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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恒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QW/SJ//C—2017标题:车间停产、启动管理制度页码:第1页共1页一、目的:建立洁净车间停产、启动管理制度。二、范围:洁净车间的停产、启动过程。三、责任者:生产技术部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四、正文:4.1车间停产前,应进行如下几项工作。(1)按《生产车间清洁消毒标准操作规程》和《工艺卫生制度》的要求对生产所使用的房间、设备、器具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对整个洁净区进行一次消毒。(2)关闭所有生产设备的供水、电源、用汽的开关。(3)将车间内剩余物料封口并退回仓库保存。将其他生产器具按标识摆放整齐。(4)关闭空气净化系统,并填写仪器设备停用申请。4.2停产后的车间需重新生产前,必须进行如下几项工作。(1)按相关的操作指南对生产设备进行空运转及检修、维护,并填写相应的记录。(2)按《生产车间清洁消毒标准操作规程》及其他相关制度对生产车间顶面、墙面及地面彻底地进行一次清洁和消毒。(3)根据《工艺用水规程》对工艺用水所用制水设备的滤芯、纯水箱、输水管道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填写相应的记录(4)在完成生产车间的清洁和消毒后,打开紫外灯和臭氧,对车间空气消毒24小时。若停产12个月以上,需要使用甲醛对生产车间进行熏蒸,根据《洁净室(区)甲醛熏蒸消毒标准操作规程》来执行。(5)启动空气净化系统,按《空气净化系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和规程进行操作。4.3车间重新启动前的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完成后,通知质量管理部,由其进行环境检测,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量管理部门需对环境是否符合标准作出再验证。4.4质量部的环境监测结果合格后,根据工艺流程进行试生产操作。对试生产过程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4.5试生产合格后,可正常生产。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本文标题:车间停产、启动管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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