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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员工奖罚制度第一节总则1、目的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和工作秩序,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规定。2、奖惩原则2.1奖励原则: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奖励务须及时。2.2处罚原则:以教育指导为主;客观、一贯、一视同仁;渐进、累积;处罚务须及时。3、奖惩的等级与方式3.1奖励的等级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记功、记特等功四种,辅助方式包括加考评分、颁发一次性奖金、晋级等;3.2处罚的等级包括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重大违纪四种,辅助方式包括减考评分、经济罚款、降薪、降职、免职、通报等。4、本规定适用于湖北亿立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节奖励1、口头表扬1.1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优异表现者应予以及时的口头表扬,口头表扬可以在工作中、例会、晨会上进行。2、书面表扬:书面表扬包括以下情形2.1一贯兢兢业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精神可嘉;2.2能够认真执行服务规范,语言规范、操作技能达标,赢得顾客赞扬;2.3协作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获得上级、同事肯定;2.4爱护公物,节省成本,有具体成效;2.5其它应获得书面表扬的情形。3、记功:记功包括以下情形3.1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显著成效;3.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如在技术革新方面取得成果、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等;3.3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能打开新局面,做出成绩,各项工作指标超额完成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3.4对危害公司的事件,及时举报或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3.5其他应给予记功的情形。4、记特等功:记特等功包括以下情形4.1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4.2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公司或消费者利益,对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行为敢于揭露(包括密报检举)、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4.3在重大事件,如在抢险、救灾、救人中做出了重大贡献,使公司或员工免受或减轻重大经济损失;4.4为公司赢得社会荣誉,影响显著;4.5其它对公司有重大功绩的情形。第三节奖励的执行1、奖励的执行措施奖励等级视同等级奖励措施口头表扬/员工的直接上级提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所在部门书面通报表扬,并酌情加考评分,并在人事行政部备案记功三次书面表扬所在公司提议,人事行政部发文全公司书面通报,并奖励现金100-1000元记特等功两次记功全公司书面通报,奖励现金1000-2000元,并酌情给予晋级2、奖励的执行程序2.1口头表扬:由该员工的直接上级或间接主管执行;2.2书面表扬:由对该员工具有任免权的上级决定、落实(发嘉奖书,抄送人事行政部);2.3记功:由公司提议,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执行。2.4记特等功:由员工所在部门提议,人事行政部审议,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加考评分、颁发一次性奖金、晋级等是奖励的辅助措施,不得单独作为奖励方式使用。第四节处罚1、轻微违纪:员工有以下情形,且情节较轻时,为轻微违纪1.1工作中擅离职守,办私事,串岗;1.2消极怠工,或在工作期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影响较轻的,如看报,睡觉等;1.3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被检查/被监督人员不配合检查、监督工作;1.4未按要求着装;1.5因个人原因过于频繁地中断工作;1.6携带公司禁止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1.7对同事进行骚扰,影响同事正常工作,情节较轻;1.8未经允许使用不属于自己的机器设备;1.9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其它行为。2、一般违纪:对员工进行一般违纪包括以下情形2.1本条“轻微违纪”部分所涉及各点情形较重的,如工作期间或工作场所玩电脑游戏、从事赌博活动等;2.2就轻微违纪中的情形,在“轻微违纪”中上级与当事人共同确定的期限内未有实际改善的;2.3不服从上级工作指导或工作安排;2.4服务质量差受到顾客有效投诉;2.5未经上级主管同意,擅自换班、调班或调休;2.6在工作中未予下属必要的培训或指导,或督导不当;2.7浪费或毁损公物,情节较轻;2.8未按操作规则或流程工作,致使发生轻微损失;2.9假借公事办私事,情节较轻者;2.10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或越级查阅者(资料管理员连带处罚);2.11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旷工一日;2.12公司认为的其它一般违纪行为。3、严重违纪:严重违纪包括员工的以下情形:3.1对同事进行骚扰,情节严重者;3.2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职责内工作任务;3.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公司培训,或学习态度不端正,妨碍培训工作;3.4故意推荐、招聘/录用公司严厉禁止的人员进公司;3.5行为不当,不尊重下属/上级人格,有威胁、辱骂行为;3.6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或考核作弊;3.7在公司内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情节较轻;3.8无事生非,破坏员工之间团结,情节较轻;3.9打听别人的薪资、奖金或泄露个人的薪资、奖金等秘密;3.10管理失职或工作不当,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3.11工作报告出现较大失误或故意谎报;3.12公司认为的其它应予严重违纪的情形。4、重大违纪:重大违纪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4.1在公司内外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给公司形象造成严重损害;4.2侵占或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4.3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达人民币10000元(含)以上;4.4故意损坏重要公物或携带足以造成公司安全隐患的违禁品进入公司;4.5泄露、传播、窃取、盗卖公司机密(包括公司经营、管理、人事、商业、财务、技术等机密);4.6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及重要文件;或伪造、盗用公司印章等;4.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行骗;4.8恶意炒楼、炒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4.9提供各类虚假证明、资料等以达到获取私利的目的;4.10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在公司外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职业;4.11在入职时为达欺骗目的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者;4.12其它足以构成重大违纪处理的情形。如经公司调查,员工涉及以上行为属实,公司可立即辞退该员工,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五节处罚的执行1、处罚的执行措施处罚等级视同等级处罚措施轻微违纪/所在部门直接上级提出口头警告一般违纪三次轻微违纪所在部门书面警告,并酌情减考评分,备案严重违纪三次一般违纪全公司通报,降职、或辞退重大违纪两次严重违纪辞退并处经济罚款2、处罚的执行程序2.1轻微违纪:由直接主管或更上级主管进行;2.2一般违纪:由对该员工具有任免权的上级主管决定、安排落实(发劝导书,并抄送人事行政部);2.3严重违纪:遵循所在部门提议、人事行政部核查、批准并落实;2.4重大违纪:遵循所在部门提议、人事行政核查、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落实。3、扣减考评分、经济罚款、降薪、降职、免职、通报等是处罚的辅助措施,不得单独作为处罚形式使用。在受纪律处分者有突出表现时(如受到与处罚同级的奖励),公司会考虑抵扣以前的处分给受处分者带来的在晋职、考核、奖金等方面的影响。第六节监督与申述1、奖励的监督如发现所发生的奖励有任何不公、不实现象,员工可通过如下方式逐级进行检举,受理检举者/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对署名者必须书面答复):向做出奖励决定的管理人员检举事实--向行政中心检举事实--向公司领导检举事实。2、处罚的申诉2.1员工有权对所受处罚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提出异议,如认为不当,可以在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与直接上级进行口头或书面等形式的沟通,以争取问题的协商解决;如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后得不到满意答复,或者申诉原因直接与直接上级有关,则可向人事行政部申诉。2.2人事行政部协调各方予以解决。如员工对人事行政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提请公司领导协商解决。2.3处理结果未作改变之前,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在此期间,员工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工作或履行职责。第七节附则1、公司的其它规定或规章制度中涉及奖惩的,可作为本条例的补充,如在执行中互有冲突,以本条例为准。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科技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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