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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制定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良好的机遇,也肩负着繁重的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一、卫生事业面临的形势(一)“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五”期间,我国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05年,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2岁,比2000年增加0.6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7.7/10万以内,比2000年下降10%;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9.0‰以内,比2000年下降4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2.5‰以内,比2000年下降43%,综合反映我国居民健康水平的指标继续提高。1.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3年,我国部分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暴发流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果断决策,全国上下万众一心,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抗击非典斗争的重大胜利。艾滋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了“四免一关怀”政策(见附注);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结核病病人发现率和全程治疗率明显提高;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措施逐步落实,对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85%,乙型肝炎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61.3%和53.3%,实现了“十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疾病监测网络不断健全,实现了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卫生应急工作明显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基本建立,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有效应对和处置了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卫生投入大幅增加,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安排2448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项目,总投资105亿元,已基本建成使用;安排2668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64亿元,已基本建成。2003年到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85亿元,用于重大疾病防治、妇幼卫生、农村卫生、卫生监督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0多亿元,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利用国债资金投入12.5亿元、地方配套投入10亿元,新建、改建血站、血库459个。为中西部地区的县级医疗机构配备1771辆农村巡回医疗车。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快速推进,农村卫生工作呈现新的面貌。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678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2.4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26.6%,参合率达75%。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启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4.妇幼卫生保健和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在中西部地区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2005年,城市和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3.2%和81.0%,提前实现了201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的工作目标。卫生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加强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督,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5.改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进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努力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制定并公布医疗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加强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制度、查询制度和费用清单制度基本推开。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卫生资源配置,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95%以上的地级市、88%的市辖区和50%以上的县级市组织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创建了108个全国社区卫生示范区。(二)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总体上看,“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绩。但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卫生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国人口总量仍在持续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群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城市化、工业化引发的人口流动、环境污染、职业卫生和意外伤害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使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面临严峻挑战。1.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流行仍比较严重。艾滋病病毒感染和发病人数呈上升趋势,开始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结核病患者人数超过450万,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约200万;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不断出现,对人民健康构成严重威胁。血吸虫病病人有84万,碘缺乏病现症病人约61万,氟骨症患者288万。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等主要慢性病患者约2亿人,死亡人数占全国居民因病死亡人数的80%以上,已取代传染病成为我国居民的主要死因。有严重精神疾病患者1600万。职业病危害呈上升趋势。2.妇幼保健工作比较薄弱。妇女孕产期疾病、儿童感染性疾病等继续威胁妇女儿童健康。产科出血、妊高症等一直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肺炎、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和新生儿窒息等是导致农村儿童死亡的重要因素,一些有效的干预措施推广困难。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问题尤为突出。出生缺陷影响了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差距扩大,农村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均高出城市一倍以上。3.农村卫生发展仍然滞后。艾滋病、结核病、肝炎、血吸虫病和地方病患者,大部分在农村。农村公共卫生面临传染病、慢性病和意外伤害并存的局面。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基础条件差,人员素质不高。部分中西部农村卫生机构房屋破旧,缺乏基本医疗设备,专业人才匮乏。全国乡镇卫生院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只占18.5%,无专业学历者高达21.6%。特别是农村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缺乏经费保障,预防保健工作存在隐患。4.医药卫生体制机制不适应群众需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社区卫生资源不足、人才短缺、服务能力不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不合理,公益性质淡化。药品市场秩序混乱,价格过高。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缺乏有效机制,条块分割和部门所有阻碍了监管措施的落实。医疗保险体系不健全,半数以上城乡居民仍自费看病。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存在困难,多渠道办医的格局尚未形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增加政府投入,减轻群众个人负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等,是“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改革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使我国进入实施全民基本卫生保健国家行列。——到2010年在全国普遍建立比较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解决农村公共卫生和农民看病就医问题。——到2010年在全国城市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到2010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到2010年基本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公益性质,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2.主要健康指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到2010年达到72.5岁,比2005年增加0.5岁。——婴儿死亡率:到2010年,控制在14.9‰以内,比2005年下降21.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10年,控制在17.7‰以内,比2005年下降21.3%。——孕产妇死亡率:到2010年,控制在40/10万以内,比2005年下降16.1%。——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90%以上,分别比2005年提高10%。3.主要疾病控制指标。到2010年,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50万以内,性病年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有效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200万人以上;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7%以内,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血吸虫病疫区流行得到基本控制,9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卫生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卫生协调发展,统筹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协调发展,建设适应人民健康需求、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差距,努力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三)基本原则:1.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系,促进人人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证群众基本用药。2.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强化政府责任,改革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公益性质,扭转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倾向,减轻群众负担。3.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重,制定扶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实现中西医、中西药协调发展。4.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为重点,健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优化卫生资源配置。5.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民营医疗机构,多渠道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扩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鼓励公平、有序竞争。三、重点工作(一)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有效控制传染病流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到2010年,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覆盖率达到80%以上,报告的完整率和及时率达到90%以上。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各项有效干预措施。积极实施医疗救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肺结核病患者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积极开展结核病快速诊断和结核菌耐药研究。大力加强鼠疫、霍乱、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其他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加强出入境卫生检疫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病的传入和传出。2.进一步强化计划免疫。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麻疹发病率下降50%,乙脑、狂犬病、出血热等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下降30%。以农村人口和流动人口为重点,落实预防接种措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在校生等重点人群,有效遏制乙肝的高流行状态。3.切实加强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疟疾、包虫病、黑热病和食源性寄生虫病等疾病流行。到2008年底,重点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国家确定的疫情控制标准,控制血吸虫病疫情暴发;到2010年,力争所有流行县(市、区)达到控制传播标准。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部门和区域协调,落实健康教育、改水改厕、以机代牛、家畜圈养、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高危地带灭螺、查治病人病畜等综合防治措施,继续开展联防联控。采取药物驱虫、健康教育、改厕等综合防治措施,到2010年,蠕虫感染率比2004年下降40%以上。实施传染源控制、媒介防制和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治疟疾策略,到2010年底,除少数高传播地区外,其他县(市、区)实现控制疟疾流行目标,70%的县(市、区)基本消除疟疾。到2010年,9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以西部地区为重点,采取改水、改灶、换粮
本文标题: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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