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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1-01-015地块控规调整论证及方案征集意见的公示为了执行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相关规定,履行规划公众参与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现将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1-01-015地块调整方案公示如下:一、调整的对象01-01-015地块位于临夏市最西侧,大夏河以北,东临环西五路、南临河州大道。用地面积215821平方米,该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现状为空地。本次控规局部地块调整对象为《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于2017年编制完成。调整涉及01-01-15地块。二、调整的必要性1、地块用地性质对应的开发强度控制指标较低01-01-015地块在规划中确定的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现状为空地,属于新建建筑。(1)按照《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百一十四条,新增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原则上按照下表进行控制,面积较小的地块或旧城改造地块可适当放宽标准。规划范围内各地块指标详见下表: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商业用地0.8-4.040-5020-30新建高层建筑高度主要控制在60米以内,最高不得超过100米。(2)按照《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中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商业建筑控制指标如下:建筑类别建筑密度容积率商业建筑低、多层≤35%≤2.5高层≤35%≤5.5(3)参考临近地块,即01-05-098地块,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现状为空地,控规确定的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容积率≤4,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25%,考虑到两块用地都属于新建商业建筑,且相距较近,位于临夏市县一体化发展轴线上,项目建成后,可有构成市县一体化发展的商业核心区。因此,相较01-05-098地块,01-01-015地块的开发强度控制指标较低。综合以上相关规划及规范要求,参考现有及周边同类型地块的开发强度,在符合相关规划和规范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将01-01-015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60米。按照《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各类建设用地绿化控制指标控制如下表:用地分类绿地率居住区≥30%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20%参考原规划控制条件,将01-01-015地块绿地率控制指标调整为≥25%。2、符合临夏市县一体化发展的诉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临夏县临夏市将趋向于空间一体化发展,临夏市在现有发展基础上,将向西发展,调整地块毗邻市县主要联系通道省道310沿线,是未来重点拓展区域。随着临夏市开发建设的推进,此地块将是临夏市西部城区不可多得的可开发建设地块之一,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的角度,对本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进行调整,以地块的建设推动市县一体化的整体开发建设。3、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需要2014年9月12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14〕119号印发《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是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临夏市针对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特别是当前土地运行中出现的粗放型利用、重复建设等社会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主要措施,加强了宏观调控。坚持走内涵挖潜,节约集约用地之路,将过去那种粗放低效的生产方式,转变为集约高效的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县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国土资源保障。4、完善城市整体功能的需求临夏市是少数民族集聚区,城市发展具有民族特色。随着兰合铁路的建设,临夏市将进一步主动承接兰州的辐射带动,积极融入兰州都市圈的整体发展。针对临夏市产业现状特色,《临夏市临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提出做强做精商贸物流优势产业、文化旅游产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满足人们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愿望,同时还将完善城市的建筑物景观及相关公共设施,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助力产业发展,实现临夏市经济效益快速增长。三、调整后的可行性1、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依旧为商业用地,不影响原规划商业用地的布局。2、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的更改,均能满足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3、消防道路布置、消防扑救场地、消防道路转弯半径均能满足消防要求。所以,用地性质的调整可以保证城市界面的形象,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消防等要求。增加土地价值,符合实际。四、调整的主要内容1、原控规(1)用地性质原控规01-01-015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2)开发强度指标控制原控规确定的该地块开发强度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地块编号用地代码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m)绿地率(%)01-01-015B11.53024302、调整方案(1)用地性质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教育、科研设计≥30%用地性质不变,仍旧为商业用地。(2)开发强度指标控制01-01-015地块调整后用地指标具体变化如下:地块编号用地代码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m)绿地率(%)01-01-015B13.54060253、其他指标控制其余用地指标均依据《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进行控制。五、公示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4月13日。六、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市规划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或放弃权利。联系单位:临夏市规划局联系电话(传真):0930-6315891(0930-6315801)联系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四楼规划局邮编:7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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