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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试点工作方案根据银监会客户风险统计制度完善及系统升级工作需要,为明确试点工作任务,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如下:一、试点目的在新的客户风险统计制度正式实施前,通过试点运行方式,对各行数据报送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摸底,同时测试新版客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调各行报送数据电子接口,以便于银监会和各银行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客户风险统计制度完善及系统升级工作的顺利实施。二、试点工作任务试点机构按照修订后的客户风险统计制度,报送本机构2006年6月末的真实数据,模拟演练客户风险信息采集的全过程。各银行模拟信息自动提取、补录、客户端校验、打包上报等业务流程;银监会模拟数据接收、校验入库、系统内逐级上报以及系统分析等业务流程。对模拟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在试点期间解决。三、参加试点的机构(一)银监会及派出机构银监会统计部、信息中心,福建银监局及其辖内泉州分局、三明分局。(二)银行机构兴业银行总行,19家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福建省的一级分行(厦门除外)及泉州、三明银监分局辖内的二级分行。在福建省内无分支机构的,应由其总行或总行指定的分行参加试点。四、试点时间安排试点分两个阶段:9月20--22日,各试点银行向银监会系统(银监会、福建银监局、泉州、三明银监分局)报送数据。9月23--25日,银监会系统内数据上报。五、其他要求(一)按照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向银监会报送客户风险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订客户风险统计制度实施细则、开发接口程序等),组织相关试点机构参与试点工作,并提前对试点机构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二)银监会将于8月15日前下发客户端程序(测试版),8月31日前下发正式版,请及时到下载。(三)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尽快确定试点机构名单,并指定两名总行相关业务人员作为试点工作联系人,于8月1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试点机构名单报银监会统计部。银监会统计部联系人:张晓宏、刘忠瑞,联系电话:010-66279081、66279080,传真电话:010-66299182。(四)数据文件报送方式等事宜将由银监会“客户风险统计项目小组”另行通知各行联系人。
本文标题:客户风险统计试运行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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