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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松江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动本区民政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与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民政部、上海市政府《部室共建国家现代民政示范区合作协议实施方案》和《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共松江区委、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松江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市民政局“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的总体要求,坚持“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保基本”的总体思路,以“体系完善、措施有效、多方联动”为工作着力点,推动现代民政发展,形成社会建设格局,为松江经济社会转型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围绕松江社会发展全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接续人的社会关系、恢复人的社会功能、增加人的社会资本上下功夫,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调节器、稳定器、服务器的作用。2、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理顺机构设置,协调部门关系,建立合作机制,扩大社会参与,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发展为核心,形成“三社互动”,切实发挥社会救助、老龄事业、双拥工作、社区建设、社会组织“五大平台”的作用。23、坚持科学发展、讲求实效的工作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市局规划和松江实际,合理设置民政事业发展步骤,精心安排民政事业建设项目,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十二五”规划任务落到实处。三、总体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深化现代民政建设,拓展现代民政领域,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推进民政事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提升民政事业现代化水平,努力构建与松江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行政体制改革相配套、与社会建设要求相衔接的现代民政体系。救济救灾方面:完善救助政策,健全救助体系,强化救助统筹,优化救助手段,规范救助程序,形成以基本需求为导向、以物质救助为基础、以发展救助为核心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形成与本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救助帮困工作格局;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探索适合松江特点的城市社区综合减灾模式,提高城市备灾减灾水平。基层政权建设方面:推进村(居)民自治,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深化社区服务,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公益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强村(居)委会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多领域发展,培育专业社工机构;完善行政区划管理,深化撤村撤队建社区工作,探索大型居住区社区建设模式。双拥优抚安置方面:统一城乡优抚标准,促进优抚工作转型,构建与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相适应的优抚工作社会化体系;深化退役士兵3安置改革,完善以技能培训为基础、以就业服务为支撑、以自主择业为方向的市场化安置服务体系;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推进拥军优属规范化、社会化进程,形成双拥组织网络化、工作制度化、活动经常化、拥军社会化的双拥新局面。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方面:整合社会力量,盘活现存资源,不断完善“9073”养老服务格局,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稳步推进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升为老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福利,完善优惠政策,拓展社会福利服务范围,努力实现共建共享的现代民政福利普惠制度。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方面:以加快社会组织发展为导向、以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目的,逐步完善社会组织政策体系,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新型政社合作关系,形成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党建新格局,争取本区户籍人口每万人拥有8个社会组织。社会专项事务方面: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实现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和文明服务;推行结婚颁证仪式,新建松江区婚姻登记颁证中心,加强婚介机构管理,推进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深化殡葬管理,推行葬式改革,促进丧葬文明进步,完成松江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坚持依法救助、文明服务,实现救助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网格化。四、主要任务(一)健全救助帮困机制,完善核灾救灾体系。41、理顺组织机构,完善核对机制。加强街镇社会救助机构和救助队伍建设,积极消除由于政府机构改革、新秩序尚未完全形成导致的街镇组织机构关系不顺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积极争取恢复各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设置,确保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编制内人员100%到位。加强松江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纳入民政工作体系建设总体规划,适时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拓展到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和一次性救助领域,建立分层次、多类别、高效率、运转灵活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2、深化分类施保,完善救助政策。逐步突破按收入核定贫困的规定,以困难群众基本需求为导向,以家庭刚性支出为指标,构建分类、分层、分级的新型核贫体系。探索解决“支出型贫困”的具体办法,形成以“救助套餐”为特征的分类施保措施,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基本需求。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缩小城乡救助差距,城乡低保标准化(以农村标准为1)从1.5:1缩小到1.2:1,低保标准不低于本地人均消费支出的20%,逐步实现救助标准和政策的并轨。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探索提前介入机制,取消病种限制。逐步归并整合综合救助、综合帮扶及其它救助政策,研究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救助问题,加强综合帮扶。3、健全救助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帮困“一口上下”机制,社会各部门的帮困资源须根据贫困对象实际需求通过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或各街镇社会救助部门统筹实施。加强对各街镇社救所应用“一口上下”信息系统的指导,及时掌握全区社会救助帮困工作情况,建立社会救助帮困工作统计评估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体5系内部整合,加强各专项制度间的互通、互联、互补,提升制度整体效能。加强社会救助与其它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形成梯次递进的保障结构。建立健全同财政、劳动、卫生、教育、房地等“一口上下”救助帮困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促进社会救助工作与相关业务政策之间的衔接互动。4、发展慈善事业,引导社会互助。推动落实《松江区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意见》,引导开展多样化公益活动,合理配置募集资源,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动员社会各界投身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拾遗补缺的作用,提高慈善救助实效。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慈善工作专业化水平。健全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制度,规范综合帮扶工作,在“一口上下”运作机制内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应急性、临时性、项目性帮困救助。巩固彩票销售良好势头,加强彩票市场管理,形成诚信品牌。动员社会力量继续做好帮困送温暖和走访慰问工作,实现“四季如春”、“节日加温”。继续做好“送温暖、献爱心”衣被募集工作,对口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5、实施综合减灾,完善核灾救灾体系。创建若干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市级综合减灾标准化社区,探索适应松江特点的城市社区综合减灾模式。建设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开展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不断完善核灾减灾体系。(二)深化基层政权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1、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深化村(居)务公开。完善民主选举制度,规范操作程序,至“十二五”期末,居委会直选比例达100%,村委会海选比例不低于90%,村委会暂缓选举率不高于5%,逐年提高居委会成员属地化比例。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培6育居民自治意识,坚持村(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扩大村(居)民在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参与度。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和村(居)委会自治功能、基层社会管理功能,理顺居委会、业委会关系,引导业委会运用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探索来沪人员融入社区工作,为来沪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法律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服务,吸纳来沪人员有序参与居(村)民自治活动。居委会建设达标升级、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全覆盖,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强化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意识,畅通渠道,提高村(居)委会工作透明化程度。完善民主评议村(居)干部制度,建议有关部门将民主评议纳入考核体系,做到评议结果与考核结果联系、评议结果与干部报酬挂钩。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规范内容、丰富形式、健全机制。创新民主监督载体,发挥村务监督小组作用,确保村(居)务公开及时、真实、有效。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方式。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以市民服务要求为出发点,打造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平台。探索街镇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头”管理体制,深化“一门受理”,40%以上的街镇实现“一口受理”,稳步推进“全年无休、全区通办”。构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综合性和普惠型服务。成立松江区生活服务协会,并在全部街镇成立协会分会,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需求,明确生活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在条件成熟的街镇成立3-4家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拓展公益招投标项目内容,探索多模式服务项目,扩大受惠群体,扩大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及其他社会服7务范围。培育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探索公益项目由多形式的组织承接。持续推进既有项目,努力做到公益招投标项目街镇覆盖率100%。拓展项目资金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益项目。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社区事务代理室、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加强村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生产、生活服务需求,争创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3、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推进市民志愿服务。加大村(居)委会干部队伍培训力度、改善工作环境、优化工作条件,激发村(居)委会干部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退居二线或刚退休的党员干部、基层活动团队负责人志愿参与居委会工作,加强居委会骨干力量。鼓励属地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居委会队伍,培育年轻人服务社会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对村(居)委会成员的分级、分类培训,重点做好村(居)委会副主任、委员的培训工作,建立村(居)委会骨干成员培训机制,培养一批领军人物。加强村(居)委会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完善社工职业制度,探索社工教育培训、职业资质、实务督导、考核评估等职业制度,持证社工争取达到300人以上。推进社会工作多领域发展,深化社会工作在民政、司法、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人口计生、民族宗教等领域的专业服务,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1500人。开展区校合作,培育3-5家专业社工机构,发挥专业机构政策研究、督导评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作用,提高社工服务项目运作能力和机构管理水平。落实《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网上注册志愿者数达到5万人。探索志愿者招募、注册、8培训、评价、激励、保障等制度,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培育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实现社区志愿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拓展社会福利事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1、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推进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高龄纳保老年人、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标准,五年内实现城镇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社会保障全覆盖和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一体化。加强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区分会的建设,加大困难老年人救助力度,逐步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经济供养体系。完善高龄老人的医疗保健体系,落实70岁以上老人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治疗、取药措施和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措施,建立健康档案和家庭病床,实施动态管理,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进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完善
本文标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与协调发展,根据《全国民政事业发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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