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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ZJ-PD-13-03内部审核检查表审核依据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审核时间内审员审核要求审核内容涉及部门或岗位审核发现结论4要求4.1机构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1.查检验检测机构母体单位是否为独立法人单位。2.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非独立法人的机构设置,如有,确认是否经过母体法人单位进行授权,并承担检验检测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设立组织机构,并将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通过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2.查看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场所,确认是否满足检验检测工作开展需求。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向社会发布公正诚信承诺。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检验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相关程序。2.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风险分析程序,是否对潜在发风险点进行分析并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3.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对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要求其承诺仅在同一机构从业。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储存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并按照程序要求执行。是否在整个检测检测过程中保护客户秘密。审核要求审核内容涉及部门或岗位审核发现结论4.2人员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检验检测机构中素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公正,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人员管理程序。2.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与检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查人员管理程序中是否对职责和权限予以明确,是否对人员进行监督。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b)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c)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d)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e)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全过程;f)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g)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h)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i)提升客户满意度;j)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通过文件的形式明确其管理层的范围。2.查管理层是否建立管理体系就包含通用要求中所规定的承诺要求。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类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任命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且技术负责人能力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职称或同等能力。2.查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管理人员是否指定代理人员。4.2.4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1.查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是否具备相关能力并通过资质认定部门批准。2.查部分报告,确认是否存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或者授权签字人签发其非授权领域的报告情况。审核要求审核内容涉及部门或岗位审核发现结论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能力确认并授权。2.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任命具备能力的人员担任监督员,并制定监督计划对检验人员进行监督。4.2.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人员培训相关程序。2.查是否制定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并实施,且计划内容与机构任务相适应。4.2.7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记录包含能力要求的确定、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监督、人员授权和人员能力监控。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技术档案,并保存相关培训、教育和监督等记录。2.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授权检验人员开展相应的工作并对能力进行监控。4.3场所环境4.3.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上述场所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1.查检验检测机构场所是否为固定场所,且对场所有支配权。2.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对环境条件要求的程序。4.3.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测或抽样的情况,如有,确认是否制定文件保证满足标准要求。4.3.3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对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定期监控并记录。4.3.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良好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使用和进入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内务管理程序。2.查实验室现场,确认实验室分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互不相容的区域相互干扰的情况,如有,是否进行有效隔隔离并避免交叉污染。3.查检验检测是否对进入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加以控制。审核要求审核内容涉及部门或岗位审核发现结论4.4设备设施4.4.1设备设施的配备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设备包括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a)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c)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d)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1.查检验检测机构配备的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要求。2.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租赁的仪器设备,如有,确认是否满足通用要求的相关规定。4.4.2设备设施的维护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2.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制定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计划并实施,同时保持相关记录。4.4.3设备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核查、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以便使用人员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的状态或有效期。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设备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过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针对校准结果包含的修正信息或标准物质包含的参考值,检验检测机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仪器设备管理程序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2.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程序,查是否制定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计划,对通过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是否对检定/校准证书进行确认,确认其有效性。3.查是否对经过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加贴“三色标识”来识别相应的状态。4.查对于无法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是否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标准或审核要求审核内容涉及部门或岗位审核发现结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数据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实验室间比对试验的方式进行溯源。5.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期间核查程序,查是否制定期间核查计划,且计划内容覆盖相应的仪器设备。查在期间核查过程中如果相应仪器设备的校准结果包含修正信息或标准物质包含参考值,是否能够得到有效利用。4.4.4设备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行正常维护。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对仪器设备和相应的软件进行登记管理。2.查仪器设备是否建立唯一性管理标识,大型仪器设备是否授权主要操作人员,且相关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具备操作仪器设备的能力。3.查是否存在仪器设备外借的情况,如有,查是否对归还后的仪器设备的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4.4.5故障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查是否存在仪器设备故障报修的情况,如有,查阅相关维修记录,确认报修期内是否对仪器设备停用,并加贴停用标识,且标注停用日期。仪器设备修复后是否进去重新检定/校准并确认其有效性。4.4.6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标准物质应尽可能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1.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标准物质管理程序。2.查制定的年度期间核查计划中是否将标准物质纳入期间核查计划,并对标准物质的外观、状态进行确认并记录,必要时通过检测手段测试标准物质的有效性并保存记录。审核要求审核内容涉及部门或岗位审核发现结论4.5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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