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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级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考评办法一、评比对象实施市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包括:评价组,受托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二、评比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原则,坚持基础工作和工作创新相结合、注重实绩和推动工作相结合原则,坚持重大违规违纪事项一票否决原则。三、评比内容(一)工作实施情况。包括按照再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评价各阶段工作、认真修改评价报告、及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提交绩效再评价工作档案(档案目录见附件1)等。(二)评价报告质量。侧重于绩效评价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相关性。(三)评价指标与标准值创新。在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提供的评价参考指标外,结合项目特点,运用创新性指标与标准值开展评价工作。(四)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包括评价结果的预算应用和项目管理应用情况。(五)工作总结情况。包括开展项目评价参考指标的研究情况、开展项目评价过程的研究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建议等。(六)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若出现违反廉政纪律情况,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四、评比办法评比采取百分制,评分标准和办法详见附件2、3。五、评比工作组织评比工作由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处组织。成立由相关专家和市财政局业务处室负责人等组成的评审组进行各项评比工作。市财政局各预算项目评价业务处室(评价组)要及时整理评价工作资料送交绩效管理处。六、表彰和奖励根据评比结果,对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评比对象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市财政局业务处室按以下办法在局年终综合考核时给予加分:⑴项目评审得分高于当年市级全部项目评审平均分1分及以上的,加3分;高于平均分1分以内的,加2分;等于或低于平均分1分以内的,加1分。⑵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项目以及上一年度项目评审结果未使用的业务处室,可按最高加分计算加分因素。对受托评价机构按以下办法在次年财政绩效管理购买服务时给予加分:⑴项目评审得分高于当年市级全部项目评审平均分1分及以上的,加5分;高于平均分1分以内的,加4分;等于或低于平均分1分以内的,加3分。⑵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项目的受托评价机构,可按最高加分计算加分因素。七、本办法从2014年开始执行。各区财政部门开展的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和市级主管部门开展的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报告)参照本办法进行评估,并通报结果。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成员的确定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
本文标题:绩效再评价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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