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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探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的主体是商业银行、特设机构和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这些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某一因素的变化将会引起整个交易系统的连锁反应。所以,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带来可观效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风险。其中较为常见的风险类型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环境风险。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中,证券化系统参与者的任何一方存在违约、隐瞒、欺诈等违法行为,而导致其他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因为在资产证券化过程的参与者主要有发起人、债务人和第三方,所以信用风险也主要在这三者之间,三者中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均可对整个系统造成损失。例如,在金融市场上,发起人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资产证券化的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例如在融资活动中,作为发起人的商业银行隐瞒对自身不利的信息,而造成投资人的经济损失。所以,发起人的信用风险也是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的因素之一。操作风险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比较繁杂,为了保证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顺利完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商业银行需要使用大量的金融风险控制技术。操作风险主要包括产品定价风险、破产隔离风险和资产重组风险。其中,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产品的定价水平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证券定价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决定证券是否能够成功发行。而破产隔离和资产充足则指的是当企业出现变动时,其相关资产的市值如何去体现,也就是在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需要对各个参与者的资产进行合理、客观的评估,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数据。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是由某些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引起金融市场的波动,进而导致资产证券化可能存在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中,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主要是指资本市场的利率变化而引起的资产证券化发起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收支不平衡问题。由于国际汇率的波动,国内外消费需求会随之受到影响,进而影响贷款人的还款行为和还款额度。这一不平衡、不匹配的差异也就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埋下了隐患,是一个巨大的潜在风险。资本的流动性是信贷资产是否能成功有效转化的主要标志。流动性能为证券资产带来收益,同时,也可以分散、化解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被限制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产品的流动性。如果证券化产品流动性不足,就会导致证券化成本升高,最终使得资产证券化失败。环境风险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外部环境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经济风险是由社会经济的波动而引起的,这种波动往往呈周期性的变化。社会经济周期性波动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直接的影响,进而影响着证券市场,所以被证券化的金融市场也会受到影响。政治风险主要指的是国内或者国外发生的政治事件而引起的社会经济的动荡。社会和经济的不稳定又会进一步扩散到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中,进而波及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整个系统中,最终导致各个参与者的利益遭受损失。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法律起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保障作用。商业银行信贷证券化交易系统是由许多参与者构成的,其中关系非常复杂,所以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严谨的、合规的、规范的法律保障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目前我国金融方面的立法不够明确,也不够全面,有待于完善,所以法律保障就成为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潜在风险。风险控制一般指在明确和分析风险的基础上,采取积极的手段措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而将风险事件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风险的控制策略一般是规避策略、分散策略、削减策略和转移策略四种。其中,规避策略是在风险发生之前进行预测,进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避,这种方法虽然能减少风险损失,同样也降低了收益;分散策略的思想是“将鸡蛋分散放置不同的篮子里”,借此分散风险;削减策略是针对无法避免的风险,要采取积极的方法去应对,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转移策略的核心是风险发生时,将其部分进行转移,可以借助保险公司降低风险损失。为了使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完善金融立法。资产证券化不仅是一项新型的金融工具,还是一项涉及证券、会计、税收、法律等超级复杂的社会经济工程。这就使得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法律规范以及相应的环境使其有效、顺利地进行。目前在金融立法方面,我国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大体框架也已形成,并且法律武器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也发挥出了无可比拟的作用,维护了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但是,对比国外发达国家,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立法不够细致,而且,我国的经济发展较为迅速,每次立法只符合当时的国情,过去的立法已经不能准确、合理地知道现在的经济发展情形。所以,我国需要继续完善资产证券化过程的相关法律,并将税收等进行完善,切实做到金融行业有法可依,通过法律形式对其加强监管,保证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第二,加强评级机构管理。资产证券化的运营是商业银行投资、资产评级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以及会计事务所等众多结构共同参与的复杂过程。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已经基本成型,资产证券化也在我国的金融体系里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但是,在整个证券化系统中,我国的资信评级和资产评估方面仍然比较薄弱。资信评级指由资信评级机构使用科学严谨的调查和分析方法,对个人或者企业的资产状况、履行合同的承诺能力,以及信誉程度等进行全面的、详细的评价,以满足社会需要的市场行为。资产评估是指专门机构的专业评估人员,依照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评级机构的信誉和资质问题将直接影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所以,我国应当加强对资产评估和资信评估机构的管理,做到独立运营、严格把关,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三,采用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是指对整个资产证券化系统过程中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以及各个种类风险进行统筹管理。这种管理模式要求将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和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统一纳入到风险管理模式体系中。然后再利用统一的标准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总结。最后,根据各个业务的相关性对相关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我国的风险管理体制的薄弱,主要是因为整个风险管理体制的不全面,各个管理体系过于独立,在风险发生的危机情况下,不能够快速地协调配合。另外,在整个信贷资产证券化系统中,各方信息不对称,面对危机和困境不能够有效处理。信息的不对称也就导致了某些参与者在风险中选择逃避,针对险情瞒而不报,最终导致损失扩大。第四,建立国家支持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在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中,政府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完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而且,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另外,我国社会经济信贷基础较为薄弱,虽然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经济体系尚不完善,经济相关制度落实也不够全面,此时贸然开展金融创新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为使信贷资产证券化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政府应当积极履行其职责,制定更多的相关的优惠政策,建立安全、高效、规范的市场经济体系。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信贷资产证券化会更加稳定有序快速地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所面临风险的控制的难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并在风险识别和评价的基础上,针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措施提出了四点建议。主要归纳为完善金融立法、加强评级机构管理、采用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和建立国家支持的资产证券化市场。本文的分析和建议为今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安全、有序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作者:张露馨李思仪何金津单位:北京师范大学[1]高坤,靳飞云.资产证券化解读——以银行资产证券化为例[J].商,2016(11).[2]张立勇.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发现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业月刊,2015(23).[3]柴瑞泽.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规制现状分析及改革建议[J].中国市场,2015(25).[4]张琦,方莹.当前信贷资产证券化情况及存在问题[J].时代金融,2015(25).
本文标题: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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