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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政发〔2011〕46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中小企业是丰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一轴两带四区”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丰台强势崛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O11〕17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在保障改善民生、推动技术创新、优化经济结构、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促进中小企业科学发展(一)强化对中小企业的科学引领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中小企业科学发展为核心任务,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完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融资环境和空间环境。应对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向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及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现代商贸等产业的高端发展、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和绿色发展。(二)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结构调整努力转变中小企业发展方式,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中小企业的科学发展。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环保、金融、土地等手段,控制和淘汰低端产业。二、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三)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设立1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连续五年每年递增200万元。重点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包括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技术平台、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和中小企业上市补助、中小企业融资(创业投资、担保、贴息、风险补偿金等)能力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项目扶持、中小企业协会和创新联盟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宣传和创新成果推介等七个领域;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各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资金的2统筹。协助中小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北京市的专项资金。(四)认真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要求,落实对于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的进口关税政策;落实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延缴政策;落实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营业税、增值税优惠政策。(五)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断完善我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制度。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六)提升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为中小企业的设立、生产经营等提供便捷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及其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规范执收行为。设立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完善监督制度。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七)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能力,将区诚信佳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规模增加至3亿元,单笔融资担保贷款额度增加至3000万元。创新担保机构运作模式,鼓励驻区担保机构与3银行加强合作,创新融资产品。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将享受贷款贴息和保费补助的范围扩大到本区小额贷款公司和驻区担保公司。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区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八)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对我区新兴产业和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本地创业投资企业的组建。积极引进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对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扶持,推动企业与国内外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对接。对企业完成上市辅导期和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新兴融资方式,并纳入财政贴息补助政策范围。(九)继续改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服务鼓励银行延伸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服务网点,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规模。鼓励金融机构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作用,鼓励新设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断扩大小额贷款资金规模。努力探索融资租赁、典当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用模式。(十)巩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区内企业及4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努力改善融资外部环境,对模范守信中小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并不断扩大征信产品的使用范围。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空间支持(十一)建立一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按照“一轴两带四区”的产业空间布局,建设一批土地高效利用、公共设施齐全、配套服务完善、带动作用明显的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利用现有闲置的商务楼宇和工业厂房等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支持大学科技园、专业化产业基地、农民就业基地等项目配套提供创业孵化场所,支持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各类技术发明人等自主创业。建设国家、市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十二)打造一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制订产业专业化布局指导政策,推进中小企业在功能区、发展带、特色产业聚集地等的集聚发展。围绕我区主导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商务楼宇,完善服务功能,引导知识服务型、文化创意型、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集聚。支持具有产业链协作配套关系的中小企业加强空间集聚。引导镇村企业有序转移与集聚发展。五、提高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水平5(十三)构建中小企业服务网络构建区域和行业全覆盖的中小企业政务服务体系。拟成立丰台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服务工作;在街乡镇、功能区、产业集群地推行“门户型”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大资源集成力度,建立协同服务机制,重点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情况反馈、权益保障、帮扶受理等各项服务工作。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信息化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十四)建设一批专业化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以服务外包为基础,以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为纽带,通过资格认定、业务委托、服务采购、奖励资助等方式,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区配套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与相应设施,引导社会优质资源入驻,提供创业辅导、市场开拓、项目包装、融资担保、技术支持、工商税务、商标专利、法律咨询、人才培训、信息化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十五)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实验室,建设一批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究、试验与检验检测等支持。支持技术转移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人才、技术需求发布平台,建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发布机制,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引进、使用、交易等活6动。(十六)支持中小企业加强联盟协作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支持大企业通过协同研发、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设备、资金和市场支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产学研用等各类产业联盟。鼓励中小企业之间通过兼并重组、联营合作等方式加强优势资源整合。六、提升中小企业的综合经营水平(十七)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管理咨询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健全财务控制制度,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增强品牌营销和风险防控意识,提高经营服务能力。对生产经营已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非法人企业,积极引导其向法人企业转变。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变,优化企业组织形式,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十八)鼓励中小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品牌意识,鼓励中小企业争创国家和市级品牌。逐步建立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的奖励制度,并优先列入获得区内各部门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市区各种展览展销推广活动。(十九)推进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7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组建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创意工作室,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联合体,共同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引导中小企业立足产品创新,实施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应用及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我区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市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和行业标准制定。逐步建立对中小企业创新的补助补贴政策。(二十)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充分利用区内高等院校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条件,发挥职业培训机构、服务平台和行业协会的优势,支持中小企业建立与大专院校、职业院校之间灵活的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广泛开展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职业技能等各类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高端人才、专业技能人才到中小企业兼职,提供技术指导。支持中小企业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二十一)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服务平台、产业联盟、创新型服务组织为依托,支持建设行业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企业发展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应用信息化技术加强企业管理,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二十二)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广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指导,增强中小企业知识8产权保护意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中小企业商标、著作权、发明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依法保护自主创新成果。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利查询、申报指导、专利维权、诉讼代理等服务。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七、完善中小企业工作的协调保障机制(二十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组织领导成立丰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委办局的主管领导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资源整合和政策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牵头制定中小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二十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导根据中小企业不同发展类型、阶段和规模等特点,建立健全分类指导机制。加大政策集成力度,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支持一批具有良好前景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成功培育一批具有技术远见和集成能力的高技术重点企业。(二十五)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机制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信息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中9小企业的运行分析,包括规模以下企业的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中小企业发展数据及发展报告。本意见自2012年1月10日正式实行。附件:各部门主要任务分工表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主题词:综合企业发展意见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群团组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2月8日印发10
本文标题: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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