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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中心安全工作条例为加强幼儿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执行力,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特制定金娃娃安全工作条例。(一)安全接送条例1、家长接送孩子应严格按照班级上下课时间,安排专人接送,配合老师做好接送交接。2、家长送孩子一律送至学校大门内交给老师,接一律由教室接出。如有特殊情况家长临时委托他人接孩子,要求家长提前电话通知带班老师,说明情况。3、凡是家长以外的委托人来接孩子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教师确认后,才能将孩子交至被委托人手中。4、晚离校或放学未离校的幼儿,班级教师应做好看护和交接,并与家长协商好解决方案。5、教师不经园内允许,私自送幼儿回家,学校不承担路途上的安全责任。6、未经园内允许,任何教职工不能带非会员的幼儿在园内吃饭住宿。或会员在园里规定服务以外的时间。7、凡外来参观、咨询的非会员和家长,未经园内批准和安排,一律不准进班听课。(二)安全检查条例1、建立常规安全检查制度:成立安全工作管理小组,每日轮流由专人值日检查,保证班级教室、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的使用安全,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2、定期检查园内设施,是否有油漆剥落,有带钉、木刺、棱角、裂缝、可拌脚的桌椅,地面是否过滑,台阶是否过高,课桌椅连接处有否松弛等。3、定期检查园内和班级有无不安全隐患,如水瓶、开水、刀剪、图钉、锁扣、消毒液、电源插座、药品等。4、坚持行政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电器设施设备、楼道楼梯、周边环境的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防范于未然。5、值日教师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或向主管回报,下班时应如实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三)安全教育条例1、认真学习教育部、教育厅制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安全管理条例》,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2、学校行政每月召开安全会议一次,教师应做好安全工作总结汇报。3、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落实幼儿在园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发生。4、园内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工作培训,提高教职工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保护、管理意识。5、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育活动中去,规范孩子的安全行为。6、园里对重大、常见的幼儿安全事故应建立预防预案,有措施,有对策。7、坚持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事故原因不清的不放过。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四)班级安全管理条例1、做好课前的安全管理,不要让孩子打闹,疯跑,组织好课前活动,让孩子有事可做。组织好孩子上下楼梯,不能让孩子在楼梯上打闹,疯跑。2、做好课间孩子入厕、饮水、休息时的安全管理,不要让孩子离开教师的视线。3、授课过程中,就活动的形式、场地、道具需多从安全方面考虑,避免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安全事故。户外活动应设置安全管理预案,避免发生突发事件。4、班级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5、发现孩子身体有异样,应及时联系家长,做好孩子的健康护理。6、幼儿入学时检查幼儿是否携带锐器或异物;室内的教具及其它用具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携带的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7、老师工作时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干私活。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孩子在园内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后果如何,老师都必须如实告知。8、教师要切实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做到“六勤”——“脑勤、眼勤、嘴勤、耳勤、脚勤、手勤”,强化教育责任,保护责任,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9、安全工作与家庭密切配合,结合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园联系册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安全知识,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实施早教中心和家庭的同步教育。10、班级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一次对各班进行安全考评。
本文标题:早教中心安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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