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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对企业的价值评估与定价面对大批处于早、中、晚不同时期的企业,风险投资(VC)有一半的时间在收集企业信息并进行初选,一般来说,在大量初选的企业中有百分之二十会得到“立项”,最后确定投资的大概只占到初选项目的百分之五以下。然而,对于确定投资的,有时也会因为VC与企业所有者对企业价值的判断结果不同,而使整个项目的所有工作前功尽弃。一个企业的价值是多少?如何给它一个体现其价值的定价?其实,面对这个问题,早就有了一系列的价值评估与定价的模型,在一级市场股票发行阶段,各个券商会用不同的模型对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更严格地说,是对企业发行的股票进行定价。各个券商通过不同的模型测算出不同的股价,然后进行简单平均,得到他们对这只股票发行时的价格区间。在这些定价模型中,投资人是基于企业财务预测基础之上的,并结合当时的无风险利率等一系列参数的修订,最终测算出股票的“合理”价格。在这个阶段,使用这些模型对企业价值进行测算是相对可靠和有建设性的,测算出的价格基本能够体现企业的价值。从这点上讲,一级市场的投资人是幸运的,因为在发审委审核过程中,企业的行业、市场、产品、管理者等因素均已经过严格审查,在此基础上,你要做的就是通过财务和数理的分析给出企业股票的价格(这些工作,交给一个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就能得到一个完美的报告书)。即使这样,测算出的价格能够真正体现企业的价值吗?面对发行价与二级市场上股价的差异,恐怕谁都不敢给出肯定的回答。这些模型对VC无疑有参考价值的,但是,会有多少?VC还要做些什么?一、企业估值方法概述这里所说的企业估值方法,是指“技术分析”,是通过财务数据及数理分析进行的估值与定价。总体讲,“技术分析”层面的企业估值分为两大类: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相对估值法,特点是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PE(price/eps)估值法、PB(PB=Price/Book(市净率))。就是每股市场价格除每股净资产的比率。)估值法、PEG(PEG指标(市盈率/盈利增长率))估值法、EV/EBITDA(EV/EBITDA:企业价值与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比率)估值法。绝对估值法,特点是主要采用折现方法,较为复杂,如DCF(DiscountedCashFlow)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期权定价方法等(一)相对估值法—“五朵金花”1、PE估值法即常用的“市盈率”,指股价与每股收益的比值(price/eps),也可理解为企业价值(股价和股份的乘积)与净利润的比值。可见,对于可比较参照系内的企业来说,这些企业的PE应该比较接近,因此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其价值就越高,这与企业的资产量大小没有直接的关系。这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些“轻资产”的企业被估值很高的原因。PE估值法适用于非周期性的稳定盈利企业。鉴于目前国内IPO的企业大都属于此类,因此,基于相对估值的PE估值法被广泛应用。但是,对于初创期的IT企业,PE估值法有时就显得无能为力,特别是信息业企业,前期往往处于亏损状况,这些信息产品不同于传统产品,传统产品在规模经济之后存在边际成本递增、边际效益递减的情况,而信息产品存在“边际成本趋于0,边际收益递增”的特性,这与经典经济学理论是相悖的。对于这类企业的估值,有专门的方法和理论体系。2、PEG估值法:PEG=PE/G。G:Growth净利润的成长率,鉴于目前国内上市公司投资收益、营业外收益的不稳定性,以及一些A股上市公司利用投资收益操纵净利润指标的现实情况,出于稳健性的考虑,净利润的成长率可以以税前利润的成长率/营业利益的成长率/营收的成长率替代。PEG法适用于IT等成长性较高企业;不适用于成熟行业。3、PB估值法:PB=Price/Book(市净率),这个指标是“粗糙”的,其适用于周期性较强的行业(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及ST、PT绩差及重组型公司。虽然“粗糙”,但对于涉及SLS(国有法人股)时,你不得不考虑这个指标。SLS引进外来投资者和SLS出让及增资时,这个指标不能低于1,否则,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股确权时,你将可能面临严格的追究和漫漫无期的审批。4、PS估值法PS(价格营收比)=总市值/营业收入=(股价*总股数)/营业收入PS法适用性在于:营业收入不受公司折旧、存货、非经常性收支的影响,不易操控;营业收入相对最稳定,波动性小,避免(周期性行业)PE波动较大;不会出现负值,不会出现没有意义的情况,净利润为负亦可用。但是,公司的一个重要指标--成本控制能力无法反映(利润下降/营收不变),另外,PS会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扩大而下降,而营收规模较大的公司PS较低。因此该指标使用范围有限,往往只作为辅助。5、EV/EBITDA估值法又称企业价值倍数,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公司估值指标,公式为,EV÷EBITDAEV=市值+(总负债-总现金)=市值+净负债EBITDA=EBIT(毛利-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EV/EBITDA和市盈率(PE)等相对估值法指标的用法一样,其倍数相对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历史水平较高通常说明高估,较低说明低估,不同行业或板块有不同的估值(倍数)水平。但EV/EBITDA较PE有明显优势,首先由于不受所得税率不同的影响,使得不同国家和市场的上市公司估值更具可比性;其次不受资本结构不同的影响,公司对资本结构的改变都不会影响估值,同样有利于比较不同公司估值水平;最后,排除了折旧摊销这些非现金成本的影响(现金比账面利润重要),可以更准确的反映公司价值。但EV/EBITDA更适用于单一业务或子公司较少的公司估值,如果业务或合并子公司数量众多,需要做复杂调整,有可能会降低其准确性。该指标适用于资本密集、准垄断或者具有巨额商誉的收购型公司(大量折旧摊销压低了账面利润)和净利润亏损,但毛利、营业利益并不亏损的公司。这种企业更多出现在原国有准垄断或在此改制后的企业,比如交通运输企业,这个指标就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总之,要用相对估值法就要针对企业的不同特点寻找最合适的方法,并辅以其他相对估值法配合使用;但是,必须多家同类公司比较,并同时使用某一相同方法进行分析。(二)绝对估值法—“冗美的折现”绝对估值法基本是以“折现”为基础的,需要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深入地分析,并结合各方面信息对主要参数进行修订。此类方法基于“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的盈利及现金流预测,因此,预测数据的准确性与估值结果高度相关。鉴于此类方法的多变量预测的特性,使用此类方法时,需要有足够的历史及预测数据支持,并辅以敏感度分析。绝对估值法主要有两类模型:DDM和DCF,其中DCF又分为FCFE、FCFF模型,其适用范围各有不同。1.DDM模型(Dividenddiscountmodel/股利折现模型)V代表普通股的内在价值,Dt为普通股第t期支付的股息或红利,r为贴现率DDM模型为最基础的模型,目前最主流的DCF(DiscountedCashFlow)法也大量借鉴了DDM的一些逻辑和计算方法。理论上,当公司自由现金流全部用于股息支付时,DCF模型与DDM模型并无本质区别;但事实上,无论在分红率较低的中国还是在分红率较高的美国,股息都不可能等同于公司自由现金流,原因有四:(1)稳定性要求,公司不确定未来是否有能力支付高股息;(2)未来继续来投资的需要,公司预计未来存在可能的资本支出,保留现金以消除融资的不便与昂贵;(3)税收因素,国外实行较高累进制的的资本利得税或个人所得税;(4)信号特征,市场普遍存在“公司股息上升,前景可看高一线;股息下降,表明公司前景看淡”的看法。目前我国公司分红比例不高,分红的比例与数量不具有稳定性,短期内该局面也难以改善,DDM模型在中国基本不适用。2.DCF/DiscountCashFlow/折现现金流模型)DCF目前最广泛使用的估值法提供一个严谨的分析框架系统地考虑影响公司价值的每一个因素,最终评估一个公司的投资价值。DCF估值法与DDM的本质区别是,DCF估值法用自由现金流替代股利。公司自由现金流(Freecashflowforthefirm)为美国学者拉巴波特提出,基本概念为公司产生的、在满足了再投资需求之后剩余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前提下的、可供公司资本供应者(即各种利益要求人,包括股东、债权人)分配的现金。DCF模型又分为两种主要方法(1)FCFE(Freecashflowfortheequityequity/股权自由现金流模型)模型(2)FCFF(Freecashflowforthefirmfirm/公司自由现金流模型)FCFF和FCFE的差别主要来自与债务有关的现金流--利息支出、本金偿还、新债发行以及其他非普通股权益现金流(如优先股股利)。FCFF=EBIT×(1-税率)+折旧-资本性支出-追加营运资本FCFE=FCFF-利息费用×(1-税率)-本金归还+发行的新债-优先股红利总之,绝对估值法主要是对所关心的指标进行折现,以确定公司的价值。在折现过程中,折现率等参数的确定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特别是DCF模型,模型的参数估计困难。如果不可信的数据进入模型,只能得不可靠的结果。虽然DCF估值的结果可能会因研究者对参数的选择、判断有所不同,但是估值的过程一致,为研究者提供一个严谨的分析框架,系统地考虑影响公司价值的每一个因素,最终评估一个公司的投资价值。DCF估值的方法论框架要求研究者分析一个公司的基本面时,既要考虑财务状况、产品结构、业务结构,同时也要考虑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战略,对公司形成全面的认识。面对复杂枯燥的数学公式是一件“悲壮”的事情,幸运的是,对于绝对估值法,已有成熟的软件可以使用,只要我们把企业的有关数据,按估值方法的框架了解清楚并有效甄别,可以获得具有参考价值的评估报告。二、风险投资对企业的估值与定价毫无疑问,上述对企业的估值方法对VC来说是极其有用的,当确定要投资一个项目的时候,选择一、两种有效的办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对VC进入的谈判至关重要。但这还不够。VC面对的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时期,各个企业的行业、市场、产品、管理者千差万别,其面临的问题也更多。不同于一级市场的券商,他们首先得到的是一个“好企业”(发审会通过),要做的是在定性基础进行定量的分析,确定这个好企业的股票值多少钱,即使出现了偏差,也会有二级市场对股价进行修正。赚钱一般是必然的,关键只剩下是多少的问题了。VC首先要对企业有一个定性的判断,这个判断过程中就隐含着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一个亏损的企业与一个盈利的企业,一个轻资产的企业和一个资产雄厚的企业,可能在VC那里获得完全不同的估值,关键在于VC对企业的认知程度。一般地讲,轻资产、高收益的创新型企业更受VC的青睐,VC期望的是能获得超额利润的企业,这样的企业一定有自己独特的方面,无论市场、技术、管理还是运营模式。突破常规的“创新”往往是这些企业的特点,这些“创新”足以构成企业的一种核心竞争力,从而使企业异军突起。VC真正的实力在于投资更早期的项目,这些企业的价值尚未被人发现,甚至有些企业还处于生存的边缘,这些企业的价值如果用传统的方法进行评估,可能VC永远不能有别于其它实业投资而获得超额利润。创新的模式、广阔的市场、激情的团队、诚实的企业主…..都将成为增加企业价值的因素,都将在企业股票的价格上得以体现。价格是价值的体现,而VC注重的是企业的价值,全部要素综合的价值。有时一项技术、一个创新、一个团队在VC心目的估值要高于厂房、设备甚至现金流。这种非常规的估值方法才能找到非常规的企业,才能获得非常规的利润,这恐怕就是VC的魅力所在。总之,VC对企业的估值与定价,是以传统定价模型为基础的,同时考虑无法以货币计量的因素,在综合考虑之后,通过谈判给企业一个“适合”并尽量“合理”的估值和定价。在VC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企业可能有着不同的估值,在VC行业内部,往往根据行业的普遍认可程序,有参照地对同一类企业进行估值与定价,正是验证的企业估值的基本原则—“基本面决定价值,价值决定价格”。事实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VC经理来说,不必为捡到便宜货而沾沾自喜,也不必在事后因投资价高而懊悔。只要我们恪守“
本文标题:风险投资对企业的价值评估与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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