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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DBJ11-501-2009-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11总则1.0.1为了在地基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提高效益,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含构筑物)的地基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地基勘察。工作中应广泛搜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建筑经验,针对工程特点、任务要求和岩土工程条件,切实做到精心勘察,提出完整可靠、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勘察工作应包括参与地基基础方案实施的过程。1.0.4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提高效益的原则。设计时应依据勘察成果,结合结构特点、使用要求,综合考虑施工条件、材料情况、场地环境和工程造价等因素,切实做到精心设计,以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1.0.5本规范中未列入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地基subgrade,foundation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2.1.2基础foundation,footing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2.1.3地基勘察geotechnicalinvestigationoffoundation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即详细勘察),其目的是解决地基基础方案有关实际问题。2.1.4地基承载力标准值standardvalueofsubgradebearingcapacity在测试、试验的基础上,对应荷载效应为标准组合并按照变形控制的地基设计原则所确定的地基承载力值。2.1.5抗浮设防水位groundwaterlevelforpreventionofup-floating抗浮评价计算所需要的、保证抗浮设防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场地地下水设计水位。2.1.6新近沉积土recentlydepositedsoil第四纪全新世(Q4)中、晚期形成的土,一般呈欠压密状态、强度低、常含有人类文化活动产物(如砖瓦片、木炭渣、陶瓷片等物)和较多的有机质与螺壳、蚌壳等。2.1.7勘探点exploratorypoint进行钻探(钻探成孔)和挖掘探槽、探井,以及进行原位测试、现场试验的点位。2.1.8控制性勘探孔controlborehole为查明地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而布置的钻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软弱下卧层验算和地基变形计算的要求,并在钻孔内进行取土、原位测试或其他试验。2.1.9一般性勘探孔detectiveborehole为查明地基岩土层的空间分布而布置的钻孔,钻孔深度应满足查明软弱下卧层分布和地基变形深度范围主要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的要求,通常只进行地层鉴别,必要时可在钻孔内进行取土、原位测试或其他试验。2.1.10协同作用分析interactionanalysis根据静力平衡和变形协调条件,采用经过验证的地基土本构模型和基础与上部结构模型,建立和求解反映整个系统相互作用的方程,用以计算变形和内力。2.1.11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settlement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地基变形控制值。2.1.12扩展基础spreadfooting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墙、柱下条形基础或柱下3独立基础。2.1.13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spreadfooting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等材料组成的,基础边线在基础刚性扩散角之内,不需配置钢筋的墙、柱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2.1.14配筋扩展基础reinforcedspreadfooting由混凝土材料组成的,基础边线在基础刚性扩散角之外且需要配置钢筋的墙、柱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2.1.15沉降后浇带post-caststripforsettlementcontrolling为了减少基础之间的差异沉降对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影响而设置的施工后期进行混凝土浇筑的施工预留带。2.1.16土岩混合地基soil-rockcombinedsubgrade在主要受力层范围内,由土和岩石组成的地基。2.1.17现场检验in-situinspection在现场采用一定手段,对勘察成果或设计、施工措施的效果进行核查。2.1.18现场监测in-situmonitoring在现场对岩土性状和地下水的变化、岩土体和结构物的应力、位移进行系统监视和观测。2.2符号A——基础底面(或压板)面积;AP——桩端面积;a——压缩系数;b——基础底面宽度;b0——基础顶面的砌体宽度或柱脚宽度;Cc——压缩指数;CN——有效覆盖压力校正系数;c——粘聚力;cu——十字板剪切强度;Dr——砂土的相对密实度;Dp——地基变形计算深度d——①基础埋置深度;4②桩身直径;dext——外墙基础埋置深度;dint——内墙基础埋置深度;Ea——主动土压力;Ers——回弹再压缩模量;Es——压缩模量;sE——压缩模量当量值;e——孔隙比;F——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竖向力;Fs——①抗滑稳定安全系数;②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fa——深宽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aE——调整后的地基抗震承载力;fka——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r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fu——地基承载力极限值;Gk——①基础自重与基础上的土重之和;②桩基础承台自重及承台上的土重之和;H——作用于基础底面的水平推力;Hg——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H0——基础高度;h0——有效高度;IL——液性指数;ILE——液化指数;5IP——塑性指数;Ka——主动土压力系数;k0.08——压板面积为50cm×50cm的载荷试验,当沉降量为1cm时的附加压力(简称下沉1cm时的附加压力);bk——实际基础沉降量为1cm时的附加压力;M——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Mc——倾覆力矩;MR——抗滑力矩;Ms——滑动力矩;Mx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底面通过桩群重心的x轴的力矩;My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底面通过桩群重心的y轴的力矩;m——面积置换率;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校正值;N10——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N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N'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修正值;Ncr——液化判别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临界值;N0——液化判别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基准值;p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p0——①相应于荷载准永久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②标准宽度基础的附加压力;p0j——对应于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桩端平面处的附加压力;pcr——平板载荷试验gsgp11−曲线的折点压力;6pj——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基础底面地基土单位面积净反力设计值(不含基础自重及其上土重);pz——土的自重压力;pc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重压力;pkmax——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处昀大压力值;ps——比贯入阻力;qp——桩端阻力标准值;qs——桩侧阻力标准值;RH——单桩水平承载力标准值;RV——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Sr——土的饱和度;s——地基昀终沉降量;s′——施工期间(主体结构完工阶段)平均沉降量;sc——①按分层总和法计算的地基沉降量;②按分层总和法计算的桩基沉降量;smax——长期昀大沉降量;up——桩身横截面周长;vp——压缩(纵波)波速;vs——剪切(横波)波速;vse——等效剪切波速;Wu——土中有机质含量;w——土的天然含水量;wL——液限;wP——塑限;7α——①地基附加应力系数;②地震影响系数;−α——地基平均附加应力系数;β——①地基不均匀系数界限值;②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βs——后注浆侧阻力增强系数;βp——后注浆端阻力增强系数;γ——土的重力密度(重度);δ——变异系数;η——桩端阻修正系数;ηb——基础宽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ηd——基础深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λc——压实系数;tλ——时间下沉系数;ν——泊松比;ρ——土的密度;3σ——基础底面以下平均初始有效侧向应力;vσ′——有效覆盖压力;τe——粘性土和粉土的等效抗剪强度;φ——内摩擦角;ψps——桩基沉降计算经验系数;ψp——大直径桩端阻尺寸效应系数;ψs、ψZ——沉降计算经验系数;ψsi——大直径桩侧阻尺寸效应系数;83基本规定3.0.1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可按表3.0.1选用。表3.0.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设计等级建筑和地基类型一级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30层以上或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物体型复杂,软弱地基或严重不均匀地基上的建筑物,建筑层数相差悬殊的高低层连成一体且高低层间可能产生较大沉降差的建筑物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地基发生较大变形时可能造成较大破坏或损失的建筑物对周围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10层以上一柱一桩的建筑物二级除一级、三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三级场地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多层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使用上非重要的轻型建筑物3.0.2对于面积较小、层数很少的非重要附属建筑,当场区周边已有详细勘察资料,且场地地质条件比较简单时,可由勘察单位根据邻近地区资料写出报告,作为设计依据,但勘察单位应进行相应基坑、基槽的现场检验。3.0.3所有建筑的地基均应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一级的建筑物或荷载条件复杂及对地基变形有较高要求的其他建筑,应进行地基变形验算;当地下水位较高,建筑存在上浮可能时,应进行抗浮验算;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3.0.4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和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底面或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标准值或单桩承载力标准值。3.0.5验算地基变形及桩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或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相应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3.0.6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和组合系数均为1.0。3.0.7计算基础构件的承载力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其中,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基本组合可取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值乘以1.30的系数。3.0.8地基基础的勘察设计,应注意岩土的不均匀性,注意测定参数与原型性状之间的差异,9以及岩土随时间、环境和施工而发生的变化。岩土的主要物理力学参数,应按工程地质单元逐层统计其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统计方法应按本规范第6章执行。3.0.9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除次要建筑或临时性建筑外,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0。3.0.10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建筑物沉降长期观测,必要时尚应进行岩土体位移观测,并以观测数据检验设计和控制安全施工:1一级建筑物及可能产生较大差异沉降的建筑物;2可能受深基础开挖影响的邻近工程;3重要的边坡工程和建在斜坡上的建筑物;4因加层、接建、堆载、施工降水等原因,可能产生较大附加沉降的建筑物;5采用处于开发、研究阶段的地基基础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3.0.11对于尚缺乏实践经验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设计前应进行现场试验。3.0.12工程需要时,应在专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建筑基础埋置深度、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地下水位变化历史和对建筑使用期间地下水位变化幅度的预测提供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抗浮水位对结构安全和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时,宜提出进行专门的勘察工作的建议。104地基岩土的分类和定名4.0.1作为建筑地基的岩土可分为岩石、天然土和人工填土。4.0.2岩石可按下列因素分类和分级:1按成因分为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2按岩石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frk根据表4.0.2-1可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和极软岩。现场工作中可按附录A表A.0.1的规定进行定性
本文标题:DBJ11-501-2009-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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