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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一、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由来和发展由来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二)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和同事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法人不是人,是个人组织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对外叫法定代表人法律特征:1.双方式;多方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2.合法行为是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并以合法的行事的发成的协议。因而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可以取得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如何理解?答:①合法有效的②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③对合同当事人意外第三人的约束力意义(合同不光约束两人,也要约束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国家强制力对合同的保障④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处理双方纠纷的根据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根据协议与义务,一致的原则而进行的民事活动,除法律特别规定以外实行平等、互利、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约束力,又有强制力。(三)合同法的概念及调整范围概念: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P18)是指合同立法的指导思想以及调整民事主体间合同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和准则,其贯通于整个合同法律规范之中。合同法首条原则:①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合法原则自愿原则内容包括:①订立合同自愿②选择相对人自愿③决定合同内容自愿④变更和解除合同自愿⑤选择合同方式自愿⑥解决争议的路径自愿(协商、调解、仲裁、诉讼)2二、合同的订立(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资格1.权利能力与能力。①权利能力(权利资格)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②行为能力:民事主体依法独立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权利能力是行为能力的前提条件,但有了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2.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①公民的定义:具有一国国籍并在法律上享受承担依法义务能力②公民权力开始和终止③公民的权利能力:1.广泛性。2.平等性。3.真实性。(二)公民的行为能力规定:①年末满十八岁成年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②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具完全行为的人;③十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④十四岁以下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⑤精神病患者,无行为能力的人。3.法人★(1)法人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有两大类:①企业法人②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简答】:法律特征四点:①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含义;论述;1.特定的名称和固定的所在地。2.自己的领导或执行机构。)②有独立财产或独立的预算;(论述:1.独立财产;法人对自己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2.独立预算;开支有国家财政拨款的。)③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论述:如何理解以自己的名义(大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答:以法人本身统一组织的名义。)④依照发行程序成立。【代订合同委托书】★代订合同委托书:(草拟)★被代理人:(写全称)名称:XX地址:X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XX职务:XX电话:XXXXX★代理人;姓名:XX职务:XX电话:XXXXX★代理事项:到XX单位签订XXXX合同3★代理权限:标的(物品),数量,价格,质量。★代理有效期限:从XX年X月X日起、到XX年X月X日止。★被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委托日期XX年X月X日(二)合同的主要内容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址①要写合同全称,不能写简称。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党委书记,经理不是)签约人、公章(业务科,财务科,不行)2.标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①标的包括(杂货,劳务,工程项目等)比如借款合同(钱)物:禁止流通物分为三大类一类:工地;森林;草原;矿场;水流;大型水利工程和军事设施等。二类:禁止私相买卖的;外币;剧毒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走私物品;淫秽物品。三类:与人民财产安全关系重大物品;军用武器;器材设备等。②劳务:是指用自己的设施为对方提供工作成果③工程项目:具体(商品;品名;品种;规格;型号;商标;花色;产地;出厂日期等)(述语三个以上的)标的3.数量:是指用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箱、捆、件、把、打)没有计量单位的,明确其中数量。4.质量:是指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优劣程度。→是合同非常重要的条款。(1)技术标准:①国家标准;简称:国标,国优②部颁标准(专业):——部优产品③企业标准④协商标准:立标封样(制作样品)(2)包装标准(3)验收方法:①数量验收(数量不足不动)②质量验收:1.感官检验。2.理化检验。3.商品取样“捡样验收”。4.破坏性验收。5.价款或报酬价款指货物的代价。价格:①国家定价②市场价★合同主要条款:实质性条款或必备条款三、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订约提议阶段)(1)要约的含义及生效要件含义: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叫要约。提出订立合同的一方叫做要约方人,另一方叫受约人。生效要件: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2).表明经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2)要约邀请:①价目表。②拍卖公告。③招标公告。④招股说明书。⑤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根据具体内容定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符合条款规定为要约)4(3)要约的生效:要约的生效时间:投邮主义到达主义:到达受要约人范围生效。了解注意:受要约人了解才生效。我国采用到达主义。(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A.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发出邀约以后在邀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刚刚到达受要约人时,又撤回了自己所发出的要约。B.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发出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又撤销了自己所发出的要约。★不能撤销要约的原因: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能撤销的。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能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5)要约的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2.承诺(接受订约提议阶段)(1)承诺的含义及生效要件含义:合同中的承诺是只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生效要件:①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做出。②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③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作出。④承诺的内同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主要指实质性条款不能改变)(2)承诺做出的方式(口头,书面形式)承诺应当通知方式作出,最好以书面形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承诺的。(3)承诺的期限合理期限(信件)如果要约方承诺期限受约方逾期承诺?(4)逾期承诺(两条都答)①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承诺合同无效。②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这种情况合同生效。(5)承诺逾期到达①首先合同有效;②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承诺的除外。★承诺能撤回,不能撤销,通过解除方法来解除合同。为什么不能撤销?谁最后答应的就是承诺方,对方就是要约方。五丶格式条款(标准化合同)51.格式条款的含义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为对方协商的条款。①公共事业(水电,煤气)②交通运输业2.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责任(合同法第39条)①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②要履行提示或说明的义务。3.格式条款的无效①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无效合同的表现)②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1.)造成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的④加重对方责任的⑤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4.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六、缔约责任1.缔约责任的含义: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为过错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2.缔约责任的条件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七大行为。④在缔约过程中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七、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1.合同的生效的含义:合同所产生的法律上约束力,就生效了。2.合同生效的条件①行为人必须有行为能力(主体合格)②意思表示真实③内容合法。3.特殊生效条件的合同①附条件的合同②附期限的合同A.阻止滥用条件,不正当的组织条件成就B.如果不正当的促进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二)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的含义: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不具备法律的生效要件,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2.无效合同的规定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6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③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三)可撤销合同1.合同成立以后:①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②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未被对方意志而订立的合同。(撤销时间:一年以内提出。)(四)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产才处理)前提:必须存在的。2.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财产数量直接减少,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4.追缴财产(两种情况:①恶意串通;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方故意,另一方是非故意)(附带民事赔偿)追缴两部分财产:①已经取得的财产②约定取得的财产四、合同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含义: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或已完成的合同义务,是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行为。(二)合同履行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实物履行原则)按标的交付不得只对标的而言的,不能任意更改标的,也不能用其他东西代替。不按原标的交付的A.法律上不能履行B.事实上不能履行C.坚持实际履行费用过高D.种类物灭世E.债权人在合理期内未要求实际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是合同以外的。3.协商旅行:法律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补缺,互相协商相互合作。(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含义: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2.性质:①单务合同(遗嘱合同)不适用②双务合同(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的)只适用于对抗问题。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合同效力的表现,它们的行使只是在一定期限内中止履行合同,并不是消灭合同的履行效力,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仍应履行其债务,所以这种抗辩权对当事人是一种保护措施,免去自己履行后,得不到对方履行的风险,是对方当事人产生及时履行提供担保的压力,所以它们是一种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3.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内容①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7②后履行抗辩权(是指依照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③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双误合同当事一方依据合同规定须先履行在相对人难以做出对待履行以前,有权拒绝先做履行)★先履行违约是后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风险: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论述】论合同履行抗辩权?答:①含义;②性质;③内容三个概念。(四)合同保全1.含义: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律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2.代位权(简答题概念及生效要件)①代位权含义: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而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人债权保障的权利,不是请求权。②代位权的发生要件: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2.债务人遇怠于行使权力。3.债务人已限于迟延。4.
本文标题:合同法笔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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