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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商户创建工作标准1.商户应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者持照率达100%。2.从事农副产品销售的商户,如从事肉类、干货、豆制品及熟食销售的,应做到健康证、许可证、营业执照三证齐全。3.经销国家实行专卖、专营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的商户,应当持有相许可证明。4.按核定的许可项目经营,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应悬挂于经营场地显著位置。5.经营者诚信经营,无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强买强卖、骗买骗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6.食品经营户应办理《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程序,建立进(销)货台帐,严格执行食品大备案管理制度。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商品购买者出具信誉卡或由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销售发票或者他供货凭证。8.认真做好经营场所的安全“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从业人员无吸毒、参加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上市商品标准1.上市商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计量、价格、卫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2.定型包装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3.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明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4.食品安全符合规定要求。市场内无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无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以及有毒物质超标的蔬菜、水果。按照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坚持批批检验、检疫,蔬菜、水果等抽检比例不低于50%;酒类商品经营者实行备案登记,落实随付单制度,畜、禽产品实行挂牌经营,标明畜、禽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5.经营户三包环境卫生达标。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垃圾实行袋装化,场内地面无积水、无暴露垃圾、无污垢杂物。
本文标题:平安商户创建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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