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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承诺书重庆拉法基凤凰湖混凝土有限公司:我司承建的永川大安“奥韵.雅苑”二期4#.5#工程项目合作以来得到贵司大力支持,双方合作愉快,十分和谐。但目前我司项目工期延误,资金暂时遇到困难,工作项目十分紧迫,希望贵司一如既往支持我司。我司于2014年1月21日之前所欠货款共1776756.40元,按照合同约定应付770000.00元。我司郑重承诺于2014年3月25日之前将以上按照合同约定应付款全部付清。望贵司在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能正常供货。特此承诺!承诺人(签字):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奥韵.雅苑”4#、5#楼项目部2014年2月26日
本文标题:付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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