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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技能之合同写作学习目标1、掌握订立合同的原则;2、掌握合同的写作格式和方法。一、合同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知识拓展1.自然人:是有血肉之躯的,能够思考问题,有欲望,能够从事劳动等活动的人。2.法人:有独立的财产,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3.其他组织:没有取得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经费和财产的组织。二、合同有效成立的5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2.双方当事人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标准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三、合同的特征合法性平等互利性协商一致性规范性四、无效合同(一)概念: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存在无效事由,故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二)特征1.合同已经成立;2.合同具有违法性;3.合同没有约束力;4.合同自始无效。(三)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7.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五、合同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合同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一)按有效期划分:长期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短期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合同)。(二)按成立形式划分:承诺合同、实践合同。(三)按合同的表现形式划分:有书面形式合同和口头形式合同。(四)按写作格式划分:书面合同还可再分作条款式合同、表格式合同、条款表格综合式合同。六、合同的写作格式标题订立合同的双方(首部)正文结尾(尾部)(一)标题1.写作要求:需写明合同的性质和文种。2.位置:合同首页上方居中。(二)订立合同的双方在标题之下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注意:写立合同人应写单位全称(工商部门注册的全称),不可随便简化,也不能写别称;然后注明简称,如:“甲方”、“乙方”,“供方”、“需方”,“买方”、“卖方”等,不能使用“你方”、“我方”。(三)正文正文包括引言和主体两方面内容。引言是签立合同的依据和目的。主体是合同的具体条款。常用开头:“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或“为了…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1.合同的基本要素每份合同的条款多少不等,但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法定条款,即《合同法》规定的条款,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一类是约定条款,即合同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的条款,如货物运输的包装要求,保险费、报关费等由何方支付,货物超欠幅度,自然损害率等方面的规定。2.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址(在其他部分体现,如:约首或尾部)。(2)标的: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合同的中心内容)。标的①可以是有形资产(如商品、房屋)、无形资产(技术和转让合同中的智力)、某种行为(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②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的合同既无法履行,也无法成立。③合同的标的必须合法。问题一:下面选项中不能作为合同标的的是()A:TNT炸药B:仿真玩具C:一篇学术论文D:走私彩电答案:D(3)数量:数量是用计量单位和数字来衡量标的的尺度,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大小的标准,是标的的计量。合同中的计量单位必须明确,计量单位有统一的规定,重量、长度、体积、面积都要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问题二:下面数量和计量单位正确的是()A:一打鸡蛋B:28捆钢筋C:10箱衣服D:500千克苹果答案:D(4)质量:质量是标的的内在素质(包括的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是标的的性质和特征,反映作为标的的产品或劳务的优劣程度。(5)价款或者报酬:指取得对方的产品或劳务等成果时所支付的代价。合同的标的必须明确价格的界限。在合同的条款当中,除极少数产品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价格外,绝大多数产品的价格界限是经购销双方协商和多轮讨价还价形成的。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必须明确、清楚,必要时还可以经双方认可写进变更价格条款的内容。合同中涉及的金额宜大写。知识拓展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价格计价。逾期交付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问题三:某药,2元/包,共订货10000包。逾期提货时市场价为3元/包。计算买方应付货款总金额。答案:30000元。(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当事人履行权利义务的时间界限,是确定延迟履行的客观依据。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协议的时间,期限时间宜实不宜虚,宜具体不宜笼统,最好确定具体日期,如不能定实际时间,应用“以前”、“以内”,而不应用“以后”,也不可能用“尽可能在”或“争取在”。履行地点—当事人交接货物或提供劳务的特点,要在合同中注明,它关系到履行义务的费用和意外事故的责任。履行方式—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方法,如:是送货还是自提,是现金结算还是银行转账等。(7)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确保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问题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强制履约;支付价金及逾期利息;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或退货。注意: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8)解决争议的方法:自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9)除上述条款外,还应根据《合同法》或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要求写明一些必须的条款,要注明合同份数(宜大写)、有效期、合同附件的名称或件数等。(四)结尾结尾包括:署名和印章、签订日期两个部分。一般要写明各方单位或姓名的全称,并分别盖章。如需上级单位或公证机关签署意见,要注明并盖章。当事人是企业法人的,应盖合同专用章,不得加盖行政专用章(即公章)。另外,双方的电话、账号、开户银行和地址等,都应写清。购销合同举例:一字之差——“定金”与“订金”“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标的的20%,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给消费者;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销售者退款。知识拓展:合同与协议一、相同点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2、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3、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5、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二、区别1、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比较正式和严谨;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更趋于口头化。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2、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3、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一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4、经济合同有“合同法”作为依据,而协议没有具体法律规定。5、协议比合同应用范围广,项目往往比合同项目大,但内容没有合同具体,往往协议签订后还要签订一些专门分项合同。6、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以后的决定,合同是执行方提出的要求,必须让对方执行的。三、合同与协议的法律效力合同与协议是同一概念,协议是人们一种习惯上的叫法,类似的提法还有契约,如房契、地契。协议是合同的同义词,但在法律规范上多用合同一词。合同法对合同所作的定义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同样具备上述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实践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备忘录,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但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协议”是个特定的概念。四、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本文标题:合同写作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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