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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小非”解禁股份减持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报道一、“鹰潭现象”解释二、返税80%,“鹰潭”变身减持“集中营”三、江西成限售股减持“避税天堂”四、赴西藏减持大小非实为税收优惠五、税收优惠吸引大量限售股至西藏减持股份一、鹰潭现象目录起因鹰潭变身减持“集中营”升级“鹰潭模式”起因从2006年6月17日三一重工打头,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序幕正式拉开,由此,中国股市诞生了一批批的百万、千万富翁。而围绕这些富翁减持所得该不该征税、该如何征税,征纳间的博弈,一直没有停止。一方面,财税部门连续下发通知,要求对限售股减持个税严加征管,堵塞漏洞。但另一方面,漏税时有“管涌”,双方持续“拉锯战”。随着我国这方面征管力度的加大,预计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博弈会进一步加剧,税收征管“拉锯战”也将会升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4月17日公布的一纸通知———《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再次把加强高收入者收入调控问题引入人们的视野。种种迹象显示,面对社会舆论以及税制改革的压力,对高收入低纳税问题,政府的容忍度已是越来越小。有消息表明,目前正在修订的《税收征管法》,适当加强了对纳税自然人的税收征管。鹰潭,江西省辖下距南昌100多公里、人口100来万的地级市,2010年8月份开始,至年底,当地两家不大的证券营业部,突然生意兴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的减持交易发生了175笔,涉及金额达47.18亿元。而去年上半年,在当地营业部,这样的交易累计仅几笔。这一异常现象一冒头,立即引起业内关注,随后,“鹰潭现象”被揭开。鹰潭变身减持“集中营”原来,2009年底财、税、证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让鹰潭市嗅到了“商机”:按照三部门的通知,从2010年起个人所持限售股减持所得,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税。为了引资,2010年7月,鹰潭市政府推出《鼓励个人在鹰潭市辖区证券机构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奖励办法》,规定如果个人限售股东到当地营业部减持,当地政府可将限售股东减持个税的地方实得部分的80%,作为奖励再返还给纳税人;纳税人如果愿意将奖励全部留在鹰潭投资置业的话,还可按个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再奖励。此优惠政策的吸引力显而易见———以个人减持扣除各种成本费用后所得1000万元为例,应缴纳20%即200万元个人所得税(60%归中央,40%归地方),但如果转户到鹰潭减持,个人可以得到地方给予的64万元税收返还奖励,扣除掉个人对奖励部分缴纳的20%即12.8万元个税后,实际可以享受的税收减免达51.2万元。升级“鹰潭模式”鹰潭这一做法被揭开后,迅速在江西省内被效法。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江西省部分地区为招揽“大小非”交易,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大小非”交易所得税予以优惠,优惠幅度也相当高。这可能是“大小非”扎堆江西省部分地区抛售的主要原因。之后,江苏、福建、西藏等省市也纷纷复制,“鹰潭现象”升级为“鹰潭模式”。随着鹰潭版“避税天堂”被四处复制,个税“巨漏”由此产生。对“鹰潭模式”的影响,2011年4月在某地方税务部门举行的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座谈会上,羊城晚报记者就听到,一位证券公司负责人就抱怨,公司客户因此大量流失,希望当地税务部门及时向税务总局反映这一情况。其实,“挖墙脚”是其次,问题的关键在于,“鹰潭模式”四处复制,是否造成个税征收漏洞。记者了解到,对这条特殊的避税路径,有关部门并非不清楚,在今年初税务总局出版的机关报上,就有一篇《“鹰潭模式”或冲击限售股转让个税政策》的报道。不过,至今,有关部门仍没有特别的说法,征纳博弈仍在继续。二、返税80%,“鹰潭”变身减持“集中营”一方面,财税部门连续下发通知,要求对限售股减持个税严加征管,堵塞漏洞。但另一方面,漏税时有“管涌”,双方持续“拉锯战”,经典之一如“鹰潭模式”。鹰潭,江西省辖下距南昌100多公里、人口100来万的地级市,去年8月份开始,至年底,当地两家不大的证券营业部,突然生意兴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的减持交易发生了175笔,涉及金额达47.18亿元。而去年上半年,在当地营业部,这样的交易累计仅几笔。这一异常现象一冒头,立即引起业内关注,随后,“鹰潭现象”被揭开:原来,2009年底财、税、证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让鹰潭市嗅到了“商机”:按照三部门的通知,从2010年起个人所持限售股减持所得,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税。为了引资,2010年7月,鹰潭市政府推出《鼓励个人在鹰潭市辖区证券机构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奖励办法》,规定如果个人限售股东到当地营业部减持,当地政府可将限售股东减持个税的地方实得部分的80%,作为奖励再返还给纳税人;纳税人如果愿意将奖励全部留在鹰潭投资置业的话,还可按个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再奖励。此优惠政策的吸引力显而易见———以个人减持扣除各种成本费用后所得1000万元为例,应缴纳20%即200万元个人所得税(60%归中央,40%归地方),但如果转户到鹰潭减持,个人可以得到地方给予的64万元税收返还奖励,扣除掉个人对奖励部分缴纳的20%即12.8万元个税后,实际可以享受的税收减免达51.2万元。个税遭“挖墙脚”?“鹰潭模式”四处复制鹰潭这一做法被揭开后,迅速在江西省内被效法。之后,江苏、福建、西藏等省市也纷纷复制,“鹰潭现象”升级为“鹰潭模式”。对“鹰潭模式”的影响,今年4月在某地方税务部门举行的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座谈会上,羊城晚报记者就听到,一位证券公司负责人就抱怨,公司客户因此大量流失,希望当地税务部门及时向税务总局反映这一情况。其实,“挖墙脚”是其次,问题的关键在于,“鹰潭模式”四处复制,是否造成个税征收漏洞。记者了解到,对这条特殊的避税路径,有关部门并非不清楚,在今年初税务总局出版的机关报上,就有一篇《“鹰潭模式”或冲击限售股转让个税政策》的报道。不过,至今,有关部门仍没有特别的说法,征纳博弈仍在继续。三、江西成限售股减持“避税天堂”2011年03月12日09:36来源:深圳商报作者:黄炎漫画/王建明今年以来,两市共196家上市公司累计发生694笔大宗交易,合计超过187亿元。而2010年同期仅86家上市公司累计发生341笔大宗交易,合计金额仅79亿元。事实上,2011年以来累计解禁市值仅7773亿元,甚至低于2010年同期水平近两成,显示限售股减持呈现加速态势。而包括地方财政“奖励”、变更公司注册地等五花八门的避税手法,无疑为限售股的减持大开方便之门。据记者调查显示,尽管2010年末财政部、国税总局与证监会联合发文,将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等9种情形纳入征税范畴,地方政府联合当地券商营业部“奖励”限售股东的“鹰潭现象”不仅没有消失,且今年以来江西的南昌、九江、景德镇、萍乡等地营业部在大宗交易平台的上榜比例直线攀升。而限售股减持已经形成涵盖方案设计、税务筹划、接盘机构的利益链条。“鹰潭现象”愈演愈烈深企原始股东频频异地减持据WIND资讯统计,2010年以来,两市大宗交易成交总金额约1077亿元。而在众多的卖方营业部中,名不见经传的鹰潭两家证券营业部频频现身,分别为国盛证券鹰潭胜利西路营业部和国泰君安证券鹰潭环城西路营业部。截至2010年末,该两家营业部上榜次数达175次,承接的大宗交易成交总金额超过47亿元。而其余7家江西境内营业部上榜次数总共79次,总金额仅2745万元。但今年以来,上述格局有所逆转。据统计,2011年以来,两家鹰潭营业部上榜次数共52次,总成交金额约8.6亿元。其他7家营业部累计上榜106次,总金额超过14亿元。其中,国盛证券南昌八一大道证券营业部后来居上,以累计上榜41次位居国内各营业部榜首,总成交超过5亿元。截至昨日的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大宗交易上榜次数排名前十的营业部席位中,江西营业部已占据5席,而去年末仅有鹰潭两家营业部。“鹰潭现象”愈演愈烈?记者查阅大宗交易数据发现,江西鹰潭证券营业部首次现身是在2010年3月16日,国盛证券鹰潭胜利西路营业部出现在三维通信的卖方席位,当日成交金额2700万元。随后在2010年上半年,鹰潭系营业部的表现并不突出,累计才3笔交易,并未引起市场明显关注。但进入2010年8月份以后,鹰潭证券营业部突然活跃。截至2010年末,两家鹰潭营业部去年累计上榜(卖出席位)175次,涉及总成交额超过47亿元。其中,国盛证券鹰潭胜利西路营业部上榜次数达128次。一时间,“鹰潭现象”声名鹊起。事实上,“鹰潭现象”绝非偶然。2009年以来,江西鹰潭专门出台了关于限售股减持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各地限售股到鹰潭减持。“地方政府通过这种方式,确实增加了地方税收,同时国税并没有减少,这才是地方政府下力气推动的原因所在。”深圳一位熟悉上述流程的人士在采访中表示,以鹰潭为例,政府制定并出台了《鼓励个人在鹰潭市辖区证券机构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奖励办法》,除拿出真金白银外,还专门引进了江西大禾投资有限公司、江西锐拓投资有限公司,以方便承接在鹰潭市转让的上市公司限售股。深市上市公司是“常客”值得关注的是,上述鹰潭营业部承接的限售股基本以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为主,其中深圳本地公司所占份额不少。数据显示,在上述两家鹰潭证券营业部去年以来承接的大宗交易中,深圳本地上市公司限售股金额就达8.3亿元,几乎占了将近两成,其中不乏大族激光、深圳惠程(002168,股吧)等知名企业。此外,创业板的网宿科技也有4笔大宗交易发生在鹰潭,虽然该公司地处上海,但公告显示,其减持均来自深圳的创投股东。不仅如此,记者还发现,除了鹰潭的两家营业部以外,国盛证券旗下的景德镇新村东路证券营业部、九江市孤溪埂证券营业部、萍乡市文化路证券营业部以及上饶弋阳志敏大道证券营业部自去年四季度以来持续活跃。而同处江西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建设东路证券营业部更成为深圳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的集中所在地,其中包括远望谷、芭田股份(002170,股吧)等累计减持市值达3.8亿元。科陆电子(002121,股吧)限售股东也通过国盛证券九江市孤溪埂证券营业部减持超过1.8亿元。今年以来,深圳的创业板公司朗科科技、天源迪科,与中小板的特尔佳在限售股解禁后累计通过江西境内的营业部席位减持超过1.1亿元。且从解禁公告看,持有人均为公司公开发行前的原始股东。无独有偶,创业板首批上市的神州泰岳、上海佳豪、华谊兄弟、华星创业、立思辰、探路者(300005,股吧)等限售股东也都是江西营业部的“常客”。而创业板公司自去年以来累计通过江西营业部减持限售股市值超过8.6亿元。“鹰潭驻深办”浮出水面深圳本地上市公司限售股东为何与鹰潭如此结缘?“江西鹰潭专门在深圳设立了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代表处,或许与这有关。”上述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在多方寻找该“代表处”无果的情况下,记者查阅过往报道发现,《鹰潭日报》2009年6月份的一篇报道曾介绍称,“今年以来,鹰潭市成立了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鹰潭市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工作办公室和驻深圳代表处,并抽调人员组建了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过,从当地政府专门在深圳设立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代表处来看,显然将主要目标锁定在深市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限售股。其中有接近两成的生意来自深圳本地上市公司限售股东,“深圳代表处”在其中的作用可见一斑。声音券商:很无奈律师:不违法一条清晰的大小非减持链已经清晰:地方券商为了提高营业部收入,利用地方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招揽各地限售股;而限售股持有者为了获得更大收益,转户到该营业部减持。对此,遭遇限售股转户的券商十分郁闷,因为游戏规则显然有失公平。另一方面,在法律界看来,这样做并不违法。“我们也是碰到过这种情况,但也没有办法。”深圳一位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在谈及限售股到其他地区减持时表示,随着证券行业的竞争激烈,券商在原有基础上开发新客户的难度不断加大,而限售股东更是各个营业部争抢的对象。“碰到这种大客户,作为券商的第一反应就是一定要挽留。”上述券商负责人无奈地表示
本文标题:大小非解禁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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