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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信用风险的转移概述出口信用保险保理第一节概述转移信用风险是重要的信用风险控制手段。风险转移的方式分为三种情况:(1)买卖双方通过确定交易条件来实现风险的转移;(2)利用担保条件来实现风险的转移;(3)利用第三方的有偿服务来规避风险,主要形式有保理和信用保险。1、利用交易条件转移风险钱货两清的交易方式提前付款信用交易卖方要减少信用风险,应尽可能寻求前两种方式。2、利用担保条件来转移风险债权担保的当事人主要有三个,即债权人(收益人)、债务人(委托人)、保证人。债权担保的方式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银行的担保。赊销活动中的担保形式:定金、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原债务人无力偿付时,担保人负责履行偿付债务或从担保标的财务变现中优先受偿。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抵押:是指买房或第三方不转移对其确定的不动产或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实质是不改变动产或不动产的现状。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买方或第三方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财产权作为质押标的的担保。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到期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担保仅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发生的债权,在信用销售中使用较少。担保通常在以下情况使用:与新客户第一次往来交易时;老客户要求扩大交易额时;客户要求改变交易方式时;客户有异常情况发生。包括:客户被别人欠账或官司不断、客户改组或经营者易人等等。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它以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比一般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等担保形式更有保障。3、利用信用保险和保理规避风险信用保险保理第二节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险的起源信用保险的分类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对于企业的意义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基本现状1、信用保险的起源信用保险是针对商品赊销方赊销商品后不能收回货款的风险而产生的一类保险险种。最早服务于国内贸易业务,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法国、德国和瑞士。但国内信用保险的发展和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远不如出口信用保险。国际贸易中的信用保险产生于19世纪后半叶。1919年,英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出口信用担保局。2、信用保险的分类信用保险分为国内信用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的业务量远大于国内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是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主要是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出口信用保险的划分:(1)按保单责任开始的时间分为出运保险与合同保险;(2)按信用期限长短分为短期保险与中长期保险;(3)按承保的方式分为特定方式与总括方式。实践中,保险单可以做不同的组合:(1)短期出口信用特定险保单;(2)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保单;(3)中长期出口信用延付合同保单;(4)买方毁约保险单。3、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申请投保申请限额申报出口缴纳保险费填报可能损失索赔损失权益转让4、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对于企业的意义保障安全收汇;企业可以放心地以更优惠的付款条件吸引客户,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信用保险降低了企业的收汇风险,企业更易于得到银行的融资支持;通过信用保险公司的限额审批,可以提前预知客户的风险水平,从而降低交易风险;一旦发生欠款,可由出口信用机构出面追回,解决了由于语言、文化、法律差异带来的障碍。5、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基本现状由于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对外出口的促进作用,大部分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有着国家的背景,并且以国家财政为后盾。1934年,世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成立了国际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人联盟的国际性组织,简称“伯尔尼协会”。1985年12月和1986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其上海和天津的分公司试办出口信用保险,揭开了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序幕。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同时开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2001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组建专业出口信用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当年12月该公司揭牌运营,我国首家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诞生。由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比较强,以及我国对保险市场准入的限制规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一家承办出口信用保险的专业公司。我国加入WTO后,国际上的出口信用保险巨头纷纷加快了进入中国的步伐。第三节保理保理的基本概念保理业务的类型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保理业务对于企业的意义保理业务市场的基本现状保理与其他金融服务、结算方式的比较1、保理的基本概念保理又称“保付代理”。保理业务是针对保理商客户因销售商品或劳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资信调查并评估买方的信用;用立即付款的方式购买债权人的应收账款;为客户保持销售分类账并履行关于应收账款的其他财务处理责任;替客户收取应收账款;承担因债务人无力支付而造成的损失等。欧美国家的企业采用保理防范风险的业务量与信用保险业务量基本持平。有人曾说,保理与信用证、信用保险并称为债权保障的三驾马车。通过保理服务,企业可将应收账款很快变为现金,既不发生收账成本,也不发生利息损失,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但企业需要付出一定的费用或要损失一定比例的利润。2、保理业务的类型(1)双保理商保理和单保理商保理。双保理商保理是指在每一笔叙作保理的业务中,同时有两家保理商参与,及销售商所在地的卖方保理商和购买方所在地的买方保理商。单保理商保理是指在每一笔叙作保理的业务中,只有一家保理商参与其中,承担从评估、融资、寄单、追收货款、偿付货款的所有工作。它一般只在国内保理业务中使用。(2)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销售商流动资金有限,急需销售后的回笼资金投入再生产,销售商可选择融资保理。销售商流动资金很充裕,无需保理商预付货款,或者销售商可拿到保理商融资利息更低的融资时,销售商可选择非融资保理。(3)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销售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后,如果债务人拒绝付款或无力支付,保理商有权向销售商要求偿还融通资金的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是指销售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后,保理商承担债务人拒绝付款或无力支付的风险,无条件向销售商支付货款的保理方式。即使采用无追索权保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保理商仍有权追索融资款和不承担担保义务:出口商有明显欺诈行为时;不可抗力的意外发生时;买方对出口商货物提出争议时。(4)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公开保理是指债权转让一经发生,保理商便通知债务人,请其到期直接向保理商付款的保理方式。买方明确知道卖方在叙作保理。国际保理大多采用公开保理方式。隐蔽保理恰相反,买方不知道卖方在叙作保理。出口商选择隐蔽保理,主要出于保持买卖双方良好合作关系的目的。(5)批量保理和逐笔保理。批量保理是指根据出口商与保理商签订的保理合同,保理商向进口商提供关于全部销售或某一系列销售活动的保理服务的方式。逐笔保理是指销售商把业务项目一笔一笔的向保理商要求提供保理服务的保理方式。最常见的批量保理是循环保理,即保理商批准给出口商一个最高信用额度,在这个信用额度范围内,出口商可循环使用额度不必每次申请,直到保理商通知撤销批准时。逐笔保理作业时,保理商批准保险额度只能使用一次,不能再次使用,如需再次发货,必须重新申请。3、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保理业务适用的范围是针对采用短期信用(账期180天以内)结算方式的商品和服务贸易。一项保理业务主要涉及到4个当事人:销售商、购买商、卖方保理商、买方保理商。国际保理业务中为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国内保理业务中为销售商、购买商、保理商。卖方和买方保理商是同一家保理商。国际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国际保理合同;出口商申请信用额度;出口保理商将额度申请交给与进口商同在一国的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开始对进口商的信用调查和评估;进口保理商将是否授予额度的决定通知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将进口保理商的决定转达给出口商;出口商和进口商签订销售合同;货物装运并寄送货运单据;出口商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交给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提供融资;出口保理商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交给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向进口商催收货款;进口保理商向出口保理商付款;出口保理商向出口商付款。4、保理业务对于企业的意义(1)风险保障销售商将信用风险、财务风险、汇率风险都交给了保理商承担。保理商建立了一整套完善、周密的信息收集、信用管理、信用评估和账款管理系统,拥有一套严密的风险防范机制。(2)扩大企业销售可以提前锁定风险,企业可以对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付款条件。不用考虑风险因素,企业可以放心与世界各地的贸易伙伴交易。无形中扩大了市场的范围,增加了销售渠道。(3)资金周转的调节器选择融资保理,企业发出货物后可立刻获得现金,可以将资金投入新的生产运营,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利润增加。保理基于客户的销售,只要有销售,企业就可以通过保理业务获得源源不断的营运资金。企业生产需要赊购,利用保理业务回收的资金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可以享受销售折扣,抵补保理费用。同时,由于及时收回资金,不需向买方提供提前付款的折扣,节省了费用。(4)提高企业经营效率资信调查和追收账款的工作交由保理商处理,企业能够减少投入,节约成本。保理业务申请过程只需5-10天时间。保理业务可以改善企业资产状况。融资不需引入新股东,保证对企业的控制。通过保理,企业花在收款、管理和记账的工作量大大减少,可以专注自身生产经营和销售。5、保理业务市场的基本现状(1)国际现状随着全球贸易额的不断增长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国内外贸易中将付款条件由信用证改变为记账赊销的方式,且收款期越来越长。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保理服务,保理业务量出现快速增长。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ChainInternation-al,FCI)统计,1999年全球保理业务的营业额大约是5747亿美元,比1996年增加62%。2010年全球保理总量达到2.19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9.31%。其中国内保理1.86万亿美元,增长17%,国际保理3,267亿美元,增长高达38%。欧美经济区域贸易额基数大,是保理业务的主要使用者。亚太地区拥有很高的国际贸易增长率,保理业务将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是世界上最大的保理商组织,现有258个成员,来自72个国家。截止2010年底,我国成员共22个,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大连银行、上海银行等等。(2)国内基本现状中国银行1992年在国内率先推出国际保理业务,1993年加入FCI,成为正式会员。随后交通银行也成为了FCI的成员。2001年,“爱立信事件”后,保理业务受到重视,国内银行陆续开展了这项业务。中国大陆是目前全球保理业务发展最快的市场。从2008年起,成为全球最大的出口保理市场。截至2010年底,大陆会员已增长到22家,大陆保理业务总量跃居全球第2,仅次于英国。2010年大陆保理业务总量2,053.51亿美元,相比2000年总量增长1,041倍。其中国内保理增长951倍,国际保理增长1,543倍
本文标题:第七章信用风险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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