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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或期指。它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品种,是金融期货中历史最短,发展最快的金融衍生品。目前股指期货作为国际资本市场成熟的风险管理工具,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股指期货,就是以股市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后的股市指数价格水平,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将其对整个价格指数股票市场的预期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的过程,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来相互抵销的。股指期货是期货的一种,期货可以分为大致两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金融期货中主要品种可分为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典型案例之一,英国巴林银行倒闭案一、事件概况里森自1995年起,担任巴林银行新加坡期货公司执行经理,李森的工作,是在日本的大阪及新加坡进行日经指数期货套利活动。同时一人身兼首席交易员和清算主管两职。有一次,他手下的一个交易员,因操作失误亏损了6万英镑,当里森知道后,却因为害怕事情暴露影响他的前程,便决定动用88888“错误帐户”。而所谓的“错误帐户”,是指银行对代理客户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经纪业务错误进行核算的帐户(作备用)。以后,他为了私利一再动用“错误帐户”,创造银行帐户上显示的均是赢利交易。当他认为日经指数期货将要上涨时,不惜伪造文件筹集资金,通过私设账户大量买进日经股票指数期货头寸,从事自营投机活动。然而,日本关西大地震打破了李森的美梦,日经指数不涨反跌,李森持有的头寸损失巨大。若此时他能当机立断斩仓,损失还是能得到控制,但过于自负的李森在1995年1月26日以后,又大幅增仓,导致损失进一步加大。1995年2月23日,李森突然失踪,其所在的巴林新加坡分行持有的日经225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超过6万张,占市场总仓量的30%以上,预计损失逾10亿美元之巨。这项损失,已完全超过巴林银行约5.41亿美元的全部净资产值,英格兰银行于2月26日宣告巴林银行破产。3月6日,英国高等法院裁决,巴林银行集团由荷兰商业银行收购。这笔数字,是巴林银行全部资本及储备金的1.2倍。二、给予的启示第一,投资者必须控制好风险。里森期货交易亏损的直接原因是对市场行情判断的失误,他认为日本经济在关西大地震后会马上恢复过来,而事实上日本经济已积重难返,关西大地震加快了日本经济的下滑,日经225指数从1995年1月初的19500点,已下跌到2002年初的10000点以下,而美国一些对冲基金在1990年初日经225指数达到39000后就一直抛空,获利丰厚。当然里森如果意识到行情判断错误,能够控制好风险,及时止损,也不会出现风险事件,但里森相反,孤注一掷与市场进行对赌,试图使大市反转,最终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倒闭。第二,金融机构内部建立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从巴林银行新加坡期货公司开始交易的第一天到其倒闭之日,里森一直既是前台的首席交易员,又是后台的结算主管,这两个至关重要的岗位,都是由里森一人把持,为其越权违规交易提供了方便。当1994年8月,内部审计人员指出该期货公司没有实行岗位制约的严重性时,巴林银行集团高级领导层漠然视之。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内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该公司长期以来使用“88888”账户进行越权违规交易以及严重亏损的问题。这些都充分暴露了巴林银行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许多漏洞。第三,必须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由于里森业务熟练,被视为有才干的人,对其委以重任,却疏于监管,甚至当问题隐隐暴露出来后,管理层也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使事态逐渐扩大,导致银行的倒闭。巴林银行倒闭案给予了我们很多的启示,使大家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同时也联想到我国的股指期货市场。自1993年在海南证券交易报价中心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失败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又经过了13年的发展,到今天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这13年中,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上市公司数量由1993年的175家增加到2005年底的1391家,市值总额最高也曾超过4.3万亿,投资者人数更是达到了7300多万。这种超常规的发展,在为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同时,也为证券市场今后进一步的发展埋下了很多隐患。比如现在困扰市场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大量上市公司业绩造假问题,上市公司给投资人现金分红比例太低的问题,股权分置问题等,都是因为市场发展速度太快,没有及时解决而积累了下来。这些问题的存在,使证券市场的基础很不稳定,主要表现为整个市场投机气氛浓厚,股票价格大起大落。以上证指数为例,在94年2月只有325点,到2001年6月上涨到2245点,7年时间涨幅590%,到了2005年6月,又跌回到了998点,跌幅56%。而深成指自96年1月的924点涨到97年5月的6103点,更是创下了一年半时间涨幅560%的记录。如此剧烈的价格波动,使投资者承受的投资风险很大。尤其是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投资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由于其入市资金规模大,进出市场时间周期长,一旦市场因出现系统性风险而下跌,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他们急需市场能够推出避险工具,以回避可能发生的损失。在此背景下,提出在我国开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呼声日渐高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市场,从如巴林银行倒闭案等事件中,看到对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管理缺陷,遂制订了我国的管理制度。(1)、保证金制度(2)、价格限制制度(3)、限仓制度(4)、大户报告制度(5)、强行平仓制度(6)强制减仓制度(7)、结算担保金制度(8)、风险警示制度。我国股指期货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外部环境的条件并不十分适合(1)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制订滞后,并没有前瞻性的法律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初就制定出来,股指期货交易缺乏法律保障。(2)市场运行的技术和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尚不成熟,在基础条件上制约着股指期货的健康发展。(3)我国政府所属机构监管体系并不完善,风险监控的水平还有待提高。(4)高级金融人才培养严重滞后,并且大量精英人才流失于海外资本市场。。(二)市场不成熟(1)证券市场化进程缓慢,市场所具备的先进功能平不能有效发挥。(2)证券市场效率低下,证券市场价格无法真实地反映市场真实情况(3)上市公司舞弊行为严重,信息发布失实股票作为一种高度信息化的金融衍生工具,在交易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4)股权结构分裂,股票指数失真。四、通过国际经验分析对我国股指期货各个环节完善的帮助我国股指期货市场还处于起步的发展阶段,其中出现的问题在早期也一定在现如今的成熟市场上出现过,所以我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再结合自身特点与实际情况寻找出一条合适的解决途径。(一)完善股指期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我国政府监管应重视法律法规的应用,减少行政命令,综合应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实现股指期货市场在法律范围内的自我调节。而要实现这些目标,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实现完善监管模式的必要前提。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制定股指期货交易法律,以保证监管框架的一致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在制定法律时同时要注意法律条例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二)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国外的行业协会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主要协助政府监管股指期货市场,行业协会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并且跨过政府直接监管一部分的交易,如监控旗下企业的财务,仲裁各公司之间的纠纷。同时行业协会也应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建立与政府制度相配套的行业自律条例。强化对旗下企业的管理与制约,发挥协会自身的自律作用。(三)加强交易所自身的监管职能交易所是股指期货交易组织者和市场管理者。它通过制定场内交易规则,监督市场的业务操作。通过分析国外经验得出交易所应加强市场信息披露,加强市场信息透明度,保证股指期货的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还有应实行交易所交易与监管职责分离。(四)加强投资者自身对于风险的控制对股指期货市场由于各种不完善所引发的风险,投资者可以对自身的内部管理,减少损失发生概率。而各个机构自身也应加强对投资者期货期保值的培育,从而让更多类型更多数量的合格的投资者参与到我国股指期货交易中来。优化市场投资者结构。(五)加强从业者素质水平的培养,加强投资企业自身法制意识教育股指期货属于高风险,高专业化,高智力化的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尚属新兴事物。须有一批既具有金融经济知识理论基础,又有计算机,数理,外语基础的复合型人才。从而对股指期货的应用充分发挥其趋利避害的功效,在市场上实现多方受益。五、总结综上所述股指期货作为一种在我国新兴的金融衍生工具,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规范和金融国际化的进一步增强,其交易流程,专项法规,从业者素质,行业结构必将得到大幅度的水平提升。只要我们虚心接受国外经验,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身特性,结合自己特点。股指期货交易必然会出现一个优良的内外环境。交易水平,交易份额,交易重要程度必将得到提升。股指交易一定会在国内呈现一派繁荣景象。
本文标题:金融衍生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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