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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档口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例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食堂档口场地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食堂楼档口,面积约平方米。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壹年。第三条经营范围:第四条分配方案:租赁费卫生费第五条保证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万(人民币)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担保。协议到期后,质保金无息返还。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负责监督实施。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水、电、气及经营所需的相关基本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其它设各乙方自行配置。4、应对食堂或餐厅进行整体管理,维护并改善食堂、餐厅的整体形象,包括:对饮食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饮食档次的定位、饮食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5、甲方为乙方提供窗口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若有损坏照价赔偿。6、甲方有偿提供餐具的统一洗消服务,具体费用视具体情形合理收取。7、为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甲方有权监督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卫生,采购渠道。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2、应按照约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允许,小得超范围经营。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3、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生产经营指定的品种,严格遵守《后勤餐饮管理细则》及相关规定。4、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否则甲方按合同的相关附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食堂或餐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擅自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权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8、提倡文明服务,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不得与就餐者发生任何冲突。9、诚信守法经营,不得恶性竞争,不盗窃财物,否则处以原价格五十倍的罚款。10、互相监督,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变味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必颂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1、乙方责任人及其职工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不得违章操作,注意防火、防盗、防投毒等事件发生。如发生意外,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2、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乙方不得违反《劳动法》使用员工,乙方所聘员工的一切人事与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所聘员工签订协议并将原件上交甲方备案,并按《劳动法》、《合同法》为其员工办理相关社保关系,缴纳法律规定的榜保费用。乙方及其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出现任何重大身体疾病、突发性或意外人身伤亡等,与甲方无任何关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13、乙方员工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餐饮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统一着装,挂牌服务,工作服装由食堂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14、乙方员工在甲方安排的公寓住宿,按每月元/间扣除住宿费。15、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水、电、气及低值易耗等费用按实际金额计入当月直接成本,公用的水、电、气等费用与食堂协商分摊。16、大宗食品原材料实行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甲方规定品牌以外的产品,否则处以五十倍的罚款。17、协议终止后,己方投入的可移动设备,乙方可以回收;乙方投入的不能移动的装饰、装修,乙方不得损坏和拆除,否则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第九条协议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了书面罚款或停业整顿通知的。2、未按照约定的经营范围使用场地或变更经营品种,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3、利用档口场地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的。4、进行其他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活动累计达到三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私自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6、未按法律规定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未及时为其员工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费用的。7、违反保证会协议的有关约定的。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十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因食堂拆除、维修或根据上级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改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继续履行坼议的,可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退还保证金。第十条其他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2、因乙方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导致甲方被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裁判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及时退还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续租租赁期满乙方如果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有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第十三条租赁档口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1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协议补充条款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方制定韵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防议约定相关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各商户及档口日常管理规定一、各食堂及档口服务人员应认真执行《学校食堂和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办理经南昌市食化所规定的健康证,持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二、各食堂及档口服务人员在食堂营业时间内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不准在操作间内吸烟、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准穿拖鞋、打赤膊、不准佩戴各种首饰,违者罚款50元一次。三、服务人员在经营过程中,要礼貌待客,如遇师生投诉服务态度差,将处以警告。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吵架及打架,违者罚款50-200元/次。四、各食堂及档口在营业时间内,应自觉不带小孩上班,更不得让小孩进入操作间内。如违反罚款50元/次。如档口出现违规私带儿童在校园或食堂内遭遇一切人身伤害(如烫伤、烧伤等)及一切安全事故(如溺亡、交通事故等)将自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五、各食堂档口应按合同约定的品种经营,不得私自超范围经营。违者罚款1000元/次。六、为确保消防安全,各档口使用及存放的煤气瓶不得超过(贰)个,如有超出规定的,每瓶次罚款50元。每天营业结束后,需专人检音水、电、气的开关情况。如发生水、电、气安全事故,档口自行承担责任,公司概不负责。七、根据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洗消规定。甲方有偿提供餐具的统一洗消服务,具体费用视具体情形合理收取。八、为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视具体情形统一配送经营所需的大宗食品原材料(如米面油肉等)。各食堂及档口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食品的采购验收、加工、储存和售卖等环节层层把关,责任落实到人。按规定填写《原材料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餐饮单位原材料出库台帐》等。如有检查发现不安规定填写台帐的,罚款100元/次。九、各食堂及档口不准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严格禁止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对每天生产、出售的食品必须留样并登记妥善保管48小时。如遇类似情形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档口自行承担责任,公司概不负责。十、各食堂及档口对统一配送或自行购买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必须索要配备二。证,以供上级行政部门、学校及公司随时抽查,若无三证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公司有权收缴。并处罚款1000元/次。十一、公司向各食堂及档口提供的加工和销售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档口白行购买的配备的设各,在台同终止时,须在15日内搬离,并结清供货商往来账目。延期不搬按100元/天罚款。超出两周不搬离的设备,公司将不负责保管,视作无主设各直接变卖处理。十二、禁止各食堂及档口在操作间和食堂宿舍内私下使用安全隐患较大的大功率用电器(如热得快等)。如有违反罚款200元/次。十三、以上违章罚款于月底结算,在卡机营业款中直接扣缴。十四、对于违反以上日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且不服从学校及公司劝告的、学期内被学校及公司下发部门整改通知单或学校主管部门处以两次罚款的档门,下一年度档口租赁费提高20%,情形恶劣者将直接终止合同或取消租赁优先权。档口责任人签字:签订日期: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责任状为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创造良好的餐饮卫生环境,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责任状。一、各食堂及档口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遵守《大学餐饮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大学餐饮食品经营准入规定》等文件规定,自觉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卫生监督、市药监局食化所和教育部门等上级行政机构的监督和检查,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效的管理规定和制度,保存好各类资料和人员档案。二、从业人员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身体,持证上岗井搞好个人卫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无证从业。三、建立本单位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和售卖等环节做到层层把关,责任落实到人;按规定填写《原材料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餐饮单位原材料出库台帐》、《消毒台帐》、《留样台账》、《浸泡记录》等台帐并存档。四、食品存放必须严格执行主副食分开、生熟分开、离墙离地等规定,避免交叉污染。搞好食堂及档口环境卫生,做好防范四害侵入,灶间卫生、食品容器必须达到整洁、干净、摆放有序。五、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操作间,准予进入操作间的,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妥善保管好食堂的一切物品和设备,思想上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六、各食堂及档口不准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严格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不准加工出售病死等死因不明的禽类、畜类、兽类、水产类动物及制品;不准在食品中添加国家限制的添加剂和色素;不准制售有毒、有害或被有害、有毒物污染的食品;不准出售超保质期限的食品;坚持食品加工的留样制度,对每天生产、出售的食品必须留样登记并妥善保管48小时。七、为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视具体情形统一配送经营所需的大宗食品原材料(如米面油肉等)。加强统一配送原材料食品及自行定购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及索证工作并存档。不购质量低劣的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对供货单位的生产、加工、储备、配送等环节实施跟踪调查,要求供货单位具备合格的资质,提供的货物要求同时具备“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本文标题:27食堂档口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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