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服务合同样本(服务合同20160823)
-1-江西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运营服务合同合同号编码:甲方:乙方:江西航天运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交通运输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北斗车载终端产品(以下简称北斗终端)并组织其所属车辆加入到乙方的江西省道路运输北斗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同意其所属车辆购买、安装乙方的北斗终端,并将北斗终端数据接入乙方系统平台。乙方提供的北斗终端、系统平台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符合性审查及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资质要求,并为甲方提供产品质量监管及技术服务支持。(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针对北斗终端和系统平台提供售后支持和技术服务。乙方对其北斗终端提供一年质保及终身维护技术服务。由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不能正常运营的,乙方可协助甲方解决,但不对其产生的后果进行负责。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时应当拔打由乙方统一设置的客服电话4006666077或者通过企业QQ与乙方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要求时,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反应。(三)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为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维护服务,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实施上述服务时的便利并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如-2-未在约定时间安排车辆至指定地点导致乙方费用增加的,乙方可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乙方只在江西省地域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出省服务的,所产生的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四)乙方为甲方提供监控端软件远程网络调试、监控人员远程网络免费培训服务。但采取大范围集中式培训时,甲方来往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培训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双方根据实际评估情况协商决定。(五)甲方若安装使用通过交通运输部符合性审查的、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基础之上进行功能扩展设备时,乙方有偿开放系统平台数据端口,为甲方服从政府部门管理提供方便。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六)乙方加强平台应用管理和升级,确保企业监控平台满足政府监控要求和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乙方在进行系统维护或者升级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七)系统平台和延续服务等知识产权系乙方产品,属乙方所有。(八)双方应维护对方及北斗终端、系统平台的形象和声誉,互相关注对方利益。(九)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一方明确提示需要保密的内容,包含本合同相关内容以及操作模式。二、北斗终端服务项目选择及合同金额(一)服务项目单价:北斗终端元/台,服务费元∕台∕年。(二)暂定安装车辆台,实际金额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三)价款及续费操作约定:1.甲方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支付合同费用给乙方,款到后方可计算-3-服务费时间。2.购买车机(不包括换新机)及续费时甲方应至少缴纳12个月的服务费用。3.付款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乙方账号。收款单位:江西航天运安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昌火炬支行银行账号:360010512600525059924.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开具购货发票和服务费发票。5.新车机:乙方收到款项后,在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安装好车机并开通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服务。6.续费类:乙方收到款项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开通平台服务。7.乙方根据“单价×月份=缴费金额”为甲方提供定时定量服务,当与既定的缴费金额相对应的服务月份数已满时,系统平台将自行中断服务。如需延续服务,甲方应提前1个月(30天)以上向乙方办理续费手续,否则影响监控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8.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退出系统平台,乙方不予退还剩余款项。9.本合同所示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服务、通讯服务计算均以自然月为单位,不满一个自然月按一个自然月计算。例如,若甲方在缴纳一年期系统服务费时,乙方于当年7月25日为甲方开通北斗卫星定位服务,则其服务期限截止日期应为次年的6月30日。三、其它(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1.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2.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解除合-4-同并要求赔偿;3.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4.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三)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甲方:(签章)乙方:江西航天运安科技有限公司(签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服务合同样本(服务合同20160823)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26687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