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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民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为切实发挥科技对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结合民政科技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民政科技工作形势与需求民政科学技术是指支撑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服务民政对象的科学研究、技术创造和产品开发活动,主要包括民政特殊行业科学技术、民政应用科学技术、民政软科学三个组成部分。民政科学技术是国家科技工作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与民政对象权益息息相关,属于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的基本民生科技。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顺应国家科技体制政策改革,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民政科技工作思路,健全体制机制,夯实能力基础,取得了重大成绩。民政行业科技意识普遍增强,科技领域不断拓宽,科技成果更加丰富,科技机制日益完善,科技实力显著提高,为提升民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进—2—一步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全面加强民政科技工作的重要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工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一系列促进科技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推动实施了科教兴国、科技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国家科技投入大幅度增长,鼓励科技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推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加强,为进一步推动民政科技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外部环境。特别是中央强调科技工作要立足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把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科技在提高医疗健康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更直接为民政科技发展指明了方向,带来了机遇。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民政职能增强和扩展,为推进民政科技工作提供了新鲜课题和广阔空间。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老年人、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不断扩大,迫切需要加强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加大康复辅具产品的自主研发力度,推动康复辅具行业技术全面升级。随着殡葬行业可持续发展需求不断增强,迫切需要大力推进殡葬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建立适合我国实际的殡葬技术体系。随着地名规范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大力推进地名标准化、数据库和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拓宽研究领域,加大成果应用力度,建立系统完备的地名科研体系。随着防灾减灾工作日益繁重,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灾害发生规律和破坏机理研究,努力提高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和应急救助水平,依靠科技创新全面提升我国—3—防灾减灾能力。随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深入,迫切需要大力加强民政软科学研究,为民政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随着社会体制和民政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民政管理与服务由经验型向专业化、标准化方向过渡,工作方式由单一、传统、手工操作型向综合、现代、自动化方向转型,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装备建设由简单、低端、落后型向信息化、科技化、多端化方向发展,对民政科技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当前,推进民政科技工作具备了很多有利条件。各级领导和民政所辖行业对民政科技工作日益重视;越来越多的民政科技项目已纳入国家科技规划、计划和民政工作整体部署;民政科技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机构队伍、基础设施、条件平台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理论研究,民政所辖行业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以及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经验进一步丰富。同时,民政科技工作也面临诸多不足,主要是各级民政科技发展不平衡,多数地方民政部门科研机构少,科研力量薄弱,技术手段和装备水平落后;不同区域科技水平差别较大,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科技应用水平相对较低;防灾减灾、康复辅具、殡葬等传统研究领域力量较强,其他民政领域的科技工作尚未形成优势;发明专利数量少,高水平、原始创新性研究成果不多,民政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技术、重大公益技术研究缺乏,科研成果转化水平总体偏低;科技投入总量相对不足,科研力量尤其是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较少,科研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科研设—4—备还不能完全满足研发需要,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有待深化改革和完善;一些单位和领导还没有把科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一些民政干部职工的科技意识还比较淡薄,科学技术在基层管理、服务单位的普及应用还远远不够。这些问题与不足,需要认真研究、深入分析、逐步解决。推进民政科技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各级民政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一定要抓住机遇,攻坚克难,经过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不懈努力,建立健全引领和支撑民政事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科技工作部署、民政业务工作和民政对象需求,大力推进民政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全面加强民政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民政科技工作保障机制,努力形成事业发展、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体系,为提高民政科技水平、建设现代民政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以民为本、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发展和民政管理服务对象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需求,以履行民政为民职责,—5—实现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主线部署科技任务,依靠科技进步改善民生、提高效率,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民政事业发展与民政科技支撑,加重民政科技在民政工作整体布局中的分量。统筹民政科技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侧重应用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加速民政科技成果转化;统筹民政所辖行业科技与民政系统科技,重点抓好防灾减灾、地名、康复辅具、殡葬、老龄工作等行业特色科技研究,着力推进民政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民政系统所属机构开展的其他科技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判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科技发展趋势,切实把国家关注、社会需要、民政有优势、技术上有基础的项目作为民政科技工作的切入点和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同时,着眼民政事业长远发展,超前部署一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与集成技术研究项目,引领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级、各地实际推进民政科技工作。部属科研机构要在本行业、本领域科技发展中充分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加大行业重大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东部地区要发挥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在科技创新和应用方面先行探索。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要加强适合当地需要的特色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部里要在政策指导、科技立项、人才培养、工—6—作交流等方面加大对地方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注重主体、广泛动员。民政科技工作的主体是民政系统,民政所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及其科技、管理与服务人员。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协调有关方面,加大财政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和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科技队伍成长的良好环境。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创造,广泛动员、充分依靠、大力支持各级各类科技主体选题攻关、发明创造、革新技术、改进管理、改善服务,加快推进民政科技进步。(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掌握康复辅具、殡葬、防灾减灾等领域核心技术,民政特色科技领域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中等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明显提高,主要产品基本满足民政业务工作和服务对象需求。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应用,民政标准化体系基本完善。争取逐步进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行列,实现民政所辖行业没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历史性突破,形成一批设施完备、管理现代、实力雄厚,国内领先、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科研机构。培养10名左右在国内外民政科技领域有重要影响的科技专家,100名左右中青年科技骨干,形成一支学术品德好、专业素质高、研发能力强、团队结构优的创新型民政科技人才队伍。科技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加,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明显改善。民政系统科技布局更加合理,各层级、各区域、各—7—领域科技发展扬其所长,科技在基层管理、服务单位的普及应用水平大幅度提高,干部职工科技意识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基本建成“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民政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支撑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三、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一)防灾减灾。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为提高灾害预防和救助水平,增强防灾减灾决策科学性,有效减轻灾害损失,维护受灾群众权益,促进灾区社会稳定,必须不断加强防灾减灾科学技术研究。1.发展思路。以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满足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应急救助需求为主要目标,坚持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加强自然灾害发生、发展、预警与应急救助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科学技术体系。2.优先主题。(1)自然灾害规律和致灾机理研究。重点研究自然灾害孕育、发生、发展、演变、时空分布规律和致灾机理,巨灾发生规律与机理,复杂环境下灾害链形成机理和预测方法。(2)自然灾害风险防范与管理技术研究。重点研究灾害风险、区域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价方法,灾—8—害风险区划方法,防灾减灾资源规划与配置技术。(3)综合减灾风险管理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研究。重点研究基于地面站网、遥感等多平台的灾害信息立体获取与管理技术,专业灾害监测网络系统之间信息接入技术,多源、海量灾害信息数据快速关联、处理、分析、集成与应用技术,灾害信息数据共享与服务技术。(4)空间科技减灾综合集成应用技术研究。重点研究灾害遥感监测评估技术,灾害应急救助卫星通信保障技术,防灾减灾高技术成果转化和综合集成应用技术,空间科技减灾应用机制与能力保障,减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5)灾害应急保障综合集成技术研究。重点研究灾害应急、保障技术装备,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支撑技术,灾害应急救助多模式、多场景智能决策推理、优化与评价技术,救灾物资出库-调运-接受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技术。(6)灾害综合评估与预警技术研究。重点研究灾害风险评估和早期识别技术、模型和方法,灾害风险预警技术,自然灾害损失评估技术,灾民转移安置、灾民生活救助保障、灾区恢复重建、灾区社会经济秩序恢复重建等方面需求评估方法与技术。(7)数字灾害与虚拟仿真技术研究。重点研究数字灾害理论、技术和方法,灾害过程模拟与现场—9—虚拟仿真技术,可视化环境下的灾害风险评价、应急救助、灾情评估和恢复重建技术。(8)灾害社会响应研究。重点研究灾害链社会响应机制与防控对策,区域灾害管理基础理论与合作机制,跨部门、跨行业灾害信息资源共享与服务机制,灾害风险防范科普、教育机制。(9)灾害交叉学科研究。重点研究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社会保障、自然地理、资源环境、公共卫生等学科或专业理论在灾害管理中的应用。(10)防灾减灾国际合作机制研究。重点研究防灾减灾领域信息交流、科学研究、产品服务、人力资源培训、人道主义救援的国际合作机制。(二)公共地名。我国地名数量庞大,历史悠久,强化地名研究,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对通畅社会交往与信息交流,提高管理效率,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权益,具有长远战略意义。1.发展思路。以规范地名管理、建立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主要目标,深入开展地名基础理论、地名标准化、地名基础数据库、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以及我国海陆边疆、特殊地区、少数民族语、国际公有领域和外国地名研究,不断丰富地名研究内容,拓宽地名服务—10—空间,强化地名科研成果应用。2.优先主题。(1)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技术支撑研究。重点研究地名普查、命名更名、地名标志导向、地名服务软件和系统集成、城乡地名规划技术。(2)海陆边疆及周边地名研究。重点研究我国陆地、海域边疆及相邻国家和地区地名的历史与现状,地名标准化特殊性与处理方法,地名国际争端由来、影响与未来应对策略。(3)特殊地区地名研究。重点研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地名及“一国两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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