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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路AWORNPATH[美]尤多拉·韦尔蒂(EudoraWelty)著黄梅译这是十二月里一个晴朗而又寒冽的清晨。在僻远的乡下,有一位头上包着红布的黑人老太太,正在横穿松林的小路上走着。她的名字叫菲尼克斯·杰克逊。她身材矮小,老态龙钟,象祖父时代的旧钟的钟摆一样,左右摇晃着,不紧不慢地缓缓穿过阴幽的树影。她拿着一支伞柄做的细小的手杖,不停地敲打着前边封冻的土地,在宁静的空气中发出持续的沉抑的响声,就象孤寂的小鸟的啼啭,情思冥邈。她身穿一条拖到脚面的带黑条纹的长裙,系着同样长短的围裙。围裙是用褪了色的糖口袋做的,兜里塞得鼓鼓囊囊。她的衣着整齐、干净,可鞋带却没系上,每走一步都可能踩上拖散的鞋带而跌倒。她直视着前方。由于上了年纪,她目光黯淡,皮肤上布满无数纵横交错的皱纹,宛若前额上有一棵长满枝叉的小树。不过,她的肤色却是黑里透着金黄,一抹黄色的光晕透过黑色皮肤映亮了她两颊的颧骨。在红包头布下,尚未花白的纤细的黑发卷一直长到脖子那儿,散发出铜的气味。密林中不时掠过一阵颤动。老菲尼克斯说:“狐狸呀,猫头鹰呀,甲虫呀,野兔呀,浣熊呀,别的野兽们呀,你们统统都闪开吧!……别让小鹌鹑钻到我脚下……。别让大野猪来挡我的道儿。都别到我的路上来碍事。我得赶老远老远的路呢。”在她长着黑斑的小手里,手杖柔软得象赶车的皮鞭,她不时用它抽打灌木丛,仿佛是要惊走藏匿在那儿的野兽。她向前走着。松林浓密而静谧。风摇动着树梢,松针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夺目。松果象羽毛一般轻飘飘地落下来。深谷中野鸽在凄声哀鸣——对它来说,时间还不算太晚。路伸延到一座小山上。“走到这会儿,腿上就象拖着铁镣,”她用老人们在自言自语时惯用的争辩口吻说。“不知什么东西总想把我拴在这山上,求我停下来。”等她爬上山顶后,她转过身来,严厉地将她走过的路仔细打量了一番,半晌才说:“上山穿过了松树林,现在下山该过橡树林了。”她睁圆了双眼,开始小心翼翼地向下走。可是,没等到山脚,裙子就被一丛荆棘勾住了。她一心一意想脱身,十指忙个不停。然而,因为裙子又宽又长,没等这边脱开,那边就又挂住了。然而,让衣服扯破却万万做不得。“我碰上带刺的灌木了。”她说,“棘刺哟,你在干你的本份事。压根儿不想叫人通过,不,谁也不让过。我老眼昏花,起头还把你当成是好看的小小绿色灌木丛呢。”最后,她终于摆脱了荆棘,浑身哆嗦着,站了一会儿之后,才敢俯身去拾手杖。“太阳已经这么高了!”她叫道,向后仰身望着天空,厚厚一层泪水涌进眼眶,“时间都白白耗在这儿了。”山脚有一条小溪,溪流上横着一根木头。“这下麻烦来了,”菲尼克斯说。她迈出右脚,踏在木头上,闭上眼睛。她捉着裙子,猛地朝前平举起手杖,便开始过桥了,就象节日游行中的一个角色似的。待她睁开双眼时,已安然到达了小溪对岸。“看来我还不象自己想的那么老,”她说。不过她还是坐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她拉开裙裾,就地坐在岸边,两手抱住膝盖。一棵树在她头顶上伸展着,槲寄生笼罩着它,有如珍珠镶成的云彩。她不敢合上眼。当一个小男孩端着盘子给她送来一片牛奶蛋糕时,她跟他说了话。“我可以接受这礼物,”她说。不过,等她去拿蛋糕时,却发观除了自己的手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于是她离开了那裸树。她得穿过带刺的铁丝网栅栏。她得象婴儿学爬那样,四肢并用,连滚带爬。她大声地对自己说:时辰已经这么迟了,她可不能再让衣服撕破了;而且,如果她被牢牢地挂在这儿动弹不得,只好截胳膊锯腿的话,她可捞不到什么好处。不过,她倒底还是平平安安钻过了铁丝网。她站起身,来到一片空地上。一株株死去的大树象独臂的黑人,站在田野上枯萎的紫色棉杆中。一只鹞鹰站在地里。“你在瞧谁呀?”菲尼克斯沿着垄沟朝前走去。“多亏现在不是公牛出没的季节,”她一边说一边朝两旁看着,“而且,冬天里仁慈的上帝让蛇也盘起来睡觉了。我瞧那棵树跟前没有两头蛇,这真叫人高兴,过去它在那儿。夏天的时候,打它那儿经过可真费了不少周折哩。”穿过棉田,她又走进了一块玉米地。高高的干玉米秸摇曳着,飒飒作响,掩没了她的头顶。“要过迷宫了,”她说,因为田里根本没有路。随后,有个什么高大枯瘦的黑色的东西出现在菲尼克斯面前,晃动着。起初她以为那是个人。说不定是什么人在田里跳舞。她停下来细细倾听,却没有一点声息。它静得象个鬼魂。“鬼魂,”她警觉地说,“你是谁的鬼魂呢?我没听说附近有谁死了呀。”没有回答——只有褴褛的破布在随风飘舞。她闭上眼睛,伸出手,触到了一只袖筒。这是件外衣,里头空荡荡的,冰冷冰冷。“是吓唬鸟儿的草人呀,”她说,脸色明朗起来。“我真该永远不再开口了,”她笑着,“我真是老糊涂了。我太老了。我是我知道的最老最老的一个人。老草人,跳吧,趁我和你一道跳舞的时候,跳吧。”她说。她在田垄上踢踢脚,嘴往下撇着,很神气地摇了摇头。几片玉米皮飘落下来,象带子般环绕着她的裙子旋转。她又向前走去,在沙沙响的玉米地里用手杖拨开一条路。最后她走到了地头,踏上一条马车路。在两道红土车辙印之间,银色的衰草在风中摇着。鹌鹑象少女似的走来走去,姿态优雅,旁若无人。“美美地走吧。”她说,“这是个舒服的地方,这是段舒服的路程。”她沿着车辙,摇摇摆摆地走过了寂静的、裸露的田野,穿过一小排又一小排挂着银灰枯叶的树木,路经一所又一所由于日晒雨淋而颜色发白的小屋。小屋的门窗上都挡着木板,象一个个中了魔法的老太婆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我在它们的睡梦中走过,”她说,起劲地点着头。她走进一条溪谷,这里,一股清泉静静地从中空的木头里涌出。老菲尼克斯弯下腰来喝起水来。“胶皮糖香树使水也变甜了,”她说,又喝了点水。“没人知道这口井是谁挖的,在我出生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儿了。”车辙印经过一片泥泞的土地。那儿树枝上到处悬挂着花边似的白色苔藓。“短嘴鳄鱼们,继续睡吧,吹你的泡泡吧。”不一会儿,马车道衔接到一条大路上。路两侧是高耸的绿色峭壁。两边生机勃勃的橡树在头顶上相接,路面上就象地洞里一样阴暗。一条黑狗伸着舌头从路沟边的野草丛中钻出来。老菲尼克斯正在出神,没有防备。狗冲来时她只用手杖轻轻打了它一下。接着她象棵小蒲公英那样轻悠悠地跌进沟里。她在沟底一度失去神智,看见了某种幻影。她向上伸出手,但并没有人来拉她。于是她躺在那儿,唠叨着说开了。“老太婆,”她对自己说,“黑狗从野草中钻出来挡你的去路,这会儿它正坐在那漂亮尾巴上笑话你呢。”终于来了个白人——一位年轻的猎人,并且发现了她。他牵着一条系着链条的狗。“喂,老婆婆,”他笑道,“你在那儿做什么呢?”“我躺在这儿,先生,就象六月的臭虫,等着翻身哪,”她说着,朝上伸出手去。那人将她拉起,在空中悠了一下,然后把她放到地上。“摔坏了吗,老婆婆?”“没有,先生,那儿的枯草软和得很,”菲尼克斯喘息稍定后这样说,“谢谢,麻烦你了。”“老婆婆,你住在哪儿?”他问道。那两只狗正相对咆哮着。“在山梁背后老远老远的地方,先生,你从这儿看都看不见。”“你这是回家去?”。“不,先生,我要进城。”“啊,那可太远了!就象我出门后走的路程一样远。不过我可没白白跑一趟。”他拍拍他那装得满满的口袋,上边还挂着一只蜷曲的小爪子。这是一只鹌鹑。它的尖喙痛苦地弯扭着,表明它已经死了。“老婆婆,回家去吧。”“我要进城,先生,”菲尼克斯说,“这就该走了。”他又笑起来,笑声响彻四方。“我知道你们这些老黑人!不肯错过城里看圣诞老人的机会!”但是,另外有什么事却使老菲尼克斯一动不动、默不作声。她脸上深深的皱纹闪着异样的凶猛的亮光。她亲眼看见一枚小硬币从那人衣兜里跌落到地上,却没有作声。“你多大年纪了,老婆婆?”他说。“说不清啦,先生,”她说,“说不清。”尔后她轻轻叫了一声,拍着手,说,“你这狗,走开!瞧!瞧那只狗!”她夸赞似地笑了起来。“它谁也不怕。它是条大黑狗。”她又悄声说,“咬它去!”“看我来收拾那野狗,”那人说,“去咬它,彼特,去咬它!”菲尼克斯听到两条狗打架,听到那人跑动并抛掷木棍的声音,她甚至还听到了枪声。在这个时间里,她一点一点缓慢弯下身来,眼皮耷拉着,象是在睡梦中。她的下巴几乎触到了膝盖。黄色的手掌从围裙褶里伸了出来。她的手指悄悄顺着地面摸到硬币底下,就象是从抱窝的母鸡身下取蛋似的,那么谨慎,那么从容。然后她慢慢直起腰来,直挺挺地站着,硬币早已装到了围裙口袋里。一只小鸟飞过。她的嘴唇蠕动着。“上帝一直在瞧着我。我落到偷东西的地步了。”那人回来了。他的狗在他们身边喘着气。“好啦,我把它吓跑了,”他说,然后笑着举起枪对准菲尼克斯。她站得笔直,望着他。“你不怕枪吗?”他说。枪口仍旧对着她。“不怕,先生。我年轻的时候,开枪杀人的事见得多了,而且常常不过因为一些比我的过失更不起眼的小事”,她纹丝不动地说道。那人微微笑了,背起枪。“老婆婆,你准有一百岁了,什么都不怕了。”他说,“如果我带着钱的话,我就给你一毛钱了。不过,你最好还是听我的劝告呆在家里,那就不会出事了。”“我得进城去,先生,”菲尼克斯说。她低下包着红布的头。他们分手了。然而菲尼克斯还时时能听见山上传来一阵阵枪声。她向前走着。橡树的阴影象帘子一样垂到路面上。她闻到了木头的烟味儿、河水的气息,看到了教堂的尖顶和立在陡峭台阶上的小木房。一群黑孩子围着她打转转。前面,纳齐兹在闪闪发光,钟声在鸣响回荡。她向前走着。在地面铺得平平整整的城市里,此时正是圣诞节。一串串红绿彩灯纵横交错,大白天里灯光通明。老菲尼克斯不再相信自己的眼睛,听任双脚把她带往要去的地方。假使不是这样,她准会迷了路。她静静站在人来人往的便道上。人群中走来一位妇女,捧着许多用五颜六色的彩纸包裹着的礼品。她象盛夏的红玫瑰花,散发着芳香。菲尼克斯叫住了她。“劳驾,小姐,帮我系系鞋带好吗?”她抬起脚来。“你想要什么,老奶奶?”“看我的鞋,”菲尼克斯说,“在乡下这样倒也满不错了,可是,要进大楼就不太象样子。”“那么,你站好,老奶奶,”那位妇女说。她把包裹放在身边的人行道上,替菲尼克斯把两只鞋的鞋带都紧紧系好。“拄个手杖没法儿系鞋,”菲尼克斯说。“谢谢你,小姐。当我来到了大街上,我很乐意请一位太太小姐帮我系系鞋。”她左摇右晃地慢慢挪着脚步,走进了一幢大楼,沿着高高的楼梯一圈圈拾级而上,直到双脚把她带到它们认为该停下来的地方。她走进一扇门,只见墙上钉着一张盖着金印、镶着金框的文告,和萦绕在她心头的梦想完全相符。“我来了,”她说,仿佛在履行某种固定的仪礼似的,身子僵直起采。“是免费就诊吧,我猜,”一位坐在她对面桌旁的服务员说。然而菲尼克斯只是盯着服务员的头的上方。她脸上渗着汗水,道道皱纹仿佛连成了一张明亮的网,熠熠闪光。“说呀,老奶奶,”那女人说。“你叫什么?你知道,我们得了解你的情况。你来过这里吗?哪儿不舒服呀?”老菲尼克斯只是面孔微微抽搐了一下,好象有苍蝇在打扰她似的。“你聋了吗?”服务员喊了起来。就在这时,那位护士走了进来。“哦,是老菲尼克斯大婶呀,”她说,“她不是自己来看病的——她有个小孙子。她每隔一段时间来一趟,象钟表一样有规律。她住在纳齐兹古道那边很远很远的地方。”她俯下身来。“菲尼克斯大婶,你干嘛不坐下来?你走了那么远的路,我们不想老让你站着啦。”她用手指了指。老太太在椅上坐下来,身子直挺挺的。“说说吧,那孩子怎么样了?”护士问。老菲尼克斯没有回答。“我在问,孩子倒底怎么样了?”但菲尼克斯只是在等着,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前面,脸色端庄严峻。“他的嗓子好点了吗?”护士问。“菲尼克斯大婶,你听不见我说话吗?自你上次来取药以后,你孙子的嗓子是不是好点了?”老太太两手放在膝上,等着,身子笔直,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好象是穿了铠甲。“你可不能这么耽误我们的功夫,菲尼克斯大婶,”护士说,“快把你孙子的情况告诉我们,把事办完。他没死吧,对吗?”终于,一丝理解的神情闪烁了一下,接着它象火光映亮了老太太的面孔。她开口了。“对,我的孙子。刚才,我的记性跑掉了。我坐在那儿,忘了自己干嘛大老远的上这儿来。”“忘了?”护士皱皱眉头。“走了那么远路以后给忘了?”于是菲尼克斯象个半夜吓醒的老太婆那样,不卑不亢地求人宽恕。“我从来没念过书,战败①那会儿我已经太大了。”她柔和地说,“我是个没文化的老太婆。我的记忆出了岔子。我的小孙子,他还是老样子,我路上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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