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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含汞废灯管处理的议案案由:汞是有毒有害的重金属,极少量就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使人神经衰弱、出现口腔炎、消化道症状及造成肾脏、肝脏损害。目前,全球市场超过90%的节能灯在中国生产,而国内节能灯制造又集中在江浙和厦门两地区。厦门地区产量已超过全球产量的20%,出口占全国出口量的28%。目前,厦门已有二三十家的节能灯制造企,去年产量近7亿只,除少数企业有能力外,大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绝大部分废弃物(约2500吨)没有得到有效处理,还有广大老百姓随意丢弃废旧节能灯、温度计、血压计、水银开关、按钮电池等含汞的物品,造成汞泄漏,危害健康,环境严重污染。如果我们对汞不加以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就可能出现我们在为全世界贡献绿色照明产品的同时,造成资源大量浪费,把污染留给自己,遗祸子孙后代,与厦门环保模范城市形象不符。由于汞回收处理设备的投入费用高昂,很多中小企业并不能完全购买得起,要求每家企业都购买回收处理设备不现实,况且每家企业都投资该设备,既无规模也无效益,单个企业的处理成本太高,企业盈利困难。建议:市政府出台政策将节能灯的回收处理工作交由专业的处理企业运作。这不仅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减少企业重复投入,而且对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节能灯产业极有好处。建议含汞灯及其他含汞废弃物加强管理、有效处理。1、对节能灯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次品进行强制处理,环保等职能部门严格监督。对有能力的企业由其购买处理设备自行处理;无能力进行处理的企业,由其产生的残次品交由政府设定的处理平台集中处理。政府可以设立一个节能灯回收处理基金,费用以节能灯生产企业的生产量大小缴交大部分回收处理费,政府适当补贴,用于政府设定的专业节能灯回收处理平台的运转费用。2、对百姓生活中报废的含汞灯及其他含汞废弃物,采用有偿回收的办法,鼓励、引导消费者将报废的含汞灯及含汞废弃物妥善保管,采取以旧换新,由经销商回收,政府补贴差价,或者定点回收方式,交由政府设定的处理平台集中处理,政府对回收处理企业的成本予以适当补贴。以上议案,提请市人大审议。注: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有能力也愿意成为政府设定的含汞灯及其他含汞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平台。目前该企业已投入两千多万巨资建设含汞灯管回收处理系统,从瑞典订购了两套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处理设备,该设备为完全无害化处理设备,采用全封闭的处理方式,处理过程中能自动分离出玻璃、液态汞、金属、荧光粉,设备运行过程不产生二次污染物,能实现污水零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年处理量达3600吨。该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期较长,但其社会效益显著,填补了国内节能灯行业对含汞废灯管有效无害化处理的空白,完全有能力解决我市节能灯行业以及其它行业含汞废物的处理。同时,在资源越来越稀缺的情况下,有利于节约资源,大幅度降低了生产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解决了节能灯行业含汞废灯管处理处置不合理的状况。二O一二年元月六日
本文标题:关于含汞废灯管处理的议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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