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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2011CHINAPAPERNEWSLETTER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的要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依靠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全面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曾强调:务必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进展;务必在节能降耗、转变增长方式上取得显著成效;务必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指出,推进能源节约要着力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二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三是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四是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五是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其中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开展节能降耗、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具体内容如下: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要加快发展资源消耗少的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的发展。依法关闭一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分期分批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大力开展节能降耗。要积极鼓励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节能降耗措施的可操作性,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重点行业的节能、节水工作,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绿色照明等10大重点节能工程,推进1000家企业的节能改造。不断推进技术创新。要着力开发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关键技术,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加快节约能源资源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提高节能降耗关键技术装备的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回顾“十一五”造纸产业相关政策和目标,更有利于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促进产业进步和升级。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造纸产业发展政策》(简称《产业政策》)、中国造纸协会提出我国造纸工业“十一五”发展意见(简称《意见》)。《产业政策》和《意见》都明确了我国造纸工业“十一五”发展目标,对发展速度、资源消耗、“十一五”造纸产业相关政策回顾:“十一五”期间,国家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各项政策、法规,确定指标、明确任务,使各行业在“十一五”期间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回顾“十一五”期间发布的各项政策,可以看出,“十一五”的工作重点很大程度上集中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回顾“十一五”造纸产业相关政策和目标,更有利于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以加快产业进步和升级的步伐。ReviewandProspect回眸“十一五”展望“十二五”13造纸信息2011年第3期ReviewandProspect回眸“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原料结构、产品结构、技术创新、环境保护、制浆造纸装备研发、规模经济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确定了具体指标,为造纸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出了明确方向,这些任务的完成将为“十二五”的发展打好基础。造纸产业总体发展目标是: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发展,造纸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基本满足市场需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生产集中度有较大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升级,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水资源和能源等消耗大幅度降低,造纸工业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造纸工业生产体系。其中,资源消耗:造纸工业吨产品平均取水量由2005年的103m3降到80m3;综合平均能耗(标煤)由2005年的1.38t降至1.10t。纸浆结构:木浆、废纸浆、非木浆结构由22%、54%、24%调整为26%、56%、18%。产品结构:适应多元化消费市场需求,形成多样化的纸及纸板产品结构。技术创新:提高制浆造纸工业生产工艺技术整体水平,提高国产制浆造纸设备生产水平,降低能耗、水耗,缩小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力争在重点研发装备的关键技术及设备国产化方面有所突破。环境保护:到“十一五”末期,实现造纸工业全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160万t减到140万t;淘汰落后产能650万t。制浆造纸装备研发的重点为:年产30万t及以上的纸板机成套技术和设备;幅宽6m左右、车速1200m/min、年产10万t及以上文化纸机;幅宽2.5m、车速600m/min以上的卫生纸机成套技术和设备;年产10万t高得率、低能耗的化学机械木浆成套技术及设备;年产10万t及以上废纸浆成套技术和设备;非木材原料制浆造纸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开发与研究,特别是草浆碱回收技术和设备的开发以及节水、节能技术和设备。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尽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成套装备国产化。淘汰年产3.4万t及以下化学草浆生产装置、蒸球等制浆生产技术与装备,以及窄幅宽、低车速的高消耗、低水平造纸机。禁止采用石灰法制浆,禁止新上项目采用元素氯漂白工艺(现有企业应逐步淘汰)。禁止进口淘汰落后的二手制浆造纸设备。造纸产业发展要实现规模经济,突出起始规模。新建、扩建制浆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化学木浆年产30万t、化学机械木浆年产10万t、化学竹浆年产10万t、非木浆年产5万t;新建、扩建造纸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新闻纸年产30万t、文化用纸年产10万t、箱纸板和白纸板年产30万t、其他纸板项目年产10万t。薄页纸、特种纸及纸板项目以及现有生产线的改造不受规模准入条件限制。节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建设部联合发布《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该规划分析了我国水资源利用现状、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一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和对策措施,提出了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工程,是指导“十一五”期间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行动纲领。该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到2010年,节水型社会建设要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取得明显成效,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单位GDP用水量比2005年降低20%以上。节能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发布《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该大纲是以1996年版大纲为基础进行修订的,充分考虑了10年来节能技术发展状况,提出了重点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的重大节能技术,限制和淘汰的高耗能工艺、技术和设备。该大纲与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各行业技术政策相衔接,充分体现节能技术的发展方向。修订后的该大纲包括: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城市与民用节能、农业及农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保障措施。该大纲为各地区、有关部门编制节能规划提供了技术支持,为企业、科研机构开展节能技术研究和开发提供了技术方向,对引导企业项目投资方向和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节能目标奠定了技术基础。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将达到3亿t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约400万t,减少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约150万t,减少烟尘年排放量约200万t,减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约6亿t,年节约用水约15亿m3,可使约1000万hm2(1.5亿亩)林地免遭破坏。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提高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NO.32011CHINAPAPERNEWSLETTER14重。”为了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落实好“十一五”规划纲要,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该规划提出的“十一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形势任务、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重点领域、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是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措施和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该规划是指导“十一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引导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依据。《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案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与2005年2月颁布的版本相比,修改后的法律有两大亮点,一是明确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二是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综合利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个部门、9个行业协会(联合会)和有关集团公司编制了《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该规划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8个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确定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重点项目,提出了主要的措施和建议。与《2005—2007年规划》相比,在《2008—2010年规划》中,国家标准的比例大幅度增加。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研究起草了《关于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希望各地结合自己的情况,组织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进度要求上报规划成果。《指导意见》包括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编制的主要任务和进度要求、重点实施领域、保障措施共5部分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的要求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发改委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了基于物质资源消耗流程的资源核算方法,会同国家统计局、环保总局开展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初步研究提出了以资源生产率、资源消耗降低率、资源回收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废物昀终处置降低率为基本框架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在发改委编制的《“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纲要》中,把循环经济指标纳入其中。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循环经济促进法》总结了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有益经验,把鼓励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我国将节能减排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国务院制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制定了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制定的造纸鼓励类项目:符合化学木浆年产30万t、化学机械木浆年产10万t、化学竹浆年产10万t、文化用纸年产30万t、纸板年产30万t的生产项目;高新技术制浆造纸机械成套设备开发制造;新型、生态型(易降解、易回收、可复用)包装材料研发、生产;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
本文标题:_十一五_造纸产业相关政策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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