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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工作的现状和发展方向运用典型的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公安边防部队建设的重要途径。典型抓好了,能够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工作有了典型,广大官兵就有了学习的榜样,就有了奋斗的目标,就有了精神的动力。就如何树立典型、推广典型、发挥典型效应,我们结合蹲点工作,在通化支队部分基层单位作了调研,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官兵对抓典型促发展工作普遍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当前,应认真总结抓典型的经验,大力宣传推广典型,运用典型指导工作实践,增强典型的亲和力、吸引力和影响力,把典型树成一面鲜艳的旗帜,以激发官兵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激情,不断推进部队全面建设。一、当前抓典型工作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当前,从总体上看,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各级机关抓典型工作的思路还是比较清晰的,抓典型工作的力度比较大,措施比较得力,为典型的巩固和发展,运用典型引路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做了大量的努力和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部队的全面建设。以通化支队我们为例,近年来,先后涌现出了榆林所、王明辉、祖宏光、宋文韬等许多富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单位和个人。但在调查中也发现,目前,我们在抓典型促发展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1、抓典型是上级领导和机关的事。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官兵认为学典型抓典型是上级领导的事,是机关的事,是走过场,上级怎么安排就怎么办,上级给什么政策,就怎么跟进,因此态度消极,敷衍塞责。2、典型难当。官兵对典型往往比较苛求,一旦成了典型,就不能有缺点毛病,这使人对典型望而生畏,“出头椽子受雨淋”、“枪打出头鸟”等传统观念,使得部分官兵害怕冒尖,不敢当典型。还有的人私心作祟,认为当了典型,万一出了问题,将会成为众矢之的,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当典型危险。3、典型高不可攀与典型是形式。在和基层官兵谈话交流中了解到,部分官兵认为典型高不可攀,学不了,不敢学,产生畏难情绪。与此相反的是,还有部分官兵认为,树典型是政治需要,是照顾出来的,典型是革命战争年代的需要,和平年代没典型可学,没典型可抓,因此不服气,不愿学,产生消极应对情绪。4、抓典型无用。部分单位认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先进典型抓起来、树起来了,宣扬出去了,可是典型总有一天会倒下来,因而产生一种费力不讨好之感。有的领导还认为,典型只是部队整体中很小的一个部分,和其他单位相隔甚远,树起来也起不了多少示范作用,再说,一个支队级的单位成绩不可能以点代面、只以典型来说明问题,关键还要靠其他单位自身抓好建设,只要有其他单位发生了问题,照样总体不达标。5、对典型和重点、试点的概念难以分清。在和部分领导、机关干部谈起抓典型工作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模糊不清的认识,往往会把这三个层次的单位混淆起来,特别是对于典型和重点单位。有的支队在选择和确定典型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全面的认识,认为典型越多越好,因此确定了五、六个单位作为要抓的典型。当然,这三个层次的单位无法完全分开,有的重点单位可以是典型单位,有的试点也可以选择在典型或者重点单位来抓,但它们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区别。所谓典型,就是在部队建设和发展中的某些方面或者某一方面走在其他单位的前头,具有典范性、代表性,能起到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单位或个人。重点,即是指所处地理环境特殊、气候条件恶劣、承担任务繁重、边境敌社情复杂、容易发生问题、起重要作用的单位或个人。而试点,则是部队准备在某方面作出新的部署,而又不宜在全体中铺开,在正式进行某项工作之前,选取一个单位先做小型试验,以便取得经验后再在全体中推广,如政治教育试点、规范化试点、派出所建设试点、后勤建设试点等。典型需要持之以恒地抓,必须常抓不懈才能见成效,而重点和试点则是在部队建设和发展的某个阶段、某个时期内抓。二、对抓典型促发展工作的几点思考新时期的典型应有时代感,既体现先进性,又具有广泛性,可亲、可信、可学。典型不能高高在上,可望不可及,而应在给人以敬佩感的同时给人以亲近感,让典型示范、引领时代精神,倡导创业、创新的精神风尚。抓典型促发展工作是一个既包含典型本身又包含组织推广者和学习接受者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包括确定和树立、发展和巩固、宣扬和学习推广等一系列的工作。在树立和推广典型时,不能把典型经验模式化,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者协调一致、相互平衡,学习推广典型活动才会取得实效。1、如何发现和确定典型。抓好先进典型,对于我们加强部队的全面建设,提高广大官兵的信心,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改进工作方法,勇于开拓创新,实现各项边防保卫工作有新发展,有重要的启迪。发挥典型效应,促进部队全面建设,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确定典型,典型的确定直接影响和关系到典型效应的发挥。典型犹如深埋在深山中的宝藏,需要我们去发掘;又如隐匿在河蚌中的珍珠,需要我们去甄别。在以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为中心的各项边防保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很多,关键是我们能否抱着对部队建设和发展负责的态度去发现典型,总结先进典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公安边防部队基层单位的类型各不相同,先进典型也各具特色。先进典型的产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经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起初只是新观念、新方法、新事物、新发展的萌芽,不注意是发现不了的。发现典型,需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需要有全新的、发展的观念和眼光,需要我们做足够的研究和论证,坚持客观地发现典型而不是凭主观意志办事。在确定典型时还要考虑是否符合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有的单位在过去是典型,但现在不一定是典型;有的单位过去可以确定为典型来发展,但现在不一定能够树成一面旗帜;有的单位现在不是典型,也有可能经过培养,以后就会成为典型;也有的单位现在是典型,不一定就永远是典型,等等。就公安边防部队来说,对于单位典型的确定,要选择那些所处地理位置特殊、驻地条件艰苦、担负任务繁重、敌社情况复杂、历史荣誉丰厚的单位,作为典型来培养和发展。对于个人典型的确定,要选择那些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默默无闻努力工作、扎根边疆无私奉献;驻守在部队一线、艰苦地区;工作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面临着种种考验和诱惑的地方;在边防业务、军事训练、政治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个人。2、如何发展和巩固典型。一旦典型确定了,就需要花大力气、花硬功夫来培养;需要常抓不懈,领导和机关干部蹲点指导、帮扶;需要指方向、教方法、压担子、传经验,在政策、物质、人力、技术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和支持,帮助典型日臻成熟和完善。积极稳妥地培养和发展典型,保持典型的先进效应,是抓典型工作的重要环节。先进典型代表着事物发展的方向,但又不可能尽善尽美,因而需要关心、帮助、扶持和引导,而不是求全责备、吹毛求疵。坚持不懈地抓典型、树立典型,必须首先坚持摒弃“假、大、空”的做法,不搞所谓有“高、大、全”。培育典型是一个复杂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培育典型的过程中,要把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结合起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典型具体培养,要始终坚持树立典型要有个性、有代表性,富有吸引力、感召力,突出特点、突出闪光点。典型之所以成为典型,是因其在某个领域、某项工作、某一方面或者某些方面做出了明显的成绩,取得了突出的经验,而为官兵所接受。典型树立起来了,需要加以巩固,保持先进性,不断有新的发展。典型被树起来后,要敢压担子,不搞迁就照顾,让其苦练“内功”,促使其在软、硬件建设方面都能真正摆得出、过得硬。一方面要积极为典型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提高典型单位官兵的信心和激情,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在各方面有新的发展。另一方面,上级机关要经常派出工作组到典型单位蹲点,帮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寻找新的起点,提出新的更高的奋斗目标,不断推动其有新的进步。抓典型是为了宣扬典型,用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教育官兵,推动工作。宣扬典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实在在地进行宣传,而不是随意拔高,不能为了把典型宣扬出去而不顾客观事实,搞得高大完美,搞得笔上生花,成为“写”出来的典型、“吹”出来的典型,这样只能是“墙内开花墙外香”,知情的人必然不服气,被宣扬者也会十分难堪。在宣扬典型的时候,要注意把发挥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与借助外力有机结合起来,采取个别宣传、重点宣传、集中宣传等方式,积极宣扬官兵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使得墙内开花既“墙内红”又“墙外香”。3、如何推广和运用典型,充分发挥典型效应。树立典型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就必须推广典型,让典型走下“神坛”,走进生活,贴近群众,用典型这个“点”创造的经验指导、推动“面”上的工作,激发广大官兵的学赶热情,不断推动部队建设上新台阶。要充分发挥好典型的作用,还得组织好对典型的学赶活动,注重科学推广,使先进典型不“一枝独秀”。一是要注重让典型在本单位首先推广。对各单位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必须首先在单位内部进行宣传推广,组织好学典型、赶典型活动,使之得到肯定,真正达到叫得响、立得稳,再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学习推广。二是要注重组织对口学习。选择典型要有先进性,又有针对性;既有先进单位又有优秀个人;既有干部又有战士;要有担负各种不同任务的不同类型的典型。然后按不同类型的单位和人员组织对口学习,加强分类指导,使之感到亲切动人,易于接受。三是要坚持典型推广的经常化。在工作中要做到发现一个典型,推广一套经验。推广典型要坚持经常化,不能“一阵风一阵雨”,领导重视的时候抓一抓,上级追的时候搞一搞,走过场,追求形式主义,搞形象工程,经不起考验,要形成制度,坚持常年抓,确实把经验向深层次推广,加速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进程。四是要把先进典型办成培训基地。要充分利用先进典型单位的优势,组织有效益的学习培训,召开现场会,让官兵身临其境,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介绍、亲身体会等方式,开阔视野,振奋精神,查找自己与先进典型之间在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方面存在的差距,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五是要注意不要一味地把先进典型固定化。我们在发展和巩固老典型的同时,要善于和注重发现新的典型,要树立发展的观点、变化的观点,不搞绝对化、凝固化。不能认为一旦成了典型,必然年年先进,永远先进,这既是对典型的苛求,也会挫伤广大官兵的积极性。老先进、老典型被后来者追赶上,这是部队整体发展的表现。因此,在组织向典型学习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各个时期、各个阶段、各项工作中的佼佼者,及时加以宣扬推广;要利用“五·四”、“七·一”、年终总结评功评奖等机会,表彰在部队各方面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老先进、老典型,在工作上不能一味地“保”,靠单纯地保是保不住的,要在“创”字上下功夫,只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不断前进。六是要看本质、看主流、学精神实质。在学习推广过程中,不能盲目攀比,不能机械模仿,不能生搬硬套,要看到典型在本质上的东西,看到典型好的方面,在学习精神实质与结合本单位实际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上见成效。
本文标题:典型工作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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