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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西溪中学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促进我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文件规定和要求,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2〕297号)、《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综〔2013〕24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文〔201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构建安全和谐校园为目标,以遏制、防范事故发生为重点,以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为着力点,组织动员学校全体师生、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安全发展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体师生、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好转。二、创建目标我校创建“安全发展学校”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底,通过“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考评验收,安全教育和管理状况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一)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二)师生各类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进一步减少师生伤亡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我校和谐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师生各种非正常死亡数控制在泉州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以内。(三)全体师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大力宣传《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学校安全政策法规,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开设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做到课时、教师、教学资源“三落实”,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开展率达到100%。三、创建措施(一)深化宣传部署。及时全面将创建安全发展学校的目标、要求、措施传达部署到全体师生,覆盖到每一位师生,知晓率达100%。充分运用学校报刊、电视、网站、板报、宣传栏、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各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二)推进安全管理精细化。根据《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等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一整套精细化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强化精细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校(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规范管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把创建“平安先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发展学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全过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夯实精细化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三)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完善预警通报、督查通报、排查整改、检查“回头看”、落实反馈等工作制度。经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安全发展学校”创建工作等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高标准落实。(四)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一岗双责”,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五)落实保障措施。我校将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制订工作方案,将创建任务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要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四、创建内容(一)完善师生安全教育体系1、强化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课时,每两周一节,一年不少于12课时,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安全教育课,做到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检查、有落实,让学生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同时,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课程资源开发及教学教研活动,增强教育实效。2、强化校园安全宣传。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广场大屏幕、宣传资料、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校园安全社会宣传教育,普及学生防溺水、防火安全、防自然灾害、食品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督促指导各学校落实演练制度,每学年至少要开展2次以上应对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学校利用课间、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等方式经常性地开展不做预先设计的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事故处置能力。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和“安全生产月”,以及其他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故的发生。3、强化安全知识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实施方案》,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师资和培训经费。4、构建校园安全文化。继续会同文明办、消防、公安、地震等部门,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校”、“交通安全示范校”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依托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或其他社会教育资源,建立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基地。(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1、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贯彻落实《西溪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每月必须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并建立台账档案管理;加快学校安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标准化评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等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2、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制度。我校将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析报告制度,对重大的一时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三)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1、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并明确相关处室、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职责。充分整合我校内的各种资源,组成以青年教师、志愿者等为基础的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2.做好预案编修和应急演练。依法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作为教育系统安全标准化建设考评的前置条件之一,督促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我校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推动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3、完善应急保障系统。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建设集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救援指挥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并利用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卫生、消防、通讯、地震、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定期检测应急救援资源的状况,确保预警、报警、警报、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报送快速、准确、顺畅。(四)强化安全保障体系1、加强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2、持续加大安全教育和管理投入。切实保障公共安全所需经费,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治理、防护设施设备建设、表彰奖励等必要的投入。(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体系1、强化学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学校安全政策法规,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安全教育和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必须亲自组织达标创建工作、必须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必须健全管理制度规程、必须坚持带班值守、必须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必须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必须提高学校本质安全”的要求,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加强和创新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继续完善学校安全常规工作“六个一”制度。即:每日一记录、每周一汇总、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督查、每期一分析、每年一考评。根据《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建立健全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值班制度、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及整改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样和记录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等一整套精细化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安全有序”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形势,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和管理形势分析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局(校)务会议,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和部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4、强化安全工作的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考核奖惩、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一票否决权制”执行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与“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五、实施步骤“安全发展学校(单位)”创建活动从即日开始,到2015年底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上旬前)我校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工作氛围。第二阶段:申报创建阶段(2013年5月—2014年12月底)我校将《泉州市教育系统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备案表》(附件3)于2013年9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申报备案,同时,我校将分别按照《泉州市教育系统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考评标准》(附件6、7)的内容要求,开展为期1年以上的安全发展学校创建活动,结合“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安全发展学校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3月—2015年12月底)我校将对照《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考评标准》开展自评,自评合格的,分别填写《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评定申请书》(附件4、5),分别向南安市政府安委会(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教育局提出考评申请。第四阶段:持续改进阶段(2015年3月以后)取得“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单位)”称号后,要巩固提高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水平。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分别向泉州市教育局及南安市教育局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情况,期间若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状况出现大幅度反弹,泉州市教育局及我局将撤销其“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单位)”称号,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从2015年1月份开始,泉州市教育局及我局每年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取得“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单位)”称号的学校(单位)持续改进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单位)”称号有效期三年。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安全发展学校”是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本质安全发展能力、促进全市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安全创建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强化协调配合。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要坚持学校校长总负责和各相关处室联合行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以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强化考评奖惩。我校将把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范围,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对在2015年底前获得“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单位)”称号的学校(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在2015年底前没有通过“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单位)”考评验收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四)
本文标题:南安市西溪中学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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