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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的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风险管理职责,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及时防范、化解或减小风险,以较低、合理的成本获取最大安全保障,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要求,结合本线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建各方应主动、及时、动态地进行风险管理,以保证风险评估可靠,风险处理合理、有效,风险监测准确及时。第三条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施工全过程,安全风险是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第四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隧道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2第六条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二、风险管理体系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以明确风险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保证风险管理计划顺利实施,确保风险管理的效果。第八条风险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进行工程项目风险的预测、辨识、评估和风险管理计划的制定;在工程项目实施的各阶段对风险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进行风险的监控和跟踪。第九条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其他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对合蚌客专、合肥枢纽、合福铁路安徽段建设过程中风险管理全面负责。第十条设计阶段风险管理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工程实施阶段由安质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三、风险管理职责第十一条公司的主要职责1.根据工程特点及《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3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的相关要求,制订高风险工点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阶段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2.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确定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及时将确定的高风险工点以及风险控制情况报铁道部建设司备案,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隧道的相关资料报送铁道部工管中心。3.将高风险工点的风险控制措施纳入施工图审核的范围,在组织施工图审核时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优化和完善,并组织制订风险管理方案。4.将风险管理方案、风险控制措施等纳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将风险管理责任、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费用等纳入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5.负责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大纲的审批,并对地质预报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6.督导设计、施工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工作。7.必要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风险监测。8.检查、监督、协调、处理评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风险控制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已评估并有防范措施的工程风险发生变化的,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调整风险控制措施。对施工过程中揭示的未4纳入设计的重大潜在风险,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补充风险控制措施。第十二条设计单位的主要职责1.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2.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依据勘察资料、参照隧道风险管理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3.在设计阶段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高风险工点的风险因素作进一步识别,须调整风险等级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应按照确定的风险等级,系统制订与之匹配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产生的工程费用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在施工设计中要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提出风险防范注意事项。4.及时提交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勘察设计文件,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5.参与施工期间的风险评估;提出隧道地质复杂程度分级,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设计,施工中分析和研究超前地质预报成果,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按程序进行变更设计。6.根据风险监测结果,提出风险处理意见。5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1.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支持性文件,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人员安排、培训,现场警示、标识规划,设备器具及材料准备,现场设施布置,作业指导书清单,监控、监测及预警方案,应急预案及演练安排,过程及追溯性记录文件格式和要求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定后,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2.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3.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编制高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高风险工点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派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隧道开工前,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大纲并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程序审查和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4.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作6业标准,组建专业作业队和专业作业班组,配置相应机械设备,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5.将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全程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施工。6.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7.在施工期间对风险实时监测,定期反馈,随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及时将超前地质预报成果报监理、公司,对超前地质预报成果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8.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及设计提出的风险处理意见,调整风险处理措施。第十四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1.风险防范及控制的检查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价。2.参与和监督施工单位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侧重于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3.审核施工单位风险处理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对风险监测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和专业架子队组成及培训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施全过程7监理。4.对超前地质预报实施过程进行监理,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地质、物探)数量及能力、设备类型及数量,超前地质预报的实施和数据采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等。四、设计阶段风险管理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成立风险管理小组,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在初测的基础上进行,主要针对桥梁、路基、隧道线位、初步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重大地质灾害及应对措施进行评估。设计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评估对象,由风险管理小组组长审核批准。第十六条风险识别人员应具有桥梁、路基、隧道或地质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对工程风险以及现场施工有足够认识程度,并经过风险管理培训考核合格。第十七条设计单位的风险管理小组应统筹地质、线桥、路、隧道等相关专业,收集涉及线、桥、路、隧道的相关资料,可选用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情景分析法、核对表法和专家调查法等进行初始风险识别。第十八条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筛选、对通过一般措施可以有效控制的或事故发生概率小且后果可以接受的风险剔出,由风险管理小组组长审核后,形成风险清单表。第十九条针对风险清单表中的风险因素,分析其影响8和可能性,确定概率范围和后果严重程度,评估初始风险等级。选择设计方案时,尽量规避极高风险,否则,必须采取风险减轻措施。第二十条根据不同的设计方案进行再评估,确定残留风险。如残余风险为极高等级时,应上报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方案。第二十一条风险评估人员应由包含地质、桥梁、路基、隧道、环评、工经等专业人员组成,要求具有8年工作经验,并接受过风险评估专业培训。第二十二条对上阶段所确定的残余风险和新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应主要针对滑坡、塌方、瓦斯、突水(泥)、岩爆、软岩大变形等典型风险进行。初始风险评估应根据桥梁、路基、隧道地质纵断面按里程分段评估。第二十三条设计单位针对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桥梁、路基、隧道设计方案、施工方法、支护参数及工程措施。根据设计措施进行再评估,确定残留风险。第二十四条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通过修改线路方案或加深桥梁、路基、隧道技术方案研究避免极高等级残余风险出现,尽量控制高度等级残留风险出现。第二十五条施工图阶段风险评估主要是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针对设计方案有重大修改的桥梁、路基、隧道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单位应采用合理经济的风险减缓措施,9减低风险至中度及以下。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对上阶段残留风险或新识别的风险提出处理措施后,应将处理措施、残留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应投资、工期增加情况汇总报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条必要时公司聘请咨询单位核查风险减缓的措施是否合理、经济,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八条公司组织专家对设计单位编制的桥梁、路基、隧道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据此完善风险评估报告,修改设计。五、施工阶段风险管理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成立风险管理小组,成员须包括桥梁、路基、隧道、地质、物资、设备、试验、测量等专业人员,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桥梁、路基、隧道、地质专业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工作相关经验。第三十条开工前,公司工程部应将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发相关施工、监理单位,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风险的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根据对桥梁、路基、隧道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及地质条件核查结果,提出有关风险(主要是安全和环境风险)质疑,由设计单位在风险技术交底时解答或明确解答时间,并形成会议纪要。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制定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在施工图风险评估基础上,结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10识别新的风险,进行桥梁、路基、隧道风险评估(主要应侧重于安全和环境风险),并应经过本企业评审。第三十二条风险评估报告经项目总监签认后报公司,公司组织评审,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评审意见,施工单位根据意见完善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公司备案,施工单位全过程对施工残余风险进行监控。进入典型风险段落后,现场监理人员应每天审核风险监测资料。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桥梁、路基、隧道风险预警级别,经监理审核后报公司核定。施工中,必须将超前地质预报和隧道监控量测纳入施工重要工序进行管理。根据地质预报情况,结合实时监测数据以及出现的异常情况,施工单位确定预警级别,形成异常情况报告,及时作出相应处理。第三十五条实行高风险工点施工单位干部带班作业制度。施工单位是工程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应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和高风险工点带班作业制度。极高度风险工点由项目部负责人包保,项目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干部带班作业,高风险隧道还要执行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11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包保和干部带班作业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现场管理检查内容,没有包保或带班作业的,每发现一起扣3分。第三十六条对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状态,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同时第一时间报公司、设计和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公司、设计单位在接到电话报告后应迅速作出反应,尽快到达现场,并组织联合办公,立即开展工作。第三十七条设计单位应掌握桥梁、路基、隧道风险段落施工状况,做
本文标题: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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