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浅谈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协调作用
浅谈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协调作用要使建设工程监理目标得以实现,项目监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组织协调,才能使影响管理目标实现的各方主体进行有机配合,促使各方协调一致,以最大限度的实现预定的目标,因此,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非常重点和关键,协调工作做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各个目标的实现,所以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现场要重视和搞好协调工作,并把该工作始终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的目标及目的监理工程师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关系的疏导;对产生的干扰和障碍的排除或缓解;对施工现场各种矛盾的解决;对各种争端的处理,并使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处于一种有序状态;使各种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优化配置,以达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好、投资省、工期短,最终实现预期的目标和要求,也就实现了和达到了作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的最终目标和目的。二、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要搞好与业主方的协调1、正确理解业主对建设项目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正确把握业主对监理的授权范围和内容;在授权范围内大胆决策;在授权范围之外的不擅自越权,只建议不决策;重大问题及时向业主报告;在工作中尽量取得业主的支持和理解;对业主不合理决策尽量在监理和业主范围内进行沟通,利用适当时机、采取适当方式加以说明和解释,不主动激化矛盾,尽量达成共识,不能达成共识的原则性问题用书面方式说明原委,提醒业主,尽量避免发生误解,并保护自己,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2、处理好与业主方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尽量做到意见一致、对施工方的命令一致。3、处理好与业主人员的人际关系,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以自己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三、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要搞好与施工方的协调1、明确双方的关系。双方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落实监理单位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2、坚持严格要求和热情服务相结合。一方面监理单位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程序、标准组织施工;另一方面监理单位鼓励施工单位将施工状况、施工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监理单位提出,加强沟通,共同寻找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越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3、注意协调的方法和技巧。在协调的工作方法上既要有原则性,也要注意灵活、合理和可行;在协调的方式上要注意语言的艺术性、感情的融合程度和用权的适度;双方即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也是“合作者”的关系;一般来说,在重大问题上的分歧,与项目经理和各级管理者的协调优于与具体施工人员的直接协调;从组织管理体系的协调优于与个人关系的协调;上层关系的协调优于下层关系的协调。四、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要搞好与设计方的协调1、监理单位必须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2、充分贯彻设计意图。在收到设计施工图后,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标准过高、设计遗漏、图纸差错等问题通过业主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参加设计交底会议,针对本工程的情况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技术难点、施工难点等;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图施工;代表业主约请设计单位参与基础工程验收,结构工程验收、专业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等。3、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及时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组织各方会审;并注意设计变更处理的及时性和程序性。监理工程师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的传递严格按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程序进行。五、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主要采用的方式方法1、交谈协调法:利用面谈和电话交谈的方式,及时沟通信息、了解情况、缓解矛盾、寻求共识以及下达指令等。2、会议协调法:利用各种会议进行交流信息,处理和协调有关问题,协调争议,处理索赔和纠纷,统一步调,落实今后的工作等。3、书面协调法:利用监理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对工程项目进行指导、下达指令、工程总结、过程记录、实物确认、信息反馈、以达到信息共享与交流,起到了协调一致、信息一致、认定一致、目标一致。4、访问协调法:通过走访与工程相关的单位,解释情况,征求意见,增进了解,加强沟通等。六、监理工程师在协调工作中要尽量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监理工程师在开展组织协调过程中,为了确保监理协调工作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协调工作尽量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以理服人,以德服人”;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促进项目参与各方积极参与到对问题、矛盾的解决中来,同舟共济,群策群力,共同推进项目的建设。1.协调工作尽量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具体协调工作中,始终贯彻项目建设过程各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相关标准规范;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按图施工,努力贯彻设计文件的精神;尊重参与各方企业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尊重业主的合法合理要求。2、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尊重被协调各方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要求,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分析,归纳突出的问题和矛盾,合理利用监理的技能和技巧积极寻找彼此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法和途径,争取大多数人的共识,科学,合理地解决问题,以理服人。同时,在协调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遵守监理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允,以德服人。3、监理工程师的协调工作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监理工程师在展开组织协调工程中除坚持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科学规范,严格监理外,在工作方法和为人处事上因人、因事、因地而宜,灵活运用战略和战术和各种协调方法,不生搬硬套,不小题大做,不威胁利诱,抓大放小,尽可能促进被协调方自我机制的完善。4、监理的协调工作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一方面坚持做好预控、检查、计量和验收等方面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监理的服务特性,在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设备采购和各个专业安装等方面还要提出积极的、有益的建议,对及时处理设计与施工的矛盾,协调总分包之间的矛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5、协调好争议,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由于工程参建单位多,矛盾多,关系复杂,导致争议多,障碍多。包括目标争议、利益争议、合同争议、管理争议、责任争议、技术争议、工期争议、费用争议、企业争议、部门争议、人事争议等,错综复杂。监理工程师应紧紧抓住项目的组织管理关系、合同责任关系、法律规范关系和技术配套关系等各项关系,通过对争议问题的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暴露制约争议解决的因素,积极沟通协调,化解矛盾,达成共识。使参建各方减少摩擦,消除对抗,树立整体思想和全局观,协同作战,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确保监理目标的实现。七、监理工程师在协调工作中要最大程度尊重被协调各方的利益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追求的目标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职责不同等原因,如质监站追求的目标是监督建设过程参与各方的行为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服务的对象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职责是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而监理单位追求的目标是使整个建设项目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服务的对象是业主,职责是履行监理委托合同并对整个建设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控制。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组织协调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参与各方的利益,在尽可能维护业主最大利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尊重设计,施工,质监站等各参与单位的利益,本着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科学事实的精神严格按图施工,履行合同和规范标准,树立监理工程师的良好形象,建立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公信力,大大提高了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效率。八、监理工程师要积极、主动、及时地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工程时间紧,技术复杂的程度高,参与单位多;另一方面各参与单位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避免在完成自身任务过程中承担过多的责任,从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产生了许多矛盾和纠纷,这些矛盾和纠纷又经常具有突发性,临时性和冲突性,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引发矛盾的激化,引起工程的索赔,影响工程的进度,严重时会诱发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因此,在项目上实行了有总监理工程师统抓整个项目的监理组织协调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工程的监理组织协调工作,通过例会,专题会议,往来文件,口头协调等方法和手段及时协调各类矛盾,处理突发的问题,努力做到“不回避,不隐瞒,不拖延”,使矛盾和纠纷及时得到解决,促进了项目参与各方的协同配合,也使整个监理组织协调工作的效率得到大大提高。九、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协调的作用和意义组织协调是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贯穿于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通过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组织协调可以统一思想和行动,促进项目总目标和分目标之间、项目各组成部分、项目各环节的有机结合,促进项目参与各方彼此加强了解,交流,沟通和配合,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和效益。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应运用管理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技能,方法和工具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在协调过程中应站在多方面的角度考虑问题,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尽量做到公正,科学,合理和合情,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
本文标题:浅谈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协调作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24555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