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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变革历程及发展趋势【摘要】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银行的主体,其改革与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全局。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历程看,国有商业银行实施全面改革已进入了实质性阶段。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具有诸多显著特点。商业银行金融活动全球化、组织机构虚拟化、业务经营全能化是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关键词】商业银行;变革历程;发展趋势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变革历程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支持经济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中国银行业的主体,中国商业银行的体制创新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或阶段。1979~1993年是中国商业银行的诞生和成长期,在这个时期,与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商品和市场转化相适应的现代商业银行体系基本形成;1994~1997年是中国现代化的商业银行实质性建立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我国通过将金融管理任务、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剥离,为专业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创造了条件;1997年~2003年是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阶段,在这个时期,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体系实现了分离,不良贷款问题开始得到解决,政府控制银行和银行财政化经营机制开始扭转;2003年至今是中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时期,在这个时期,商业银行和中小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革并上市实施产权多元化,市场化经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成为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一)1979-1993年:基本建成多元化金融业组织体系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是唯一的银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既承担了“中央银行”的管理职能,集中管理和分配资金,又从事“商业银行”活动,办理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业务,集现金中心、结算中心和信贷中心于一体。这种银行体制承袭了前苏联的银行体制模式,具有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特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着手改革原有的银行体制。由于当时整个社会处在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始阶段,我国金融体制迫切需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单一银行体制不再适应经济改革开放对金融业的需求,经济和社会呼吁银行体系的多元化和金融业大发展;二是,刚刚诞生的专业银行带有的强烈政府行政色彩与放开搞活的改革要求不相适应,改革要求银行自身走出政府行政序列进入市场;三是,经济改革呼唤金融市场的成立,金融市场建设亟待“零”的突破。在此期间,针对上述问题,我国改革发展采取了相应措施并取得卓有成效的成果,促成了中国金融市场的萌芽和银行间竞争的发端。1979年2月,国务院决定恢复中国农业银行。1979年3月,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同年3月、8月又先后批准建立了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83年国务院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的金融事业。同月,已开展基建和拨改贷业务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脱离财政部,正式归入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金融体系。1984年1月,组建专门从事信贷和储蓄业务的中国工商银行。自此,经历了四年的时间,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先后从人民银行的母体中分立出来,中国金融业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与4家专业银行各司其职的二元银行体制。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体系的分立是我国银行业在组织体系上的第一次大革命,这次革命在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上实现了政商分离。此后至1994年,历经近10年时间,我国又成立了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12家[1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与12家中小商业银行同时发展起来的还有数量众多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多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遍及全国各地的城乡信用社。在最高峰时期,全国有近800家信托公司,3000多家城市信用社,上万家农村信用社。包括北方、海通、申银、万国等著名大中型证券公司和一大批地方证券公司纷纷出现。在这10年间,中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总数达到历史最高峰。一个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比较健全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二)1993-1997年:建立商业银行的阶段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把中国的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1994年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国有银行改革“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按照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更新经营管理制度;第二步,将有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三步,将符合条件的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开上市。1994年政府对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将金融管理任务、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剥离,为专业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创造了条件。(1)国家开发银行成立,接过了中国建设银行对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政策性业务,而中国建设银行转变为商业银行;(2)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接过了进出口方面的政策性业务,另国家外汇的管理职责由外汇管理局统一承担,中国银行也转变为商业银行;(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接过了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金融方面的政策性业务,另1996年全国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也转变为商业银行。至此,三大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分家,分别成为两个不同的系统。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从而明确了4家专业银行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股份制银行在这一阶段迎来了又一个春天,从1992年到1996年,先后增添了这些新生力量:由光大集团创办的光大银行,由上海地方金融力量创办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由首钢等北京企业力量创办的华夏银行,由全国工商联牵头组建的民生银行。其中民生银行是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投资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为整肃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中央金融主管部门决定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当时全国5000多家城市信用社,一部分关闭或停业整顿,剩下2000多家组建为110多个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也实质上从具有草根意味的合作金融组织,逐步转化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和地方金融机构的代表。(三)1997-2003年: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阶段强烈触动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这根敏感神经,并使其加速提上日程的莫过于来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巨大教训以及国内严峻的经济形势。截至1996年6月底,我国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币贷款余额为3.4万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8400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4.75%,有的银行实际上已是资不抵债。全国城市信用社亏损面占20%,农村信用社亏损面占44.7%,不少农村合作基金会纷纷倒闭[2],人寿保险也存在到期不能足额给付的隐患。为应对这次金融危机,1997年11月,国家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此后实施的主要改革措施包括:(一)成立金融工作委员会,对全国性金融机构组织关系实行垂直领导,改革四家银行干部任免制度,试图解决地方政府干预银行业务问题。(二)补充资本金,剥离不良资产,提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抵御风险能力。中央政府于1998年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1999年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约1.4万亿元左右。(三)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制度以取代原来的“一逾二呆”分类方法,同时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审慎会计原则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四)国务院向四大银行派驻监事会,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这说明国家已经意识到国有商业银行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问题,并开始着手改进。上述的改革措施充实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改善了财务状况,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四家银行的历史包袱。随着宏观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势头,四家银行在2000年第四季度出现了不良贷款总额和比例“双降”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计划经济的烙印太深,历史包袱积重难返,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效的资本金补充、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没有形成,随着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风险资产相应增加,资本充足率进一步下降,不良资产再次反弹。按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统计[3],2002年底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21350亿元,不良贷款率25.12%。伴随着资产规模的高速扩张,四家银行面对的是盈利水平的低下,2003年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为-0.2%,而国际前100家银行平均水平为1%;平均股本回报率(ROE)为-0.5%,而国际前100家银行平均为13%。在此状况下,1998年充实的资本金已基本消耗殆尽,单独依靠银行自身的经营来化解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几乎没有可能。按照审慎会计原则计算,四家银行2003年底的资本充足率均为负数,最高的中国银行资本充足率也仅为-2.02%,外界因此有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早已“技术上破产”这一论断。这样的局面与改革预期存在较大的差距,银行还没有成为真正的银行,进一步的改革势所难免。(四)2003年至今:以股份制改造为核心的综合改革阶段中国入世后,必须抢在入世过渡期结束前基本解决国有商业银行问题,使之具有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国入世后当务之急。2003年9月,中央和国务院原则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汇报》,决定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试点银行,用450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补充资本金,进一步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进程。国家根据产权明晰的原则,于2003年12月16日依《公司法》设立了中央汇金公司,由其运用国家外汇储备向试点银行注资,并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汇金公司的成立是国有商业银行业改革的一个重大创新,国有商业银行长期存在的产权主体虚位局面由此得到根本性改变。此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试点银行的改革工作按照改革总体方案,根据“一行一策”的原则稳步开展。根据改革方案,三家试点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基本分为三个主要步骤:第一步:实行财务重组。即在国家帮助下消化历史存留的不良资产包袱,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彻底改善财务状况。财务重组是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第二步:完善公司治理。即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参照国际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国有银行的具体国情、行情,对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进行改造,建立起适合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是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第三步:公开上市。即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上市,使国有银行成为公众化的银行。上市是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实现市场化转轨改制的重要路径。2010年7月,伴随着中国农业银行在上海敲响钟声,4大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并完成A+H上市的目标顺利实现。截至2013年底[4],四家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超过11.5%,不良贷款率下降到1.5%以下,税后利润总额超过8000亿元。目前来看,这场以产权改革为特征、以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为目的的新一轮改革已基本实现了改革的初衷,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在这一阶段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不断改进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理念、技术、产品的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了自身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此外,在股改过程中,银行的治理架构不断细化清晰,各部门有了更为明确的分工和职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司其职又相互制衡。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也使得银行的经营管理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银行的经营效率大幅度的提高。在另一个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充分学习其带来的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使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应对危机的能力有大幅度的提升。与此同时,结合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国有银行不断开拓新的业务渠道,加强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与飞速发展的经济和社会需求有效协调统一,不断满足了居民日益增长的投资和业务需求。从银行资金的角度来看,由于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的基本完成,银行从资本交易市场筹得大量的资金,建立起市场化的资本金补充机制。财务
本文标题: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变革历程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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