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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节选)一、高处作业的概念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作业。国家标准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3.2条规定:高处作业检查评定项目应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作业、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为便于施工操作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发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临边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都须加以防护。因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是建筑业发生率最高的事故类型,排在建筑业“五大伤害”之首,约占各类事故总数的50﹪,目前执行的行业标准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二、高处作业的一般规定1、在策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高处作业。当必须存2在高处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较为广泛,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系挂安全带等各项安全专项措施。为明确职责,在高处作业进行前,须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逐级向有关人员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用品未解决、落实前,不得进行施工。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设备,在投入前要加以检查,验收,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并须定期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作业。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穿防滑软底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易滑鞋,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紧束。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做到高挂低用。操作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5、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清除干净。拆卸下的物体和废料等都要及时运走,不得任意向下丢弃,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中。各施工场所,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件,都要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3落伤人。6、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有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位或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拆除或移位,并在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7、高处作业中应按照气候情况和具体条件,分别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消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雨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隐患应立即整改。8、高处作业的施工及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挂牌标识,明确验收责任人与区域负责人,施工期间还必须按类型逐项加以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并采取分层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排除。9、脚手架塔吊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落实监护人,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三、临边作业防护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800mm时,如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此高处作业均为临边作业。4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①、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卸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基坑防护栏杆设置应根据当地土质情况设置。②、无外脚手的楼层周边,钢结构架体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防护栏杆。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钢构周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或在楼层周边的柱间搭设防护栏杆。五、攀登作业防护(本项目外线铁塔组立、架线施工另有专项技术措施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如梯子)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故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应明确用于现场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可借助于建筑结构、钢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梯子或其它攀登设施。1、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它登高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说明书内作出规定。2、攀登的工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应符合要求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规定标准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5作角度为75º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0mm为宜,不得缺挡。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4、折梯使用时上度夹角以35º~45º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5、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0mm,支撑应采用角钢,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以5m为宜,超过2m时,需加设保护笼罩,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6、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不得手持器物。9、垂直攀登时须设置竖向安全绳配攀登自锁器。作业人员上下攀登时安全带必须挂在自锁器上。5、模板安装拆除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模板安装和拆卸时应设立操作平台或搭设脚手架,不得利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②、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③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④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覆盖。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洞口,应按规范进行防护。拆模高处6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⑤、模板拆卸时应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人监护。拆模后构筑物上形成的临边和洞口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防护设施。6、钢筋绑扎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钢筋绑扎时应搭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②、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走道板。③、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7、混凝土浇筑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②、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③、特殊情况如无可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9、外墙门窗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悬空进行门窗、油漆及玻璃安装作业时,严禁操作人员在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②、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7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固定可靠的物体上。③、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站在窗台上,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九、交叉作业防护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1、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安全防护层。2、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人施工。构件安装时,作业面下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穿行、逗留。设置10m警戒区域,专人看守。3、模板拆除后,临边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4、结构施工自2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5、在建建筑物旁或在塔机吊臂回转半径范围之内的主要通道,临时设施,钢筋、本工作业区等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十、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81、建筑安装施工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应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工程负责人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专项方案及有关验算数据;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及变更记录等。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②、技术措施所有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③、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④、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⑤、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整改修复合格后,再进行查验。施工期内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本文标题: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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