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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企业战略-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对策
★★★文档资源★★★[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实施跨国经营战略已成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加入WTO使民营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国际竞争,但同时,这无疑也是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的一个绝好机遇。本文对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发展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其动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促进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进一步发展。[关键词]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发展对策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和我国全面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的新形势下,民营企业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力量。因此,研究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及其特点,揭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对促进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1.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发展迅速。我国拥有进出口自主权的民营企业,其跨国经营主要是通过产品的直接出口贸易来实现的,而大部分没有取得进出口自主权的民营企业则依附于一些专门从事对外贸易业务的国有外贸公司来实现其出口贸易。此外,诸如许可证贸易、补偿贸易、契约合作生产、国际加工与装配贸易、工程承包等方式也逐渐在民营企业中日益盛行。中国外贸200强企业出口值有70%是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至2004年底,上规模民营企业2119家,其中出口生产企业989家,占46.67%;在国外建厂的企业62家,占2.93%;在国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的企业47家,占2.22%。全年实现出口总额339.49亿美元,比2001年的86.20亿美元增长了70%多,年均增长达24%。目前,民营企业外向型经济已成为我国对外经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外贸出口的重要增长点。但总体来看,我国民营企业在国际产业分工中还处于低端,主要依靠低廉的劳动力进行产品竞争,还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2.大部分民营企业还处在跨国经营的初级阶段。根据企业跨国经营阶段理论(UppsalaInternationalizationModel),企业跨国经营应该被视为一个发展过程。该理论代表学者Johanson和Vahlne在对有代表性的制造公司海外运营过程进行比较研究时发现,这些企业的海外运营战略都采取了基本相同的步骤,即最初的外国市场联系是从偶然的零星产品出口开始;随着出口活动的增加,母公司掌握了更多的海外市场信息和联系渠道,出口市场开始通过外国代理商而稳定下来;再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和海外业务的扩大,母公司决定有必要在海外建立自己的产品销售子公司;最后当市场条件成熟以后,母公司开始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制造基地。上述过程被归纳为:不规则的出口活动,通过代理商出口,建立海外销售子公司,从事海外生产和制造四个阶段。Johanson等人认为,这四个阶段是一个连续渐进的过程,分别表示一个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卷入程度,或由浅入深的跨国经营程度。在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发展进程中,尽管也有一部分具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始尝试用收购兼并、买壳上市等现代对外投资的形式进入海外市场,但这些企业在海外投资建厂,主要是为了拓展产品出口市场、发展对外贸易和利用比较优势来建立原材料生产基地。而大多数民营企业还停留在以“边贸活动”为主体内容的进出口贸易和加工贸易上。所以说,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还处在跨国经营的初级阶段。二、我国民营企业海外拓展面临的主要问题1.企业自身方面。我国民营企业起步较晚,在社会偏见与政策准入等条件的约束下,多数还处于初创期,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总体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低、经营管理落后等方面的缺陷,使其进行跨国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风险要大于国有企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小,优质产品少,品牌效应低,核心竞争力弱。虽然中国在海外的总体投入不少,但真正称得上跨国公司的企业却为数不多,海外机构普遍“小、散、乱”,开拓当地市场的能力差。并且民营企业对科研开发的热心程度不高,其研发费用仅占产品销售收入的1-2%,而全球500强企业的研发费用占到了其产品销售收入5-20%。技术落后、研发水平低导致民营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极低,这样的产品即使在国内市场都很难有竞争力,何况在变化多端、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而且民营企业很少创立自己的品牌,进军国际市场的常见方式是贴牌生产,缺少品牌效应,不仅使得企业利润率非常低,而且不利于树立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的良好形象。(2)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资金缺乏,融资渠道狭小。2002年对江苏民营企业的专项调查显示,45.1%的年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是企业发展的头号障碍,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认为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难的则高达86.5%。民营企业由于资金、规模等多种因素制约,往往不得不忍痛放弃千载难逢的国际市场发展机遇,即使历尽艰辛跨入国际市场,也难以持续经营发展。(3)民营企业的管理模式落后,经营管理者素质较低。跨国经营需要的是具备国际经营技能、国际风险管理、跨国文化管理、国际法律体系、国际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知识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而我国民营企业采用血缘、亲缘或者地缘关系纽带式组织管理模式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不仅****了企业人才的使用,也妨碍了企业主自身素质的持续提高。2.国内环境方面。(1)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其跨国经营发展的主要障碍。我国的金融制度结构和相关政策的歧视性****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和利用外资的范围和规模。在我国金融服务体系中的出口信贷、买方贷款、卖方贷款、出口押汇等业务的服务对象一直只有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融资方面除了短期信贷以外,其他融资渠道对民营经济的开放度很低。诸如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利用外资、政策性融资、产业基金、项目融资等融资方式并没有对民营经济开放,更不用说通过海外资本市场渠道进行融资了。不公正的所有制歧视使得民营企业很难获得应有的信贷、保险、担保等国际化经营所必需的金融服务支持。(2)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缺乏应有的政策支持。我国的民营企业主要是集体和私营企业,长期以来其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都无法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相比,资源分配一直是向大中型国有企业倾斜。因此,相对而言,中国的民营企业一直缺乏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再加上人才匮乏,管理水平落后,技术水平低,企业规模小,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没有明显的区位与内部化优势,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3)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缺乏法律法规保障。我国至今没有制定诸如《民营企业基本法》、《海外投资法》、《海外投资保险法》、《跨国公司法》之类的规范与保护海外投资的基本法律以及有关保护民营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法律法规,在金融借贷、技术开发、人才引进、反不正当竞争、海外投资、海外投资保险、跨国经营等方面缺乏对民营企业的专门扶持和保护,这不利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跨国经营。(4)缺乏为民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为跨国经营服务的信息和研究中心。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企业走出去多凭热情,缺乏对海外投资环境的深入考察和对境外市场的调研能力。因此,在跨国经营战略布局上缺乏长期的战略规划,导致许多失败的案例。缺乏国际市场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信息以及缺少提供跨国经营服务的中介机构是目前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一大障碍。3.国际环境方面。从我国中小企业出口的产品结构来看,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与韩国、东盟、印度等国的出口产品存在严重的同构性。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低价促销的营销策略不仅压缩了自己的利润空间,而且容易引起国际贸易摩擦,常常招致东道国的反倾销起诉。而民营企业正是最近几年多起反倾销案的主角。并且国际市场在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自然环境、文化习惯等方面都会存在巨大的差异性,等等,这些都是民营企业实现跨国经营所必须面对的。三、发展对策1.加强国家对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宏观调控和引导。政府应当尽早对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做出总体战略规划,并将其列入同期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加强对海外投资的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尽快结束海外投资的多头管理局面,可由中央政府委托相关部委共同组建全国性的专管机构,专司对外投资行政管理事务,负责制定海外投资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确定不同时期海外投资的规模、方式和重点,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海外投资活动,为民营企业正确制定对外投资战略提供宏观决策依据。并通过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对我国的对外投资活动从宏观上加以引导。在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产业方面,应引导其投向有比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其跨国经营提供技术优势和管理机制优势。对于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区域选择、布局等方面,政府应根据我国的战略部署和各国的投资环境提供指导性意见,引导其进行合理的布局和选择。2.政府要在金融政策方面予以必要的扶持。融资难是我国民营企业实施跨国经营战略的一大瓶颈,政府应在金融政策上进行扶持,发展和完善对外投资在融资、保险等方面的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创造有利条件。(1)改革金融制度,提高银行系统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支持力度。首先,通过政府的金融政策创新,不断强化银行系统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扩大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贷款,拓宽国家进出口银行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服务的领域,放松利率管制,发展中小民营商业银行。其次,鼓励中资银行开展跨国经营。中资银行应该大力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银行跨国经营的成功经验,积极为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提供服务。第三,大力培育、完善和发展股票、债券、票据和融资租赁市场。我们应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成熟经验,制订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我国的股票、债券、票据和融资租赁市场体系,积极为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发展创造条件,拓宽民营企业融资发展渠道。第四,政府应赋予条件适合的跨国企业以必要的海内外融资权,并由国家给予必要的担保,鼓励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资,以扩大对外投资的金融实力。第五,加快组建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集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银企财团,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参与国际竞争。第六,应该允许跨国投资企业在境内和境外设立自己的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逐步强化其金融自我扶持功能,使之成为企业的金融核心。(2)改革跨国投资项目的外汇管理制度。目前我国仍实施严格的外汇管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兑换。政府应当允许投资项目的外汇自由输出,对于创汇大户,银行应为其建立对外投资专用账户,使其可以自由地提取并用于跨国投资项目。另外,为了便于企业用实物资产、工业产权进行投资,应对非贸易性跨国投资项目的实物、技术投资部分实行免收保证金的鼓励性政策。(3)设立对外投资基金,完善民营企业跨国经营信贷担保体系。对外投资基金是指由基金成员单位注入一笔原始资金并由基金成员单位委派专业人员组成跨国投资发展基金运作机构,进行具体的投资操作,将基金的各种组合投资获利部分对跨国投资活动进行参股。其好处是既可以分散投资者的风险,又可以做到小额资金的集中使用。从我国已经走出去的企业看,在跨国经营中会遇到诸如商业、汇率、政治等很多风险,由于其自身实力有限,很难独自承担这些风险。因此,政府应在政策上进行扶持,通过设立对外投资基金和国家政策性跨国信用信贷担保机构,鼓励对外投资保险的发展,为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创造有利条件。3.完善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目前,在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和对外投资方面,我国还存在着审批程序烦琐、时间损耗过长、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国家应迅速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基本法》、《海外投资法》、《跨国经营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完全的微观自主决策权,大幅度简化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投资审批程序,放松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外汇额度管制,确保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同时加快《海外融资法》、《跨国公司法》、《海外投资保险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及配套实施细则的出台,使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融资和开展跨国经营拥有明确的法律制度基础和保障体系。4.建立健全为跨国经营服务的信息和研究中心、中介机构和风险防范系统。(1)考虑到对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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