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北京艺先锋教育集团东营分校·2015年全国艺术类院校招生考试本科院校专业合格证带考保过协议甲方(姓名):甲方身份证号码:所报北京艺先锋教育集团东营分校班型课程:甲方监护人(姓名):甲方监护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北京艺先锋教育集团东营分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完全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负责甲方2015年全国艺术类院校招生考试所有具体事宜,具体条款如下:一、协议条款本2015年全国艺术类院校招生考试本科院校专业合格证保过协议(以下简称“本科专业合格证保过协议”),是指乙方承诺,在甲方全面完成乙方提供的培训及学习课程,而且按照并服从乙方在艺考期间的生活安排和报名考试安排,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2015年全国艺术类院校招生考试后,能够取得2015年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二本(含)以上院校校考专业合格证(至少一个专业合格证);如果甲方在乙方上述培训和考试安排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学习课程和艺考辅导以后,仍未取得2015年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二本(含)以上院校校考专业合格证(至少一个专业合格证),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退还协议学费。注:2015年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二本(含)以上院校举例:南京艺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四川传媒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北京城市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宝鸡文理学院、青岛农业大学、泰山学院、安徽池州学院、井冈山大学、商丘学院、江西宜春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动画学院、天津工业大学等。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1.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2015年全国艺术类院校招生考试代收费用之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制定考取院校方案”、“考前冲刺备考会”、考前辅导和考后院校志愿填报等服务。2.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全面完成乙方提供的培训及学习课程,而且按照并服从乙方在艺考期间的生活安排和报名考试安排,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2015年全国艺术类院校招生考试后,仍未取得2015年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二本(含)以上院校校考专业合格证(至少一个专业合格证),乙方按照本协议退还协议学费。(二)甲方义务1.甲方应按时、按额交纳所有学习费用和领考代收费用。2.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艺考考试分数和成绩。3.甲方应遵守乙方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乙方提供的培训课程。4.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由甲方个人使用,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或者将自己的讲义、课程资料.考试方案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5.甲方应全面服从乙方在艺考期间的生活安排和报名考试安排。6.甲方出现以下行为时,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乙方将不向甲方退还协议学费:(1)伪造报名证件的;(2)以虚假证件报名参加考前辅导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的证件,或证件号码、姓名与报名参加考试的证件、证件号码、姓名不一致等情况);(3)在艺考期间因任何原因的弃考或缺考;(4)在考试当中出现违纪、违法等情况的;(5)在艺考期间因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而影响考试的;(6)在艺考期间更换联系方式后未及时告知乙方,导致乙方无法及时联系考前辅导、考试事宜的;(7)在艺考期间不端正考试态度,不服从老师安排管理的;(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的。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所有协议学费,保管领考代收费用。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3.乙方有权自主根据2015年艺术类院校招生简章制定相应的考试方案和考试计划。4.乙方有权自主安排所有学生在艺考期间的宾馆住宿和部分出行车辆。5.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艺考期间的教育管理,甲方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乙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情况严重者,乙方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协议,并且不退还甲方所有协议学费。(二)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制定考取院校方案”、“考前冲刺备考会”、考前辅导和考后院校志愿填报服务。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考前辅导服务能够正常进行;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考前辅导,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影响、场地问题、甲方不具备现场参加考前辅导条件等,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四、费用及费用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时,按乙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1.协议学费:元人民币(大写:整)注:协议学费为退费项目;有一部分甲方的培训协议学费由甲方所在高中(山东省东营市利津一中)收取存档,详细说明见本协议第五条。五、特别说明因一部分甲方的培训协议学费由甲方所在高中(山东省东营市利津一中)收取存档,特作如下确认以及说明:1.甲方的协议学费(数额见本协议第四条)是否已经交到甲方所在高中(山东省东营市利津一中)的指定账户:(请填写“是”或者“否”);填写“否”的甲方,其协议学费(数额见本协议第四条)已确认交到北京艺先锋教育集团东营分校指定账户。2.协议学费的缴纳指定账户确认,以银行的汇款单以及汇款单日期为准。3.对于协议学费已经交到所在高中(山东省东营市利津一中)的甲方,请务必与所在高中(山东省东营市利津一中)的学校负责人和学校负责领导做好沟通,本协议外的具体事宜概与乙方无关。六、返协议费用条款1.甲方全面完成乙方提供的培训及学习课程,而且按照并服从乙方在艺考期间的生活安排和报名考试安排,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2015年全国艺术类院校招生考试后,仍未取得2015年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二本(含)以上院校校考专业合格证(至少一个专业合格证),对于协议学费(数额见本协议第四条)已确认交到北京艺先锋教育集团东营分校指定账户的甲方,由乙方全权负责协议费用的退还事宜。2.甲方全面完成乙方提供的培训及学习课程,而且按照并服从乙方在艺考期间的生活安排和报名考试安排,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2015年全国艺术类院校招生考试后,仍未取得2015年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二本(含)以上院校校考专业合格证(至少一个专业合格证),对于协议学费(数额见本协议第四条)已经交到甲方所在高中(山东省东营市利津一中)的指定账户的甲方,由乙方和甲方所在高中(山东省东营市利津一中)共同负责协议费用的退还事宜。3.返款程序(1).乙方收到甲方(协议学费已确认交到北京艺先锋教育集团东营分校指定账户的)要求返协议费用的全部材料后,经核实无误的,在30日内为甲方办理返协议费用手续。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返协议费用条件,不予退协议费用的,应在十五日之内将不予返协议费用的说明书面通知甲方。(2).乙方收到甲方(协议学费已确认交到甲方所在高中山东省东营市利津一中指定账户的)要求返协议费用的全部材料后,经核实无误的,在30日内与甲方所在高中山东省东营市利津一中的负责人和负责领导共同为甲方办理返协议费用手续。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返协议费用条件,不予退协议费用的,应在十五日之内将不予返协议费用的说明书面通知甲方。(3).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交的返协议费用材料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返协议费用材料不全则乙方不予办理返协议费用事项。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一)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二)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八、争议的解决(一)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二)如果某一方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九、保密义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培训和考前辅导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且乙方概不退还协议学费,。十、合同期限从合同签字之日至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之日。十一、其他(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后即可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共肆页,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未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三)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任何改动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有效。甲方:(签字)乙方:北京艺先锋教育集团东营分校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本文标题:艺考包过协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25836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