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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2015年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项目实施细则》…………32.《2015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73.《2015年合肥市促进建筑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304.《2015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实施细则》………………455.《2015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天使投资基金实施细则》……626.《2015年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657.《2015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商贸流通业等政策实施细则》…………………………………………………………………838.《2015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金融业政策实施细则》…1309.《2015年合肥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1442015年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项目实施细则为规范“五大”产业政策“借转补”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一、项目实施范围2015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五大”产业政策中,采用“借转补”方式投入的项目,均属于项目实施范围。二、项目实施程序(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制定的“五大”产业政策实施细则,于每年4月底前发布“借转补”项目申报通知,明确项目申报相关细化要求,便于县(市)区、开发区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二)项目实行属地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五大”产业政策实施细则中“借转补”项目申报要求、支持条件以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通知要求,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应明确承诺项目建设具体起止时间和预期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填写“借转补”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参考表样见附件1)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于5月中旬,将“借转补”项目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逾期不予受理。(三)组织项目评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行业专家库,从行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科学评审、竞争择优,根据专家综合评分并形成评审报告,确定拟扶持的项目,经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市财政局对评审流程进行监督。(四)资金拨付程序。市财政局根据经市政府批准的“借转补”扶持项目,将项目扶持资金下达项目属地财政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涉及县(市)区、开发区资金配套的,应及时配套到位。“借转补”项目完工并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须全额拨付项目单位,不得滞留、挪用。(五)时间要求。原则上6月底前,“五大”产业政策“借转补”项目全部完成申报、评审、公示、审批与资金拨付程序。三、项目检查验收(一)项目日常监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年度“借转补”扶持项目库,对照项目建设绩效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做好跟踪服务与督促实施。如项目实施过程出现重大变故,应及时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并做相关保全处理,确保资金安全。(二)到期检查验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借转补”项目管理,根据项目实施期限,及时组织开展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分项目明细检查意见,并及时报市财政局备案。根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检查意见,对其中不合格的项目,市财政局将依据规定从项目属地财政扣回部分或全部项目资金。四、附则(一)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借转补”项目资金无法收回的,可申请核销处理。由各县(市)区、开发区逐级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二)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获取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肃处理。(三)本细则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2年。附件:“借转补”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参考范本)附件“借转补”项目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参考范本)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2015年月日单位:万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联系人电话Email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申报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起止日期项目简介项目绩效承诺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注:项目绩效承诺须对照相关政策规定,有明确的、便于考核的绩效数据,否则视同无绩效。2015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为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根据《2015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制定本细则。一、申报主体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二、申报、审核程序项目申报和审核按“窗口申报、部门受理、联合会审、媒体公示”的程序执行。窗口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整理齐全,提交市经信委审核,所有材料在提交之日起2个月内审核完毕。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经信委网站、《合肥日报》或《合肥晚报》上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经信委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内,将政策资金拨付市经信委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市直部门5个工作日内拨付相关项目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根据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及时拨付资金。三、申报时间“借转补”新引进项目今年5月中旬完成申报;“事后奖补”技术改造项目今年5月、10月各申报一次;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今年3月份申报;其它各类奖补政策于今年10月份申报。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四、申报方式(一)“借转补”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百家高成长企业培育)实行属地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地)经信部门根据合政〔2015〕36号文件规定和《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项目实施细则》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将审核后的“借转补”项目上报市经信委,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四城区标准化厂房“借转补”项目直接报送到市经信委。(二)财政金融产品以及事后奖补项目在市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报。窗口受理时须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现场初审。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按市政府统一规定执行。五、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一)政策第4条: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1.关于项目入库。入库种类:《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分为“新引进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两类。“新引进项目”是指在本市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所实施的投资项目(含扩建、改建、单纯购置、智能化和数字化改造等)。入库条件:①“新引进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7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②“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智能工厂技改项目购置数字化、智能化等成套装备(含机器人、机械手)投资不低于200万元;③项目在建或当年确保开工建设。入库流程:项目单位向所在地经信部门申报,每年申报2次,由各地经信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组织集中评审,并将拟入库项目在合肥市经信委网站公布。2.关于政策补助。申报条件:①项目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②已完成固定资产计划投资至少70%;③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下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半年内竣工并完成检查验收;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并完成检查验收。补助范围:包括生产厂房基建投入、生产设备投资,以发票时间为准,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下的投资项目补助期1年,总投资额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投资项目补助期1年半,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补助期2年。申报流程:①初审。由项目属地的经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填写《工业投资“借转补”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附表1),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连同相关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经信委。②评审。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并对项目预拨资金进行概算,经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③预拨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至各地财政局,再由各地财政局连同配套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④检查验收。企业将项目验收考核材料经属地经信部门同意后,报送到市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由市经信委对项目进行审核,并进行项目现场查看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扶持资金全额拨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若绩效目标完成不到70%,收回全部预拨资金;若绩效目标完成超过70%的,剩余补助资金不再拨付。申报材料:1、申请预兑现材料包括:①申请报告;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④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⑤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⑥新引进项目已完成基建或设备发票。2、申请验收材料包括:①“借转补”项目验收申请表;②项目竣工验收报告;③项目纳税证明;④厂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⑤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凭证及报关单);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表2)对已经竣工的项目另外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土建等单项验收报告也可)、项目纳税证明、项目审计决算报告。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扶持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项目单位。(二)政策第5条:百家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工程。申报条件:2015年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目标分别达到或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增速达到规定增幅的工业企业。申报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②目标完成情况报告;③企业完税确认表;④企业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⑤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统计表。(三)政策第6条:实施“宽带合肥”工程。申报条件:由政府招标确定建设管控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在市经信委备案的、当年完成无线接入点建设任务的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运营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政府招标合同;③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需提供项目竣工报告。(四)政策第7条:加大信息服务。1.“翔计划”工程。申报条件:由《合肥市“翔计划”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企业,当年免费为我市部分中小企业提供百度搜索推广营销服务内容。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与主管部门签署的目标任务合同书(含服务内容);③2015年“翔计划”企业名单;④代理公司需附“百度地区代理授权证明”。2.工业云服务平台。申报条件:政府公开招标已确定的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单位,当年免费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网络基础设施、设备租赁、数据托管、流程外包等服务内容。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与主管部门签署的目标任务合同书(含服务内容);③2015年新入驻工业云服务平台企业名单。3.鼓励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开展顶层设计。申报条件:通过政府招标确定两化融合服务机构,当年为本市不少于30户工业企业免费提供智能制造顶层规划设计及“数字车间”改造方案。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备案文件;④与主管部门签署的目标任务合同书;⑤与工业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五)政策第8条: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申报条件:①四城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市(区)国资公司与区政府、园区联合成立的投资主体。②“十二五”后三年,四个城区各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量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其中:瑶海区、包河区不少于120万平方米,庐阳区、蜀山区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已建成标准化厂房入驻率达到70%以上。四个城区完成2013年标准化厂房建设序时进度,方可申报2014年建设补助。③采用“借转补”分期付款方式。厂房正式开工后,支付补贴资金的20%;结构封顶,支付补贴资金的50%;项目验收审计并绩效考核后,再支付余款。申报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行政
本文标题:合肥XXXX产业发展135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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