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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1、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一)普通住宅:0--90平方米(含90平),内环内总价在330万(含330万)以内,内外环间总价在200万(含200万)以内,外环外在160万(含160万)以内契税:1%(客户必须是首次购房的)90—140平方米(含140平)契税:1.5%(客户首次购房的),客户非首次购房的契税交3%。内环内总价330万以内,内外环间总价200万以内,,外环外160万以内!(二)非普通住宅:契税统一交3%注: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缺一不可: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3、坐落在内环线(以中山路环线)以内的总价低于330万元/套,内环与外环之间的总价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总价低于160万元/套。2、交易中卖方涉及的税费(一)普通住宅:1、营业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房价的5.65%,满5年则免征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二)非普通住宅:1、营业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房价的5.65%,满5年则征差价差价的5.65%。2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2%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3、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税依据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1999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就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房屋买卖交易税费详细列表售方税费税费名称收费标准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同印花税房屋成交总额×0.05%(免交)营业税普通住宅5年内:合同价×5.65%5年以上:免征非普通住宅5年内:合同价×5.65%35年以上:差额×5.65%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2%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免征买卖合同公证费(出售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房屋成交总额×0.25%+250元中介费房屋成交总额x1%买方税费税费名称税费标准契税普通住宅:1.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首次购房和改善居住条件得按1%;2.90平—140平的首次购房按合同价的1.5%征收;3.非首次购房的按3%征收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合同价×3%4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同印花税房屋成交合同价×0.05%(免交)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登记费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配图费25元查档费(求购方有查档要求时)30元买卖合同公证费(求购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合同总价人民币50万以下:合同总价*0.3%+100元合同总价人民币50万-500万:合同总价*0.25%+350元合同总价人民币500万-1000万:合同总价*0.2%+2850元合同总价人民币1000万-2000万:合同总价*0.15%+7850元合同总价人民币2000万-5000万:合同总价*0.1%+17850元贷款合同公证费(求购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买卖合同需要公证且需贷款时才须缴纳)贷款额×0.3%他项权利登记费(抵押登记费)(需贷款时才须缴纳)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200元纯公积金贷款:100元5保险费(需贷款时才须缴纳)免收评估费(需贷款时才须缴纳)房屋成交总额50万以内:300元房屋成交总额50-100万:500元房屋成交总额100万以上:房屋成交总额×0.1%转按揭担保费(需贷款且须转按揭时才须缴纳)贷款额×0.6%公积金贷款担保费(需公积金贷款时才须缴纳)贷款额×担保费率对应系数(见担保费率对应系数表)中介费房屋成交总额×1%
本文标题:上海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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