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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档案法规与档案法学档案法规与档案工作方针、政策3.档案法律关系第一节档案法律规范(一)档案法规的概念档案法规是国家为管理和保护档案而制定的、统一调整一定范围档案关系的行为规范。档案法规是调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在档案管理、保护、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档案法规,一般泛指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或认可的有关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管理的法律、法令、决定、通则、条例、办法等。档案法规的表现形式为一切规范性、制度性的文件。1、档案法规概述(一)档案法规的概念:1、档案法规概述你知道哪些档案法规?(一)档案法规的概念:1、档案法规概述序号名称制定机关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务院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财政部4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国家档案局5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6苏州市档案条例苏州市人大7南京市档案条例南京市人大8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一)档案法规的概念:1、档案法规概述序号名称制定机关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务院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财政部4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国家档案局5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6苏州市档案条例苏州市人大7南京市档案条例南京市人大8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二)档案法规的种类和形式:1、档案法规概述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按表现形式分类(二)档案法规的种类和形式:1、档案法规概述《档案法》规定公民在档案事务方面有哪些义务?(1)公民有保护档案的义务。(2)公民有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取保护措施或者征购的义务。《档案法》第三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档案法》第十六条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二)档案法规的种类和形式:1、档案法规概述【课堂练习】【2012年江苏公共基础A类11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时,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这一规定属于()A.命令性规范B.禁止性规范C.授权性规范D.义务性规范【答案】C。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予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述,因此C项正确。(二)档案法规的种类和形式:1、档案法规概述按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具体内容委任给特定机关来规定准用性规范委任性规范《档案法》第十九条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二)档案法规的种类和形式:1、档案法规概述按表现的强制的性质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档案法》第十二条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二)档案法规的种类和形式:1、档案法规概述按所规定的法律后果肯定性后果规范否定性后果规范《档案法》第9条,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档案法》第25条,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并将没收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移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档案法的调整对象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社会关系只表现为通过人们的意志而形成的行为关系时,才能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档案关系: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实现档案管理行政职能时,必然与被管理的一方形成某种关系,这种关系就是档案关系。档案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在档案事物中形成的各种档案关系。法律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是有限的、档案法的调整对象商法调整的对象是商事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商事关系日趋分化,对此进行调整的法律也随之细化。简单的说,民法也要调整一部分商品交换关系,但这属于比较低级的商品交换关系,而商法调整的是比较高级的商品交换关系。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类比:商法的调整对象、档案法的调整对象类比: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通过订立合同所形成的动态财产关系,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关系(如婚姻关系、收养关系),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档案法的调整对象按照主体法律地位的不同,由档案法调整的档案关系可划分为:类别性质特点实现方式国家档案管理活动中纵向的档案关系行政的或业务的隶属关系命令和服从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社会组织在档案活动中横向的档案关系平等协作性质分工协作经验交流、理论探讨、人才培养社会组织内部的档案关系既有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又有协作关系既有纵向又有横向档案管理业务活动中档案诉讼关系多面性既有纵向又有横向还有社会组织内部在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中形成、档案法的调整对象纵向关系-指导监督关系国家档案局江苏省档案局盐城市档案局射阳县档案局、档案法的调整对象横向关系-平等协作关系档案部门其他组织合作事项江苏省档案局苏州大学“151”工程人才培养计划江苏省档案局《扬子晚报》报业集团“档案穿越”专栏盐城市档案局盐城市党史办编撰《中国共产党在盐城》档案法规与档案工作方针、政策3.档案法律关系第一节档案法律规范、档案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社会关系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行政管理关系等),也有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党社团的内部关系),还有些是法律所保护的对象,这些被保护的社会关系不是法律关系本身。即使那些受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的社会关系,也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档案法律关系【案例】曲某(女)和陈某原本是一对亲密恋人,因感情不和,相恋6年后提出分手,没想到的是,陈某不但强迫曲某为其出据欠条,还将曲某告上法院,要求曲某为其付“青春损失费”。1996年曲某和陈某相识后,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矛盾与日俱增。曲某感到两人已无法相处下去,2002年6月,她向陈某提出分手。但令曲某没想到的是,陈某不但不同意分手,还经常到曲某的家里及单位找她,纠缠不休。2002年11月16日晚,男方陈某找到坚持要分手的曲某,提出:“分手可以,但必须付我8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否则别想分手”。曲某见陈某如此纠缠,在无奈之下只得给陈某出具了一份欠条。内容为“今欠陈某人民币捌万元,八年付清,从2003年起”。其后,陈某才算“放”曲某回家。2005年2月,陈某因多次向曲某索要“青春损失费”未果,便一纸诉状将曲某告上了道外区法院,要求曲某给付欠款。法院查明,原被告双方之间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借贷关系,曲某及其家人也未做任何生意和购置数额较大的物品。、档案法律关系【案例】道外区法院认为,陈某据以起诉曲某的欠条不具有真实的对价关系,也即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欠条的实质是,当曲某提出与陈某解除恋爱关系后,陈某强行让曲某出具赔偿青春损失费,进而解除恋爱关系的协议。依据合同法第二条之规定,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陈某的诉请无法律依据;另外,青春损失费的约定有违“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当事人的约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遂据此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后,陈某不服,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中院今天经审理后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档案法律关系档案法律关系档案法规调整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在档案管理和档案利用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权利和档案义务的关系。1、档案法律规范是档案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2、档案法律关系不同于档案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身3、档案法律关系是档案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档案法律的内容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贯彻。、档案法律关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不可抗力时间的经过人的出生死亡事实行为民事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有效民事行为效力待定待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效力待定3、档案法律关系无权代理债务承担无权处分、档案法律关系【课堂练习】【江苏省2006年公共基础B类40题】法律事实有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之分,下列属于法律事件的是()A.人的出生B.行政命令C.地震D.离婚【答案】:C、档案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2、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目标。3、内容:权利和义务(1)公民(2)法人(3)国家机关独立自由,人格化的(1)物(2)行为(3)智力成果、档案法律关系【课堂练习】甲、乙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丙。这样,法律关系的()就发生了变更。A.主体、客体B.内容C.客体D.主体【答案】:D、档案法规与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序号名称制定机关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务院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财政部4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国家档案局5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6苏州市档案条例苏州市人大7南京市档案条例南京市人大8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1、制定机关不同2、表现形式不同3、执行方式不同4、作用程度不同5、实现手段和效力不同档案法学,也称档案法规学,是研究档案法规的产生、发展与实施规律的科学,是以档案法律规范和档案法制为研究对象的科学。1、档案法学的概念1、档案法规的原则、内容、形式、特点、体系结构。2、档案立法、档案执法、档案普法和档案行政法制监督等档案法制问题研究对象
本文标题:第二讲-档案法规与档案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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