塔式高层塔式≥13m多层高层高层四、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按使用性质分类按使用的频繁程度分类按盈利和非盈利性质分类公共服务设施类型主要设施性质商业超市、菜市场、百货商场、旅店、银行、邮电局盈利性教育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公益性文化运动文化馆、会所、运动场、活动站盈利性公益性医护门诊所、卫生站、医院公益性社区社区活动中心、物业管理公司、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半径:居住区级:800~1000米(专业性的商业服务设施,比如医院、派出所等)居住小区级:400~500米(幼儿园、中小学、物业管理、会所等)居住组团级:150~200米(小商店、服务站、居委会等)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置的基本要求1.便于居民使用。2.应设在交通比较方便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段,并要考虑职工上下班的走向。3.如为独立的工矿居住区或地处市郊的居住区,则应在考虑附近地区和农村使用方便的同时,保持居住区的安宁。4.各级公共服务中心宜于相应的公共绿地相邻布置。居住区文化商业服务中心的布置方式沿街带状布置独立地段成片集中布置沿街和成片集中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居住区文化商业服务设施的布置方式住宅底层商业服务设施独立设置的服务设施6-4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6-4-3实例分析居住区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布置方式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合理服务半径不超过400-500米一般小学的服务半径为500米,中学的服务半径为1000米§1交通方式、交通组织与路网布局一、交通方式的选择机动车交通按交通工具分:非机动车交通步行交通居住区道路和交通规划布置人车分行1928年在美国新开发的住宅计划中提出了“雷德朋”式的完全人车分流系统,1933年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雷德朋(Radburn.NJ)小镇规划中首次采用并实施:在同一平面上行人和机动车有各自的流线,在人、车发生冲突的地方设置简易立交。这种人车分行的道路系统较好的解决了私人小汽车和人行的矛盾,在私人小汽车较多的国家和地区广为采用。6-2交通组织
本文标题:4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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